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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已经亡了 重男轻女的思想却还在野蛮生长

事件

2015年11月24日晚上,一位奶奶用脚踩的方式杀死了自己仅仅出生四天的孙女,理由是重男轻女。昨天(2016年12月2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因家庭琐事迁怒于刚出生的孙女,非法剥夺孙女的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考虑到被告人在过度疲劳后,抗压、控制能力相对减弱,案发后儿子、儿媳也原谅了她,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0年。

奶奶恶意杀死孙女

众人联名请愿轻判

让我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仅仅判十年呢?因为她的儿子儿媳甚至亲家和邻居都“大度”地谅解了她,这个充满中国封建社会色彩的逻辑让我不敢相信出现在现代化法院。

这样的事件发生在经济十分发达的江苏南通,让人不太敢相信,法律随意的轻判更让身为女性的我感到恐惧。我们以为在现代社会,尤其是富庶的东南沿海地区不可能发生这么愚昧而血淋淋地事情, 而这件事让笔者觉得整个世界都魔幻了,大清还没有亡吗?腐朽的、不合时宜的重男轻女思想在中国还在野蛮生长着吗?并且在众人和法律的默认下?

没有谁有资格替死者原谅

联名请求轻罚者皆为帮凶

来到这个世界上仅四天连名字还没有的女婴死了,被自己的亲奶奶活活踩死,恶人何处都有,我们虽然震惊于张爱芬的毫无人性,但如果只是她犯罪这件事不足以让我们从内心最深处感到恶心和恐惧,可是随后儿子儿媳,亲家,以及不相干的邻居的联名请求轻罚让我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们有什么资格替死去的孩子原谅恶魔?

有些人一向擅长中庸,既然家里已经死了人,再死一个的总是不好的,所以尽管他她是凶手也是可以原谅的吧。这种利益衡量下的原谅尤其令人不耻,那对儿子儿媳,你们觉得自己做了一个艰难的决定维护了家庭的和谐是吗?你们觉得自己是以德报怨的孝顺子女是吗?甚至你们觉得可以借女儿的命和老人谈判出一套房子是吗?

还有周围邻居在愚昧的善意和和自以为助人的心理驱使下的联名,令人不可置信民智未开至此。你们觉得自己大度是吗?你们觉得自己挽救了一个家庭的命运是吗?你们甚至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好事是吗?可是那个仅仅活了四天的女婴没有授权你们替她原谅,也许她就在天上等着这位“奶奶”好好理论一番呢,那份所谓的联名请求轻罚的文件上的所有指纹和签名,都是你们认罪证据,你们是这场谋杀的帮凶。

中国的法律请你走快点

追上中国女性的步伐

我认识很多活得精彩的女孩子。她们自给自足,努力工作、认真打扮、读书旅游、热爱生活。那么多优秀的女孩子啊,在中国已经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女性群体,她们坚持着自己的价值,不盲目顺从与世俗对女性的定义,她们创造者价值也消费着价值,推动者中国经济滚滚向前 。

可是在这样的光鲜亮丽的女性群体背后,我不停的听到“女孩子读这么多书有什么用?”、“女孩子女里工作不如嫁个有钱人”、“女孩子就应该干点清闲工作好照顾家庭”的论调,为什么新中国都成立60多年了,这种思想还是根深蒂固地存在于人民心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法律对重男轻女者的纵容! 计划生育政策曾让中国少出生三千万女婴,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已经怀了被流产的,可是我们没有见到有一个人为此承担相应成都的法律责任。这个只活了四天的女婴的惨死,行凶者付出的代价竟然仅仅是10年牢狱,这不是故意杀人吗?手段不残忍吗?社会影响不恶劣吗?为什么仅仅因为一些没有资格谅解的人说“我原谅凶手了”,就可以轻判至此!

中国的女性已经觉醒并且崛起,她们用自己的脊梁承担起了社会责任,她们那么努力才登上了自己的山峰,可是法律还在半山腰迂回盘旋,缓慢爬行。甚至还有一些重男轻女的拥趸者死死拽住法律的衣角,阻止它保护女性合法权益。法律啊,请你甩开那些还活在大清时代的披着现代衣服的古人,大步快走,追上为了你的国家不懈奋斗的现代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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