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中国政治制度史考试重点
中国政治制度史考试重点
一、名词解释:
分封制:将原有的以血缘划分居民改变为按地区划分居民,按照一定的行政区划进行管辖,是国家应该具备的特征之一。夏商把全国划分为九州,西周又调整为九畿,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郡县分级的行政管辖,其特点是按照地域进行划分,也就意味着行政管理逐渐走向完善。郡县制:春秋战国时期后普遍推行郡县制,地方行政组织在战争中发挥出便于统一指挥,严格遵守诸侯命令的作用,呈现出取代分封采邑制的优势
战国时期,郡县制已经比较普遍,长官不世袭,由国君任命。
科举制:科举制度是国家根据需要,设立若干科目,举行公开而统一的考试,以考试成绩作为主要标准的选官制度。隋炀帝时,创立了进士科,以试策取士。这是科举制度的开始。唐科举分常举和制举两种。武则天创立武举和殿试。武举由兵部主持
影响:科举制度在中国实行了整整一千三百年,对隋唐以后中国的社会结构、政治制度、教育、人文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科举原来目的是为政府从民间提拔人才,打破贵族世袭的现象,以整顿吏制。相对于世袭、举荐等选材制度,科举考试无疑是一种公平、公开及公正的方法,改善了用人制度。
三省六部制:隋代在前代基础上重新厘定中央官制,确立了以三省六部为核心的中央行政管理体制。三省即尚书省、门下省、内史(唐改中书)省,共同组成为中央辅政机构,三省长官为宰相之职。三省六部是隋文帝创立的,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丞相权力的机构或体制。影响:
第一,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第二,使宰相的权力——分为三,三省长官的品级又较低,这就削弱了相权,加强厂皇权。在秦汉,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每当皇帝无能,丞相就可能专权。三省六部制的设立,三分相权,有利解决皇权与相权的矛盾,加强了皇权;同时扩大了议政人员的名额,收到了集思广益的效果;
第三,各部职责有明确的分工,有利于皇帝的集权与政令的贯彻执行,提高了行政效率,充分发挥了国家机构的效能。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官制史的重大变革,它标志着政治制度的成熟。此后,历朝基本上沿用这种制度。
三公九卿制:形成于战国,确立于秦汉时期。定义是秦王朝在确立皇帝尊号的同时,总结战国的官僚制度,建立起了一套适应封建国家统一需要的中央政府机构,这就是三公九卿制。三公是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九卿是廷尉、治栗内史、奉常、典客、郎中令、少府、卫尉、太仆和宗政。
变更:三公九卿制的基本结构从秦朝沿用到两晋,直至隋文帝重创的三省六部制。从三省六部制结构上看,无处没有三公九卿制的影子,此后一直到明太祖废掉中书省,尚书省和门下省,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中国古代历史中的中央官制三级制度才算寿终正寝。期间有多朝代对其进行过修正,但未能从根本上改变其结构。
影响:秦始皇设立的三公九卿制,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制度的建立创造了雏形,对以后的历代封建王朝建立有着深远的影响。
九品中正制:时间:魏晋南北朝。220年开始,九品官人法。任用贤有识鉴的官员,担任本籍州郡的大小中正。在实施过程中,中正官全由士族豪门把持,品评人才也着于门北,被选用者也限于士族,推荐人与被推荐者之间又在政治、经济及生活等方面有密切联系。出现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公门有公,卿门有卿的局面。九品中正制成为维护门阀政治、阻塞寒素人才入仕的壁垒。
宗法制:宗法制是血统远近以区别亲疏的制度。早在原始氏族时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作为维系贵族之间的完整制度形成和出现是在周朝的事情。
目的是为了加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最大程度上避免由王位而引发纷争和战乱,稳定国家。
特点是嫡长子继承制度,大宗可以命令和约束小宗,小宗必须服从大宗。血缘关系和政治关系相结合。
