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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双倍赔偿是法律的哪一条,双倍工资支付的情形有哪些

拖欠工资双倍赔偿是《劳动合同法》的第八十二条。双倍工资支付的情形有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一、拖欠工资双倍赔偿是法律的哪一条

拖欠工资双倍赔偿是《劳动合同法》第82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快车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二、双倍工资支付的情形有哪些

双倍工资支付的情形如下: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以下劳动合同的,应当按2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2.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3.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5.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6.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超过两年拖欠工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吗

1.首先公司如果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么不管是否拖欠工资超过两年都不可能存在双倍工资的情况。

2.一般认为,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范畴,是具有惩罚性的赔偿金,故不适用特殊时效,而适用一般时效。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少于一年,双倍工资仲裁时效起算点为劳动关系终止之日的次日;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等于或多于一年,双倍工资仲裁时效起算点为建立劳动关系满一年的次日,超过仲裁时效,双倍工资请求无法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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