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问答 » 正文

中共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易门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8日至3月2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5月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政治机关建设差距明显”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举行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5次,组织开展干部职工例会学习17期,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集中学习7次。二是组织5名党员干部参加“学思想、强党性、共奋斗”知识挑战赛;推荐1名党员干部参加县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章擂台比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玉溪市党章知识竞赛。三是组织学习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准确掌握国家经济政策,不断提升抓好经济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发展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谋划2023年发展改革目标,推动发展改革各项工作。四是增强项目谋划的精准性,在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上抢占先机,全力谋划、争取一批事关民生福祉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进入国家及省市项目库。截至目前,争取中央专项债券1亿元,争取上级资金1.33亿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52.3万元。

2.关于“发挥统筹部、协调部、参谋部的作用不充分,经济运行调节调度能力不足”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23家县属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入库、数据报送、投资支撑资料收集等方面开展业务培训。组织13家县属部门参加全省项目工作能力提升培训会。二是制定印发《易门县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易政办函〔2023〕14号)文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三是梳理、上报了易门县2023年预算内投资前期工作经费计划,目前已争取到上级前期经费352.3万元。谋划筛选11个前期手续完备、建设条件成熟的项目,已成功发行云南易门产业园区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1.0亿元。四是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研判,定期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及时撰写经济运行分析报告8期。五是制定印发《易门县重大项目谋划工作方案》《易门县2023年重点项目清单》,梳理项目268个,总投资234.6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2.68亿元。六是制定《易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截至目前,《中期评估报告》初稿完成,正在修改完善中,计划9月份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七是认真学习研读国务院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意见、云南省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省市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等政策措施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并在县政府常务会议提出初步贯彻意见加以贯彻落实,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出谋划策。八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玉发〔2021〕2号)的精神及要求,做好产业发展调研分析及材料撰写。紧扣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安排部署,起草了《易门县产业强县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待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九是每月定期召开1次经济运行和项目工作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十是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拓宽工作思路,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工作,积极推进10个省级重大项目和16个一、二季度集中开工的产业项目。十一是按照安置3000人标准,填报《易门县应急救灾物资需求测算表》,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6月29日,完成年度计划采购工作。十二是与县粮食收储公司签订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管理合同,有序开展日常管理相关工作。

3.关于“工程项目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5月制定印发了《易门县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专项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项目审批权利监督和制约体系,提高重大项目审批效能。二是组织县属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政府投资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培训。三是印发《易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易门县“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和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易门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压实主管部门责任,加大督促问效力度。四是严格执行招标进场交易相关规定。截至7月,进场交易项目30个,交易金额74736.51万元,节约资金3122.76万元。五是认真落实《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的通知》(易政办函〔2022〕3号)相关要求,指导全县各单位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招标投标工作。1—7月,在线审批政府投资项目批复13件、投资12.88亿元。批复的项目可研报告均核准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六是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监管、督导力度,先后6次深入移民项目现场检查、督促项目推进工作。七是组织召开易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推进工作会议,对移民项目推进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对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的要求,做出具体的安排。八是先后2次对全县1794户移民基础信息进行核对,及时收回2022年度重复发放直补资金0.34万元,补发遗漏直补资金0.185万元。5月8日,在第12次党组会上作了《易门县2022年、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资金发放情况通报》。