影响:积极:总共发至保证了各级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祖国统一大业有促进作用。
消极:过分强调宗教,宗法观念,人为划分远近亲疏,又束缚了人的自主发展。官僚政治:官僚政治通常是应用在政府权力全掌握在官僚手中,官僚有权以国家或者民族利益为理由,而随意侵夺普通公民的自由的政治制度
二、简答题和论述题:
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特点:1.君主专制、个人集权与宗法血缘关系、婚姻裙带关系贯穿于中国政治制度史的始终(以等级血缘为基础的社会关系模式、以平等为基础的社会关系模式)
2.政权与神权相结合(政教合一、政教分离)
3.政治制度与伦理道德相结合(政治的逻辑:抑恶;道德的逻辑:扬善)
4.贵族特权与官僚政治伴随着中国政治制度史的始终,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日益加强
5.行政权力包揽一切,使中国政治制度史出现人治的特点(集权、分权;人治与法治)
6.政治制度公开承认不平等的原则,肯定社会等级差别,对不同的阶层采取不同的对待方法(政治的根本问题:平等与不平等:专制与民主。)
7.无论是以汉族统治集团为主,还是以其他民族统治集团为主建立的政权,都曾经实行“因俗而治”的政治制度
中央集权制构成的三要件:君主独揽大权而君权至高无上,以中央政权有力管辖的地方行政制度,以君权强力统率的官僚制度。
皇帝制度的特点:1.神权被皇权进一步利用,借用神的威灵,突出皇帝至高无上的至尊地位。
2.皇帝在全国范围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绝对”的权力。
3.全体官僚都是皇帝的臣仆,庞大的官僚机构都是执行皇帝意旨的机构。
辅政制度的发展规律及其特点:1.辅政制度的发展变化始终是围绕着君权进行的;
2.君权和辅政权的矛盾是促使辅政制度本身不断演变的主因;
3.社会的发展和各种政治势力的兴衰,是促成辅政制度发生变化的重要原因;
4.统治集团对国家机器的调整,也是辅政制度变化的重要原因。
中央政务管理体制发展规律及其特点:(一)中央政务管理体制作为政治制度,与意识识形态、经济技术基础、政治机构、自然地理风貌、民族分布等变量发生着持久的互动。
(二)我国古代中央政务管理体制的变迁保持着相对稳定性,受到儒家思想、君主专制等我国专制社会固有变量的制约。导致制度变迁在相应的根本政治体制与意识形态框架内运行,而不能脱离框架的限制。
(三)我国古代中央政务管理体制的制度变迁有着自己特定的轨道,并且具有路径依赖的特征即制度变迁是社会历史的某种延伸,沿着历史的原有轨道运行。
(四)我国古代中央政务管理体制的演变呈现出官僚系统的组织结构由简到繁、由粗到精的趋势。
(五)我国古代中央政务管理体制的演变(自秦汉后)大都以儒家思想为指导思想(包括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的元、清等朝代),并以维护和巩固封建中央集权为根本目标。
(六)制度变迁一般是自上而下的过程,但是同时受到外在压力集团的影响。
(七)我国古代中央政务管理体制的演变趋向于理性的同时,导致了非理性。
(八)我国古代中央政务管理体制体现的是专制统治下的绝对“人治”,而非法制甚或法治。赋税制度演变及其特点:1.起源很早,“自虞夏时,贡赋备矣”。夏商周:土地税,土地年产量的十分之一;赋(杂税),包括国家之赋二十税一,关市之赋(百分之一的关税和百分之二的市税),山泽之税(国君的私产,百姓开采要交税),币余(放贷利息)。
2.春秋:“初税亩”,这是中国田赋制度的开始。秦统一后的赋税有田租(土地税)、口赋(户口税)和力役三种形式。以后各代还有商税、货税、物产税等,称为征榷、杂税等。农民要把收获物的2/3交给政府作赋税。
3.汉代实行算赋、口赋、田租、徭役、算缗(财产税)、关市等赋税形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的赋税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以后各代。
4.西汉,田租为十五税一 文景之治
5.北魏、隋:租调制,在均田制的基础上,由三长负责征收租调,征发徭役、兵役。6,初唐、在均田制的基础上,实行租庸调调法
7.中唐、由于土地兼并严重,原来的均田制被破坏。唐政府采纳宰相杨炎的建议推行两税法。
8、王安石实行募役法、方田均税法、青苗法、保马法。
9.张居正改革后,重新丈量土地,清查豪强地主的隐田,改革赋役制度,推行“一条鞭法”。
