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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重点局“四举措”严控“三公”经费,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县重点局通过完善财务制度、规范经费支出报销程序等“四举措”,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9年第一季度,县重点局“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23万元,同比下降75.2%。

一是完善财务制度。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完善县重点局财务管理等制度,严控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的审批程序,使“三公”经费支出有章可依,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财。

二是规范经费支出报销程序。规范公务费用支出批报手续,做到事前审批,事后报销,严控接待标准,执行“五单合一”制度。所有大额资金的使用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集体领导的作用,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三是加强公车辆管理。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定期调阅加油信息,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

四是公开“三公”经费。严格按程序和规定公开,每年在县重点局网站上对“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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