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全省2020年度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和三北退化林分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林生〔2020〕518号各市(州)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各有关县(市、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为规范做好2020年度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和三北退化林分改造工作,确保建设成效,省林草局制定了《全省2020年度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和三北退化林分改造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9月11日
全省2020年度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和三北退化林分改造实施方案 为确保2020年度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和三北退化林分改造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植树造林积极性和推进全省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开展,特制定本方案。一、基本原则(一)谁造补谁原则。符合条件的造林主体按规定程序开展人工造林和更新,经验收合格后,由造林主体享受国家补助政策。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和三北退化林分改造补助资金与中央基本建设造林投资在地块上不重复安排。(二)自愿原则。充分尊重造林主体意愿,对自愿申请并按规定程序和相关要求完成造林任务的造林主体,经检查验收合格,兑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三)公开原则。县级建设单位要公布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及三北退化林分改造政策、建设任务等。以行政村(场)为单位公示各造林主体造林面积、造林地点、树种、造林质量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四)“四到县”原则。项目建设县(包括县级单位)对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和三北退化林分改造工作负总责,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县”。二、补助范围、对象及补助标准(一)补助范围。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资环指〔2019〕1120号)和《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吉财资环指〔2020〕581号),2020年度我省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单位为19个,造林补助面积41.92万亩;三北退化林分改造补助单位2个,改造补助面积1.2万亩。
1.人工造林、更新补助范围: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人工造林和迹地人工更新,未纳入国家其它造林补助范围、小班面积1亩以上(林带要达到2行以上)、成活率达到85%(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地区70%)以上的乔木林、经济林、灌木林、迹地人工更新造林。2.三北退化林分改造补助范围:限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三北局确定的7个三北退化林分改造试点县(市)。对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林分,可进行三北退化林分改造。一是进入成过熟期,林分衰败,林木生长衰退且分布不均匀,防护功能下降的林分;二是出现枯死木、枯梢木或濒死木的退化林分;三是郁闭度在0.3以下,林木分布不均匀、生长衰退、防护功能下降的乔木林;四是连续缺带20米以上且缺带长度占整条林带长度20%以上,林相残败、结构失调、防护功能差的林带。根据我省情况,主要采取皆伐更新修复方式,适用于条件一或条件二中枯死木、枯梢木或濒死木占小班株数30%以上的林分。人工造林和更新地块和退化林分的确定由县级核实、审定。(二)补助对象。对国有林场、林业职工(含林区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等造林主体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进行人工造林和迹地人工更新的,面积大于1亩的给予适当补助。(三)补助标准。
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和三北退化林分改造补助资金是对造林主体造林所需费用的补助。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上人工营造乔木林每亩补助200元;灌木林每亩补助120元;经济林每亩补助100元;迹地人工更新每亩补助100元;三北退化林分改造每亩补助200元。造林直接补助应全部落实到造林主体。享受中央财政补助营造的乔木林,造林后10年内不准主伐。补助资金使用的具体要求详见《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三、组织实施(一)任务落实及公示。各地按照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和三北退化林分改造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落实造林任务和地块,三北退化林分改造要以小班为单位进行公示。中财财政造林补助中用于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二)编制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依据省级实施方案和各地工作量,编制实施方案,由县级林草(业)主管部门组织具有丁级以上林业调查设计资质的设计部门进行调查设计,形成作业设计文本,以正式文件上报省林草局批复。(三)签订造林补助和三北退化林分改造合同。全面实行合同制管理,建设单位要与造林主体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包括林地权属、造林地点、面积、树种、造林密度、补助标准、造林完成时间、质量标准、检查验收、资金兑现和造林主体责任、义务、权益等事项。
(四)造林施工。由建设单位组织造林主体或造林主体委托造林专业队开展造林施工作业,三北退化林分改造前后要有对比影像资料。建设单位要执行先设计再施工的规定,并要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进行造林。各级林草(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强化造林过程监管。(五)县级检查验收及总结。造林当年和第三年的6-8月,由建设单位组织林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形成检查验收报告和工作总结,报送省林草局。(六)省级核查验收。造林当年和第三年10月末前,组织省级质检单位对县(局)级自检结果进行抽检、评价。四、保障措施(一)组织领导为确保按时完成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和三北退化林分改造任务并取得实效,省林业草局成立全省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和三北退化林分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造林补助和三北退化林分改造任务的实施。各建设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同时,要加强内部协调,明确职责,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共同做好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和三北退化林分改造工作。(二)造林作业设计管理建设单位要严把设计关并做好设计初审工作。造林补助作业设计由建设单位组织或委托具有丁级以上资质的设计队伍承担(三北退化林分改造单独设计),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以正式文件上报省林草局申请批复。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调查设计。作业设计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经重新批准后方可实施。(三)施工质量管理各地要科学指导,严把造林质量关,按照审批后的作业设计组织施工作业。及时指导,按时检查,及时兑现补助资金。在施工过程中,实行包保责任制,领导包片,专业技术人员包点。做到事前有指导,事中有检查,事后有验收,确保造林成效。(四)检查验收管理各建设单位要组织力量,在设计和造林过程中进行跟踪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造林当年和第三年,要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专业人员,逐小班进行检查验收,按时向省林草局报送检查验收结果和总结报告。省林草局将对各地检查验收结果进行抽查,省检结果作为评价建设单位工作情况的依据,县级检查验收结果为兑现补助政策的依据。省、县两级验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林草(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和三北退化林分改造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并于2021年11月底前向省林草局报送2020年度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和三北退化林分改造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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