10.康熙实施“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制度。雍正实行“摊丁入亩”的办法,把丁税摊入田亩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
1.征收的标准由人丁向田亩、资产过渡;
2.征收的方式由实物地租转向货币地租;
3.征收的名目由多种成分转向单一货币;
4.征收时间由不定时发展为定时;
5.农民服役由必须服役发展为可以代役。
中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的形式及其特点:
制度举荐 私人举荐 官府举荐 自荐 征辟制度
古代长期实行的一种用人制度
征,也称为征召,是君主采取特别延聘的方式
辟,也称辟属、辟除、辟召、辟用等,是主要长官自行任用属吏的制度
荫袭制度
指勋贵子弟依靠父兄的权位得以进入仕途的制度
古代国家长期保留这种选官方式,实际上是世袭制的一种变态遗留,但它与世袭制有根本上的区别
这种选官方法是为了照顾在职、退休、殉职官僚们的利益,为了换取官僚阶层对现政权的忠诚和支持,曾起到稳定政权、笼络人心的实效。
科举制度
是在荐举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以考试成绩作为主要标准的选拔制度
隋炀帝时开始设置进士科,以试策取士,经过唐代的发展,使科举考试成为一项重要制度,直到1905年才由学校制度所取代
科考程序分童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
科举考试的实行,鼓励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确实曾为古代国家输送了大批人才,但由于古代社会制度的局限性,在政治腐败的时候,其弊端也防不胜防
笼络个方面人才以收为己用
所有的选拔途径都同荐举有一定的关系,以期保证选拔的公正和严谨
选拔权力逐步集中收归中央朝廷掌握,并与教育、考课等制度相结合,使选官制度成为加强中央集权的重要手段
议会制度的评析:议会制度在民国难以实行的根本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基础相对薄弱。
议会制度只是形式上的移植,没有考虑近代中国社会的历史条件,脱离中国社会现实,也就不可避免地陷入中国传统政治体制的窠臼。
议会制度在中国缺少政治文化基础,在引进介绍中也没有明确的标准,版本各有不同,人们的价值取向在一知半解中更趋向于各取所需。
第二篇:中国政治制度史考试 重点
中国政治制度史复习要点
绪论
1.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特点:第一,君主专政,个人集权与宗法血缘关系贯穿着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始终,也是北洋政府,国民党南京政府制度的一个特点。第二,政权与神权相结合,以神权作为论证权合理性的依据,悬切剥削阶级政权的共同手段。第三,政治制度与伦理道德相结合,儒家学术思想长期影响古代政治制度,也影响到半殖民半封建的民国政治制度。第四,贵族特权和官僚政治伴随着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始终,并一直延续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民国政治制度。第五,在高度君主集权制度下,行政权力包揽一切,并且实行人治。第六,政治制度公开承认不平等原则,肯定社会等级差别,承认特殊权利阶层,对不同的阶层采取不同的对待方法。第七,中国一致是地域辽阔的多民族国家,不论是汉族还是其他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都曾经实行因俗而治的政治制度。
2、官僚政治:所谓官僚政治,是指一种与专制统治相结合的政治形态,是指当时官吏普遍以出任官职作为固定职业,只对君主和上级负责而不问社会效益和民生疾苦,只知墨守成规,按例办事而不管实际情况的变化,遇事模棱两可,行动迟缓,推诿责任,甚至贪污受贿,营私舞弊,苟且偷安。
3、两个要点和三个不可解决的矛盾:两个要点是一是官必须有权利,主要表现在设官分职上;二是官员不能拥有不受限制的权利,主要表现在自上而下的层层监督和由中央直接的监察制度上。三个矛盾:一是行政权力支配一切与人治的矛盾,二是官僚分职任事与皇权专制的矛盾,三是统制阶层的权利和财产分配的矛盾。
4、钦定儒家政治的核心是“礼治”。
第一章中国政治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1、商代类服官的类别:国家政务官、宗教事务官、王家服务官。
