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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被殴打致伤与班主任无直接关系

昨日,甘肃庆阳市政府发布消息称,针对宁县和盛镇杨庄小学学生婷婷(女,化名)被殴打致伤一事,庆阳市成立专门调查组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组通报的调查结果,本案系女童婷婷因一元钱未还等原因被两名男同学“乱戳乱打”。多名目击者称,女童被打时班主任肖某某不在场,肖某某为代课教师,家庭成员均为农民,与女童婷婷被伤事件无直接关系,但严重失职失责,已被解聘。

据悉,当地已委托权威医疗鉴定机构,对婷婷伤情作出鉴定,依法进行处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纪委监委已经启动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问责程序。

一元钱未还 女孩被两男同学“乱戳乱打”

通报称,2018年12月14日下午2时许,宁县和盛镇杨庄小学一年级体育课时段,因科任老师未到岗上课,学生处于无人管理状态,学生马某某(男,8岁)说自己的橡皮被婷婷拿走,上前撕扯婷婷,并将其推倒在地,赵某某(男,7岁)称婷婷拿了自己一元钱未还,也参与其中。厮打过程中,马某某将婷婷裤子脱掉,拿起教室的笤帚在婷婷身上乱戳乱打。

下午放学后,婷婷在家中院内用卫生纸擦拭血迹时被奶奶张某某发现,婷婷说自己被同班同学马某某、赵某某殴打所致。爷爷赵某某和奶奶就领着婷婷去找马某某的爷爷马某论理。三人随后带着婷婷先后前往杨庄村诊所、宁县和盛医院医治,和盛医院因无儿童妇科检查专用器械,做了止血处理后,建议前往市医院治疗。在庆阳市人民医院急诊科检查后,医生建议前往西安进行治疗。婷婷被家人送往西安市儿童医院入院治疗,12月19日出院。12月21日和2019年1月13日,又先后两次入住和盛医院治疗。1月19日,转往兰州进一步复查和治疗。经省级专家诊断,婷婷的伤口已愈合,并且不影响未来生活。案发后,宁县公安局和盛派出所先后于2018年12月27日、2019年1月6日进行了调解,但由于涉事双方家长对索赔意见存在较大分歧,调解无果。

多人证称女孩被打时班主任肖某某不在场

针对网民质疑老师肖某某因为丢失口红,殴打并教唆学生致伤婷婷一事,通报称,2018年12月14日早上,婷婷的班主任肖某某发现其放在宿舍桌上的口红不见了。肖某某问婷婷有没有见她口红,婷婷开始说拿了,接着又说没拿。肖某某说如果拿了,下午上学时带来。婷婷随即返回教室。

中午放学后,婷婷将班主任肖某某问她口红一事告诉爷爷。爷爷听后领着婷婷来到学校先后和肖某某、杨校长论理,表示孙女婷婷不上学了,拉着婷婷背着书包一并离开学校。肖某某看见后,给婷婷奶奶打电话,让把孙女送到学校继续上学。13时许,奶奶领着婷婷进了教室,接着杨校长找到肖某某,对其质疑学生拿其口红一事进行批评。

调查获取的证据证实,婷婷的伤情由其同学马某某、赵某某二人殴打所致。婷婷向办案人员陈述,她被马某某、赵某某用笤帚殴打,老师肖某某未在场;婷婷姑父孟某陈述,他在西安儿童医院询问婷婷受伤过程时,婷婷说自己被马某某等同学打伤,未提及老师打过自己。

调查中,婷婷其他同学均称,事发当天体育课间,马某某、赵某某在教室用笤帚殴打婷婷,肖某某不在教室。民警在马某某指认下,从现场提取到带有散枝的笤帚;在对笤帚进行现场证据保全的同步录像中,马某某和赵某某均陈述自己殴打了婷婷,马某某还演示了手握笤帚打婷婷的情景。

2018年12月14日中午,婷婷爷爷、奶奶到学校找肖某某、杨校长,就婷婷是否拿口红问题进行论理时,没有提及肖某某殴打婷婷的情况;当晚,婷婷爷爷向公安机关报案时称婷婷被同学打了,请求查处,报案内容中未提及受到老师殴打情况。12月15日,办案人员再次询问婷婷奶奶张某某,张某某说,婷婷告诉自己被同学马某某、赵某某殴打,未提及老师殴打自己。

马某某、赵某某称,肖某某没有唆使他们打婷婷。

■ 处理结果

班主任因失职被解聘纪委监委启动问责

通报称,经调查,肖某某,女,农村家庭出身,未婚。奶奶、生父生母、养父养母、舅舅均为农民;弟弟、妹妹两人,现上小学。2018年秋季开学,该校一名教师休产假,学校校务会议决定临时聘用肖某某代课,聘期一学期。据调查,尽管班主任肖某某与婷婷被伤事件无直接关系,但作为班主任负有失职失责的严重错误,学校已决定解聘。

通报称,此次儿童伤害事件造成涉事儿童身心健康受到损害,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为此向广大群众和受伤儿童及家庭道歉。当地已委托权威医疗鉴定机构,对婷婷伤情作出鉴定,依法进行处理。继续做好涉事儿童及家人的安抚工作。

同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在对副校长兼代体育课教师李吉红、校长杨德荣、和盛学区主任段志伟、班主任肖某某作出初步处理的基础上,纪委监委已经启动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问责程序。(张彤 王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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