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山西财政要求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严防年底突击花钱。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三项经费。日前,省财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市财政部门和省直各部门严格实行“双控”管理,即“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不超过上年度预算,年度预算执行不超过当年预算。严格按科目编列预算,建立健全“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审核机制,坚决取消无实质内容的因公出国(境)等活动,压缩公务接待数量和费用预算,严控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支出,车辆报废更新严格控制年度间预算平衡。
同时,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全面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在年初预算压减的基础上,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展会招商等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应压尽压,压减腾出的资金统筹用于清理拖欠工资、疫情防控和“三保”等重点领域。严格执行经费开支标准,加强财务报销审核,强化“三公”经费执行监控,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加强对部门所属单位的指导,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做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大力削减低效无效资金。
此外,防止虚增财政收入,严禁通过国企购地等方式虚增土地出让收入,不得巧立名目虚增财政收入,弥补财政收入缺口,进一步规范地方事业单位债务管控,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数字显示,从2018年到2022年我省省级财政预算来看,2022年,省级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为3.35亿元,2021年为3.42亿元,2020年为3.49亿元,2019年为3.6亿元,2018年为4.3亿元,连续五年下降。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