2、简述霸主专制到君主专制的发展过程:这也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形成到确立的过程。废除以分封制为代表的世袭制,由君主直接掌管官吏的任免权,推行郡县制,以消除贵族在地方的世袭统治权,以中央集权为特征的官僚政治体制初步形成.,君主的权利空前提高,逐渐向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体制靠近。(42页)
3、简述士人与国家的关系:“士”是有知识、有才能和善谋断的人,他们的主要知识是掌握“礼乐”,是传统文化的承担者;他们最关心国家大事,希望国家采用并让他们付诸实行。国家也需要这些人为国家出主意和效力,因此出现各种各样的的人才选拔制度。因为国家的重视,士人有了出路,他们的知识得以运用和传承,进而成为一种群体。
4`清末新政的主要内容:政治制度:逐步改行君主立宪制度;军事制度:编练新军;行政制度:逐渐建立各部,建立责任内阁等;教育制度:废除科举制,举新式学堂教育;法律制度:参照西方各国法律,修订法律;奖励实业方面(出现了顽固派、实力派、立宪派)
5晚清政治制度变革的启示:
一、官方的政治制度变革是在世界形势的推动下进行的,原本就带有被动的性质
二、自上而下的政治体制改革需要中央政府集中权力,以便有效统筹,解决改革中的问题、三、政治体制改革需要社会力量的支持,而且改革必然需要新的社会力量支持。
6、王朝:所谓王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代政权的简称,也是阶级社会所必然发生的政治现象。
7、礼崩乐坏:即原来的以血缘构成的宗法制受到破坏,原来的社会意识已经不适应社会的发展,而新的社会意识已经深入人心,并通过权利使之达到合法化,新的政治治理形式不可避免地出现,并且显示出强大的威力。
8、兵邢合一 :即将暴力统治赤裸裸地显示出来,镇压无论是来自新的还是旧的反抗,实际上是巩固“礼崩乐坏”后所出现的社会秩序。
第二章王权和皇权制度
1、王权的体现形式:王自称是作为上天和祖宗授予统治权的人间代表;王以宗族长兼国家元首的身份实行统治,并且在强化宗法制的基础上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王通过使用誓、诰、命、令等文书或口谕以行使王权;通过“会盟”、“巡狩”、“朝聘”等方式以控制各诸侯国。
2.试述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及其特点:形成:经济发展、大规模战争的需要 ; 战国列强变法的趋向:建立中央集权制度。构成中央集权制度的三个主要条件:君主独揽大权而君权至高无上,以中央政权有力管辖的地方行政制度,以君权强力统率的官僚制度。特点:“ 官分文武,王之二木”,君主通过设官分职以控制官僚机构; 制定符节玺印制度,以便于控制军队和官僚 ;完善考核赏罚制度以约束和控制官僚和军队;在统治手段上形成一整套“ 君临之术” 理论 ;贪欲和权势欲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
3、试论皇帝制度的特点:神权被皇权进一步利用,借用神的威灵,突出皇帝至高无上的至尊地位;皇帝在全国范围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绝对”的权力;全体官僚都是皇帝的臣仆,庞大的官僚机构都是执行皇帝意旨的机构。
4.皇位继承人的选用标准和条件是什么:按照“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传统原则和本民族的风俗习惯来择立皇位继承人;根据本王朝的政治需要,从王朝本身的存在和发展考虑,择立堪任政事和胜任统治的继承人(雍正改革制定的密建皇储制度);迫于形势,不得不以所谓“有功于社稷”,已经拥有重大军政实力的皇子为继承人;“内援外助”是保证皇位继承的重要条件,也是择立继承人的主要标准.5、简述清末的皇族内阁形成的原因:
6、君临之术:战国时期,不但在制度上保证君主的权利,在统治手段上也形成一整套理论,及所谓的“君临之术”。也是指君主驾驭和考察群臣的手段。
7、宗室分封——皇权专制的痼疾(p138要看)
第三章中枢辅政制度及运行机制
1、贵族辅政制、宰相开府辅政制、中外朝官、简述宰相参议辅政制、简述宰相奉命拟旨辅政制的出现及其改造过程、试论清末皇族内阁。(p179细细看)
2.试述辅政制度的发展规律及其特点:辅政制度的发展变化始终是围绕着君权进行的;君权和辅政权的矛盾是促使辅政制度本身不断演变的主因;社会的发展和各种政治势力的兴衰,是促成辅政制度发生变化的重要原因;统治集团对国家机器的调整,也是辅政制度变化的重要原因
第四章中央政务体制及运行机制
