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2024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支(大)队、各街镇(管委会)中队:
现将《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2024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4月15日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2024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为有效推进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根据市、区有关考核要求,结合浦东城管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聚焦全局重点工作。聚焦局2024年度“1+1+N”重点工作,特别是在案件“应立尽立”、分类分级监管、办案质量等方面,加大考核力度。
(二)坚持结果导向,注重执法实绩实效。把工作实效作为衡量执法单位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对于街镇中队,工作实效重点考核信访投诉总量及其升降、街面秩序指数和小区治理指数;对于支(大)队,既要注重自身业务能力的提升,又要注重全区整体执法水平的提升。
(三)坚持守正创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创新突破、示范引领”争创工作为重点,适度增加加分项目,激励单位和个人敢于创新突破、勇于争先创优,努力营造积极进取、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浦东城管执法系统内各支(大)队、各街镇(管委会)中队,共45家单位。共分ABCDE五组。
A组,12家街道城管中队:陆家嘴城管中队、花木城管中队、金杨城管中队、洋泾城管中队、浦兴城管中队、潍坊城管中队、塘桥城管中队、周家渡城管中队、东明城管中队、南码头城管中队、沪东城管中队、上钢城管中队。
B组,14家城市化特征比较明显的镇城管中队:川沙城管中队、祝桥城管中队、惠南城管中队、高行城管中队、北蔡城管中队、周浦城管中队、张江城管中队、三林城管中队、康桥城管中队、高桥城管中队、金桥城管中队、高东城管中队、唐镇城管中队、航头城管中队。
C组,9家农村化特征比较明显的镇城管中队:泥城城管中队、新场城管中队、宣桥城管中队、万祥城管中队、书院城管中队、老港城管中队、大团城管中队、合庆城管中队、曹路城管中队。
D组,6家执法业务类支(大)队和管委会城管中队:生态环境(水务)执法支队、交通执法支队、规划土地执法大队、市容城建执法大队、房屋管理执法大队、度假区城管中队。
E组,4家综合业务类支(大)队:信息指挥中心、案件管理中心、督察大队、教育培训中心。
三、考核内容
2024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指标、加分指标、扣分指标。
(一)基础指标(100分)。主要设置一级指标4个方面,分别是执法办案、执法实效、执法联动和队伍建设。
1. 执法办案(45分):
(1)案件“应立尽立”(30分)。通过强化案件“应立未立”核查,考核各执法单位在取消案件数指标后,实现案件“应立尽立”的情况。
(2)办案质量(13分)。考核案件办理规范、办理质量情况。
(3)精准普法(2分)。考核各执法单位在制作精准普法内容工作和日常执法检查监管活动中精准普法的情况。
2. 执法实效(23分):
(4)信访投诉实效(8分)。考核各单位对应管理区域、执法领域信访投诉件总量及升降情况。
(5)街面管控实效(9分)。考核各街镇中队属地区域街面秩序指数和执法实效情况。
(6)小区治理实效(6分)。考核各街镇中队落实小区综合监管和属地区域内住宅小区监管实效情况。
3. 执法联动(14分):
(7)分类分级执法检查(6分)。考核各执法单位根据局分类分级执法检查要求,完成分类分级检查任务情况。
(8)勤务联动(6分)。考核各街镇中队在街面“非现”治理、建筑垃圾(渣土)治理、新增违建管控、非法客运治理方面执法联动情况。
(9)应急响应(2分)。考核各单位在重大活动保障、值班值守、备勤、应急响应等落实情况。
4. 队伍建设(18):
(10)执法规范(6分)。考核各执法单位落实局关于执法全过程开启执法记录仪规定情况。
(11)行为规范(3分)。考核各单位在执法活动、日常管理中遵守行为规范的情况。
(12)教育培训(2分)。考核各单位完成市局、区局教育培训任务情况。
(13)作风训练(1.5分)。考核各单位参加局全员作风纪律训练的情况。
(14)队伍管理(2分)。考核各单位在队伍管理、人才培养方面的情况。
(15)社会评价(3.5分)。考核各相关执法单位媒体宣传、社会满意度测评和居村评议情况。
对于各直属支(大)队,根据业务领域不同情况,在基础指标中作相应内容和分值调整:
D组执法业务类支(大)队在执法办案方面增设案件质量审核、执法建议2项;在执法实效方面增设对街镇中队的指导、监督等考核内容;增设数字化转型考核内容。
E组综合业务类支(大)队根据各单位条线业务内容不同,分别设置考核项目及指标。
(二)加分指标。主要设置改革突破、重要荣誉、重要成绩、重大任务等4个方面。主要鼓励各单位在攻坚克难、改革创新、荣誉争创、成绩取得、完成重大任务等主动担当、积极作为。
(三)扣分指标。坚持底线思维,对于违反“双十禁令”、违法违纪等队伍管理不力;复议、诉讼所涉执法办案不规范;舆情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影响;工作不力导致局绩效考核被扣分;工作有重大失误或退步等情况的单位,实施约束性事项的惩戒扣分。
四、组织实施
(一)综合协调处在局党组领导下,负责局绩效考核的组织协调、具体推进。各考核评价部门按照考核细则中规定的考核评价频次,做好日常考核管理、数据公布核对和评分工作。
(二)局绩效考核实行季度评价、年度考核。局综合协调处做好季度、年度考核评分汇总,年底形成各单位的考核得分、排名和考核结果建议,报局党组会讨论确定。
(三)考核方案和细则根据实际需要,拟半年度修订一次,修订内容报局党组会讨论确定。
五、考核评定
考核结果按最终得分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良好、合格”的比例原则上各占单位总数的1/3,各组分别计算。考核分低于60分或当年度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可定为“不合格”。
六、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与各单位的年度增发绩效奖、评优评先、干部任用、职级晋升等挂钩。
附件:2024年度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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