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为一件小事,33岁男子阿新(化名)动手殴打家人,导致祖父母抢救无效双双身亡。近日,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的这起故意伤害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已审理完毕,阿新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要求买烟遭拒
动手殴打家人致两人死亡
2019年10月13日18时许,阿新让其母亲给其买烟,遭到拒绝后,动手殴打母亲。随后,阿新用拳头朝床上的奶奶祝某某头部打了一拳,并用脚连续几次踩踏祝某某头面部。
阿新的爷爷发现后过来制止,随后也遭到阿新的殴打。最后经阿新三叔现场制止,阿新仓皇逃离现场。
阿新爷爷、奶奶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双双死亡。经鉴定,阿新的奶奶符合重型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阿新的爷爷符合重型颅脑损伤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该男子涉嫌故意伤害罪
被判处无期徒刑
该案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由万宁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阿新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0年10月28日向万宁市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万宁市检察院于2020年11月4日转至省检一分院审查起诉。
2020年12月1日,阿新被省检一分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向省一中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阿新故意伤害他人,致两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予支持。鉴于被告人阿新患有精神疾病,犯罪时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削弱,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和悔罪态度,依法可从轻处罚。
综上,省一中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阿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温馨提示:
当与他人发生矛盾纠纷一定要冷静平和处理
据了解,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案中,阿新系限制责任能力人,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好,判处被告人阿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生活中当与他人发生矛盾纠纷一定要冷静平和处理,切不可冲动行事,一旦触犯法律侵犯他人的人身权益,后果不可挽回,自身必将受到法律制裁,而应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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