1、中央各种政务体制的名称及所处时期(p220填空、选择)
2以三省六部为核心的政务管理体制:隋代确立了以三省六部为核心中央政务体系,基本为唐宋所承袭,一直影响到明清。三省,即中书、门下、尚书省。中书省掌管草拟诏令文书 ;门下省“ 掌出纳帝命”;尚书省综理全国政务,下辖六部。六部,即吏、户、礼、兵、刑、工部,每部各设四司,即六部二十四司;吏部掌管官吏的铨选、考课、勋封等事务;户部掌管户口、田土、财政、赋税等事务;礼部掌管礼仪、祭祀、学校、贡举等事务;兵部掌管军事行政、后勤供应、武职铨选等事务;刑部掌管司法狱讼和司法行政等事务;工部掌管水利土木工程及工匠等事务;另有九寺五监也负责许多实际事务(见课本P238)
3因俗而治”的政务管理结构:民族传统管理结构,即少数民族建立的国家,往往特别注意保留本民族一些传统的管理方法。辽代的夷离堇制和翰鲁朵制,夷离堇制是辽代各部族的自治制度。金代的猛安谋克制:元代怯薛制;清代的八旗制度。
4·以一省制为核心的政务管理体制:金为尚书省,元为中书省,是政务的主轴。一省既承秦汉以来宰相的“佐天子,理万机”的职权,又负有“典领百官,会决庶务”的责任,所以“凡军国重事无不由之”,是皇帝以下最高的政务机构。以一省制为核心而分成几个互不统
属的系统如元代还有枢密院、御史台、宣政院等。
5、宰相制度的废除: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
6、历史上为什么会长期存在诸使差遣负责制:“恪守成宪”与经济社会发展变化之间的矛盾;统治者在不明显变更祖制的情况下,采取一些临时措施,以弥补官制的不足;最具代表性的措置就是派遣具有专责的特使,处理钦命政务,出现了遣使差遣负责制;这种被差遣的诸使大都不在正规官制之内,但其实际权威却往往凌驾于正规官制之上。
7、试述中央政务管理体制的发展规律及其特点:在职有常守、位有常员的情况下,不断加强对职官的管理,使官有所职,职有责任; 中国古代长期以儒家思想作为设官分职的指导原则; “因俗而治”的政务管理体制,鲜明有效地反映在各个时期中央朝廷的体制中,也促进了民族之间的了解和融合。
第五章(考小题)
1、秦:郡县两级。东汉后期:州郡县三级。
2:君的主要长官:秦设郡守掌管全部郡务;设郡尉辅佐分管军事;置郡监,主管监察。
3看看了解:西域都护和民族校尉;汉武帝牌使者、校尉进驻属国内附加强沟通和影响,后改设为西域都护;西域都护是西域地区的最高行政长官,最高军事指挥官;东汉魏晋南北朝也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特别管理,即设置民族校尉。;职权基本上同西域都护,有固定的驻地,是军事化或半军事化的行政组织,代表政府对所部的少数民族实行管辖
羁縻府州和都护府:羁縻,笼络联系和怀柔牵制之意;在行政管辖方面,任命该族各部首领为都督、刺史、县令,责令他们统率原来的部众,允许保留本部族原有的治理形式,保持半独立状态;羁縻府州拥有较大的自治权力,职位可以世袭;唐又建立“都护府”,是中央与羁縻府州之间的纽带,代表中央行使对羁縻府州的管理权,负责管理边防、行政和民族事务。土官制度和改土归流:是明清两代对云贵川桂等地区少数民族的管理和改革制度;王朝把土官衙门编组进地方行政序列中,但保持其特殊的治理方式。王朝与土司之间的复杂关系;改土归流就是废除土司制度,改行与内地府州县相同的行政管理制度,官员改为朝廷任免选拔流官充任而废除世袭,过程往往充满了军事镇压
蒙藏地区的特殊管辖朝廷对这两个地区的管理一直异于其他少数民族;元在中央设立宣政院,管理西藏事务;明代在西藏设立乌斯藏都指挥使司,在蒙古设立大宁卫、开平卫、东胜卫三个军事重镇,封瓦刺部、鞑靼部首领为王,自率其众;清代在中央设有理藩院以综管蒙藏事务;把西藏分为前后藏,设驻藏大臣以监督统领;在内外蒙古分设诸旗,由各驻防将军、都统或大臣监督统领。(p262看)
第七章监察制度
1、不同时期监察机构及其范围:(p369要看)
2、监察的谏诤职能:诤是规劝,诤是直言,诤谏也就是对君主或上司提出规劝性的意见;诤谏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君主没有必须听从诤谏的义务)。诤谏的途径和方式比较多; 历代都规定主要文武大臣有诤谏之责,设有专职的谏官,但绝大多数大臣很少诤谏,君主也很少重视 ;古代诤谏方式:讽谏、顺谏、规谏、致谏、陷谏五种方式,由轻及重。
3、监察制度的特点及其利弊:监察职能比较完善,作用也比较明显,但也存在着很大的局限; 对监察人员的使用,有特殊的安排,也有一定的管理升迁机制,但由于授予监察人员的权力过大,顾此失彼,不易有效地控制监察人员的腐败;采取多种途径的监察制度和多种方式的监察办法,是在中央集权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形成的,曾经发挥过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对当时的社会和政治风气产生过正反两方面的不同影响。
