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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阳春市司法局:违规抽调工作人员、三公经费开支不规范、违规使用零余额账户等!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8年8月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杨智明首先代表市委第二巡察组分别向市司法局党组书记龙文雄和市司法局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随后代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龙文雄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6日至6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以及省委、阳江阳春两级巡视巡察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政治标准衡景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把纪律挺在前面,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杨智明同志指出,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党的全面领导弱化。政治意识不强,对上级党委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传达贯彻不到位;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长期以行政班子会议代替党组会议事决策,“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薄弱。二是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党员党性意识不强,存在违规抽调工作人员的问题:党务财务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对于部职工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三公经费开支不规范、违规使用零余额账户等问题。

杨智明同志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巡察发现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要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加强党组的领导,切实发挥好党组管党治党的领导作用。要强化党建工作督导力度,夯实党的建设,严格和规范党的组织生活。要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管理监督,深化对全体党员的针对性教育,抓早抓小,防范廉政风险。二是要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奖惩机度,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三是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督查机制,从严从实抓好作风建设,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同时明确要求,局党组要结合巡察反馈提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的剖析,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

杨智明同志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市司法局党组认真学习党中央、省委和阳江阳春两级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特别是认真学习贯彻陈平书记在听取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高度重视巡察反馈的意见,针对反馈的问题,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研究制度整改方案,建立整改问题台帐,明确整改问题、整改措施、责任人、责任部门以及整改时限等,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龙文雄同志要切实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组织落实并推动整改,要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绝不能“新官不理旧账”。领导干部要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该谁整改的就由谁整改,该谁负责的就由谁负责,绝不能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要杜绝“过关”思想,建立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龙文雄同志表示, 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市司法局工作情况,指出的问题全面客观、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实事求是、中肯深刻,我们完全接受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一是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搞好结合,相互促进,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市司法局党组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有决心、有信心,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巡察组各位领导的指导和帮助下,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上来,不辜负市委、市政府和巡察组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期望,以实际行动,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阳春市委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市司法局班子成员、各司法所长、局机关各科(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派驻市司法局纪检组组长王兵等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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