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90万元,公务接待费81.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90万元。主要用于省科技厅部门按省外事办等单位安排的2016年出国计划费用。旨在与境外商洽科研项目合作,共建科技孵化器,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与香港应科院与澳门科技委合作等相关事宜。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81.9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有关部门、外省市兄弟单位以及系统内各市县单位的调研、考察、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考虑到省公车改革办尚未批复各省直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各单位保留的车辆情况暂时还无法准确核定,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暂不公开。待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批复后,届时根据具体核定情况,再向社会公开说明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情况。()以下内容详见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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