4.关于“项目审批变更不规范,固定资产项目跟踪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申报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项目,在审批、核准、备案前按程序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1—7月,在线审批政府投资项目批复13件、投资12.88亿元,办结率100%。二是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涉及项目名称、建设主体、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地点、总投资发生较大变更的项目,在变更批复前按程序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研究,集体决策同意后方可审批。1—7月,在线变更批复项目5件,办结率100%。三是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前,县发展改革局均组织相关专家和单位对项目进行评审,并要求申报单位提供资金来源情况和要素保障文件说明,进一步提高项目的可行性。1—7月,在线审批备案项目共计147件,总投资39.50亿元,办结率100%。1—7月成功入库项目81件,总投资28.92亿元,1—7月完成投资额36.38万元,同比增长45.08%。(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5.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增强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规范化。共召开干部职工例会17期,收看云岭先锋夜校访谈节目3期,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13次。二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县委、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为方向,谋划发改局重点集中学习内容,目前集中学习5次。三是在党组会、党员大会上通报2022年度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通报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部署下阶段工作重点,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强化责任。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的认识,切实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四是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隐患排查工作,共排查10种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及制定16条防范化解措施,有效防范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巩固阵地管理。五是围绕粮食安全、项目审批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项目库管理、移民后扶直补资金的管理等重点开展舆情分析研判,确保粮食安全、市场平稳、投资领域平稳可控、移民搬迁安置平稳,形成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六是及时跟踪、关注和处置舆情信息,及时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七是做好价费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重点领域投诉举报、涉及民生领域方面的项目咨询和资金争取,确保发改各项工作稳步向前推进。八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制度,确保发布稿件客观、公正、真实,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调整充实网评员并加强管理和培训,增强网评员责任意识,提高网评指令完成率。关注网上新闻报道和舆论变化,及时撰写网络舆情信息14期。九是把开展好“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作为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抓手,切实组织好活动开展。共组织“双报到双服务”2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7次,我们的节日1次,党性教育1次,清河行动1次,应急演练1次。

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违反财经纪律,虚列支出”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提醒,要求财务人员强化学习,严守财纪纪律,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二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在今后的工作中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单位的各项支出按预算执行,真实反映单位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关于“过紧日子的发条拧得不紧,公务接待、会议用餐不同程度存在铺张浪费现象”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内部管理制度》,重点学习《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经费审批报销规定》等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接待费用标准及陪餐人数,对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及报销程序进行解答,规范报销手续。二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再认识、再重申,引导干部职工统一思想,从根本上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出现。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强化审核,明确对超标准、超范围的资金支出不予审批报销。四是组织学习《中共易门县委办公室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易门县机关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易办发〔2015〕59号)文件,进一步规范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审批程序及支出范围和标准。五是严格执行会议费报销标准、报销流程,确实履行经办人职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明确超标准、超范围的资金支出不予审批报销。六是局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提醒,要求财务人员强化学习,加强审核,严格把关,加强对财务票据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的审核力度。

3.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存在廉政风险”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易门县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易办发〔2021〕5号)和《玉溪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文件,严格公务出差行为,严格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出车有申请,收车有记录,费用报销有凭据。二是完善停车费用报销程序,健全停车费审批报销单,明确由局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方可报销。三是与玉交集团易门分公司签订租车协议,明确:县内县外含驾驶员不含驾驶员不同类型车辆的单次租车价格、协议期限、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费用支付的方式等内容。加强对租车相关费用报销的审核,重点审核租车事由是否充分、租车的相关车辆和人员信息是否完整、费用是否按协议标准收取等支撑依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四是对于多付551.98元的维修费用,经过反复核查,2021年6月记账(16号凭证)少付发票金额551.98元,2021年12月记账(7号凭证)多付发票金额551.98元,两笔费用对冲后实现平衡。五是局分管领导分别与办公室负责人、财务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提醒。