第十章科技文教卫生制度
官学和私学:隋唐以后实行科举制度,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学校教育制度的发展; 唐国子监下设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等六学,非仕家子弟不能入学; 宋代中央
仅设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地方各设州县学,对学生身份放宽,太学也可以接受庶民子弟。宋代还有三次大规模兴学,实行“升贡”的办法;明清的官学有所变化,中央的国子监既是教育管理机关,又是培养官僚的最高学府,官学控制着入仕的道路官学名额有限,报考科举的条件放宽,给私学的发展提供了条件。五代、宋时期就出现了书院,明中叶后影响大增;私学所学内容局限于科举考试,与官学无太大区别,教师多是退休官僚和士大夫,所以能够与官学长期并存;劝之以学,诱之以禄,是古代学校教育的指导思想;清末废除科举,学堂毕业生直接取得功名,学堂成为当时教育的主流。
第十二章行政辅助人员制度
1胥吏制度:胥吏不是官,但却在政府职能上发挥不可忽视的作用。他们是官的辅助,也是官的爪牙,是古代政治制度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胥吏名目繁多,实际只有两大类:胥和吏;胥是供官府驱使的劳役;吏是在官府承办具体公务的人员;胥吏在当时的政治中发挥难以替代的巨大效用,但吏缘为奸的现象历代都无法消除,成为困扰古代政治的重大棘手问题之一
2幕僚制度:幕僚又称幕宾、幕府、幕友、幕客、西宾、西席、宾师,是军政长官聘请的助手、参谋,出现很早;幕府制是要将所选幕僚的情况送到中央,享受国家的等级待遇;幕友制则属于私人聘请,不用申报中央,不享受国家的等级待遇,依靠的是官员个人支付的“束修”、“馆谷”和委托信任;官、幕、吏、役之间存在着相互利用而又相互钳制的微妙关系 3长随家人:官吏的亲属在朝章礼法上原没有参与官府政务的权力,但这些人依恃身为官亲,深得长官信任,往往能参与政务;除长官的亲戚外,还有长官的随从家人,大体上分三种:家生奴、临时雇用的、“带肚子”家人(即官员的债主);在众多的家人中,主管各种事务的长随是地方官私人收款代理人。
4行政辅助人员与主官的关系:严格管制胥吏的政策与必须使用吏役原本并不矛盾,但在官僚政治下,远没有理论上那么简单;家人和幕友是清代地方官主要依靠的人,堪称亲信,但官员往往沦为被他们玩弄的可怜人物;地方官所面临的三个重要问题;是如何保证政令承传准确无误,以便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制定应付的办法;二是如何使这些必用之人尽职尽责,既无僭越弄权之由,又无架空自己之机,便于贯彻执行政令;三是如何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使这些必用之人受到震慑,不敢违法乱纪,以确保自己的权力不被分割。
第十三章职官管理制度
1制度举荐:主要是指按照选贡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等制度的规定,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手续来选拔人才的办法
2私人举荐:是属臣们以个人名义向君主推荐人才,亦称保举制,是在历史上实行最久而且是制度化的选拔人才方式 ;有“ 外举不弃仇,内举不避亲” 的举荐原则 ; 如被举荐的人才不符实,或者是日后犯法,举荐人要负连带责任,要受到一定的惩罚3官府举荐:是以官府的名义向君主和上级部门推荐人才;被推荐的人要参加一定的考试;官府对被推荐者不必负连带责任;还有一种官府间接荐举的形式,是通过考核制度实现的 4自荐:是因循战国时期士人游说君主的习俗而形成的入仕制度;游说是士人通过在诸侯国君面前游说或上书,用自我推荐的方式以博得君主信任而被授予官职
5科举制度:是在荐举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以考试成绩作为主要标准的选拔制度;隋炀帝时开始设置进士科,以试策取士,经过唐代的发展,使科举考试成为一项重要制度,直到1905年才由学校制度所取代;科考程序分童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科举考试的实行,鼓励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确实曾为古代国家输送了大批人才,但由于古代社会制度的局限性,在政治腐败的时候,其弊端也防不胜防