4.关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严不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易门县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易办发〔2021〕5号),进一步强化对城市间交通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误餐费等费用的报销范围、标准、依据、报销时限要求等内容的学习。二是加强费用报销审核力度,完成经办人申请、财务人员审核、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的层层审批手续方可报销。杜绝再次出现出差未审批、先出差后审批、补审批手续、跨年度审批等情况。三是由局财务人员对2020年以来差旅费报销进行了再次审核,确保财务凭据审核、审批要件齐全。四是责成报销人退回重复报销的差旅费160.00元,并缴存国库。(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5.关于“固定资产长期未入账”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采购电脑等设备未入固定资产的具体问题。2022年11月和12月采购的电脑、办公桌等设备已于2023年1月(记账8号凭证)按固定资产原值进行入账,已完成整改工作。二是关于救灾物资储备库未办理竣工结算就投入使用,资产长期未入账的问题。该工程涉及时间跨度较长,工程验收材料收集难度较大,需要一定的整改时间,计划到12月底整改完成,目前正在牵头收集整理验收资料,待工程验收,聘请第三方进行审计后,根据审定的金额进行资产入账工作。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虚化”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观看《警钟为你而鸣》《问剑》等警示教育片,撰写观后感;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月活动,通报一批近年来全省粮食物资领域查处的涉粮涉储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利用春节、“五一”等节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学习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汇编,引导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共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廉洁自律和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专题学习7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认真贯彻落实《易门县防范和纠治党员、公职人员非职务犯罪的实施意见》,组织干部职工签订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参与“黄赌毒”等非职务类违法活动《承诺书》39份,组织干部职工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39份,推动全局党员、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组织学习《玉溪市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为你而鸣》《粮种“硕鼠”现形记》等警示教育片,学习最美“粮管家”罗吉琼典型人物事迹。通过正反典型,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守纪律,提高法律法规意识。学习《玉溪市粮食安全保障办法(试行)》、习近平总书记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全省耕地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等。三是与县粮食收储公司签订四项安全责任书;开展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警示教育专题学习活动。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逃生疏散、防火防汛演练,组织收储公司全体职工讲授“粮食安全”主题党课。开展粮食收购、粮食出入库检查3次。联合驻县委办纪检组开展粮油质量及安全综合检查,发现问题2个,目前已完成整改。四是全面厘清工作职能职责,适时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修改完善《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平时考核方案》,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调整内设机构部分人员及职责分工,做到人尽其才、人岗相适,进一步增强局机关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调动大家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2.关于“违规发展党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二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票决的形式重新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应参加党员25人,实际参加21人,鲁秀仙、高娅梅两名同志均全票通过,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鲁秀仙、高娅梅两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明确培养联系人;同日,召开发改局党总支部委员会,审议确定鲁秀仙、高娅梅两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

3.关于“违规组织党支部换届选举”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二是于5月29日按规定和程序召开支部委员会,重新选举支部书记,并报党总支备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4.关于“党建工作虚化,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度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分析总结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易门县发改局2023年“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五类问题责任清单》,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查找在理论学习、政治素质、能力本领、担当作为、工作作风、廉洁自律6个方面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党务公开栏,让党员亮出身份、亮出职责、亮出承诺。二是结合“对标先进,争创一流”实践活动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活动,加强干部职工管理,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查找自身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三是修改完善县发展改革局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平时考核方案,严格按照季度述职、支部提议、党组审定、考核等次公示、结果反馈5个步骤规范考核程序,开展公务员事业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公务员更好地履职尽责。(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力度不足,廉政谈话走形不走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围绕粮食安全、项目审批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项目库管理、移民后扶直补资金的管理等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进行分析研判,确保粮食安全、市场平稳、投资领域平稳可控、移民搬迁安置平稳,确保不发生重大风险事故。二是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股室和职工的教育,实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政谈话。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次20人,班子其他成员与分管股室人员谈话10人次。(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整改情况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程序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支部书记与支委谈,支委之间相互谈,党员之间相互谈,达到增进了解、增加感情、增强团结的效果。共开展谈心谈话57人次。(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7.关于“巡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政治担当不足”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召开巡查审计反馈易地扶贫搬迁超付工程款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参加会议,进一步压实责任。涉及超付工程款的六街、铜厂、小街、绿汁四个乡镇(街道)已签订整改承诺书,承诺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反馈问题整改。涉及超付工程款的玉溪市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先后2次与负责人电话联系,追缴超付工程款。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县政府汇报,联合县鑫财公司,持续进行追缴工作。二是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联合制定《易门县粮食财务挂帐本金消化计划方案》,经过县第十八届政府常务会第13次会议研究同意,自2022年起,县财政每年增加粮食风险基金预算10万元,用于逐年消化已剥离财务挂账825万元。2022年12月底实际消化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10万元,未完成2022年粮食财务挂帐本金消化133.4万元的还款任务。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对接县财政局,主动向县政府汇报,努力筹措资金,逐年消化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该问题正在整改)

四、“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

关于“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还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党建责任,及时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二是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每月均按要求完成智慧党建考核工作任务。三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书记共与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交心谈心16次,提醒谈话1人次。四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组织召开党组会议17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52项,其中涉及经费支出7项、涉及人事工作8项、涉及重点工作21项、涉及重大项目16件。五是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引导,共召开干部职工例会17次,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5次,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六是严格落实党政班子“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规定,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3次,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2次,组织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2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评论(0)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