6征辟制度:古代长期实行的一种用人制度,征,也称为征召,是君主采取特别延聘的方式,辟,也称辟属、辟除、辟召、辟用等,是主要长官自行任用属吏的制度
7荫袭制度:是指勋贵子弟依靠父兄的权位得以进入仕途的制度 : 古代国家长期保留这种选官方式,实际上是世袭制的一种变态遗留,但它与世袭制有根本上的区别 : 这种选官方法是为了照顾在职、退休、殉职官僚们的利益,为了换取官僚阶层对现政权的忠诚和支持,曾起到稳定政权、笼络人心的实效。8官吏选拔制度的特点:笼络个方面人才以收为己用;所有的选拔途径都同荐举有一定的关系,以期保证选拔的公正和严谨;选拔权力逐步集中收归中央朝廷掌握,并与教育、考课等制度相结合,使选官制度成为加强中央集权的重要手段。
9等级制度:古代的等级划分非常明确,职事是官吏的是在职务,即是有实际职权的官职 ; 秩品是一种秩序和等级的区别,也是不同官吏各自具有的基本等级 ;勋赐是对有功和特定官员给予的一种荣誉性政治待遇;散阶是一种旨在提高官吏的等级,而与实际职务无关的官阶划分,实际上只是一种资历
古代等级划分: 爵位与政治权利紧密相连,以后逐渐与实际权力相脱离,仅反映出一定的政治地位 ;班位是依照官秩位高低的一种升迁排位顺序,还是对现行官制中的官员位置排列 ;封赠可以包括食封、封号、诰命、官衔等内容,通常加于皇族勋戚及有功、退休、殉职的官员与亲属.10古代奖惩制度的特点:与考课制度相结合,在澄清吏治,严肃政纪法纪,维持官吏正常工作秩序等方面曾经起到重要作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长官意志,因此存在着许多不稳定的因素,也缺乏明确的标准;官员激励机制本身也受到多方面的制约;能否有效执行取决于社会环境和执法者的政治素质;奖惩制度的本身是利弊并存的,兼有正负两方面的作用。11举荐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1—4标题及内容)
12试论古代多种途径并存的选拔人才必然性及其特点:国家机器在运转过程中,需要不但更新其行政人员,以保证统治素质和职能的延续,更新的过程就是官吏的选拔,选拔首先关系到国家行政的需要,又关系到统治效能,自然受到十分重视。特点:笼络个方面人才以收为己用;所有的选拔途径都同荐举有一定的关系,以期保证选拔的公正和严谨;选拔权力逐步集中收归中央朝廷掌握,并与教育、考课等制度相结合,使选官制度成为加强中央集权的重要手段。
3.简述科举制度的历史作用:科举考试的实行,鼓励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确实曾为古代国家输送了大批人才,但由于古代社会制度的局限性,在政治腐败的时候,其弊端也防不胜防(利弊结合展开)。
中华民国政治制度
第二章政党制度
1、孙中山的“以党治国”与蒋介石的“以党治国”区别在哪里:
孙中山:1919.10.10孙中山将中华革命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宣布新的政治纲领;在政治制度方面,宣布成立国民政府,以“五权宪法”来建设中华民国,并确立“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的建设程序,明确提出了“以人治党”、“以党治国”的主张;依照国民党的解释,全国只有一个合法政党,即中国国民党,人民必须“服从拥护中国国民党”,始得享受中华民国国民之权利。蒋介石:国民党一党专制;国民党不仅以党治国,而且是以党员治国,全面控制政权;完全违背了孙中山的“以党的主义治国”,最后达到宪政国家的政治设计;违反了中国人民长期以来追求的政治民主化和国家现代化。
第三章议会制度
1试论临时参议院的活动及其历史意义:作为临时国会的参议院,其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议院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民意机构,是辛亥革命的积极成果,并创立了中华民国初期的法统;参议院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立法机构,在维护资产阶级共和制度、发展资本主义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参议院作为第一个资产阶级立法机关,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局限性,而历史、国情和政治态势则促使参议院性质发生变化。
2试分析中华民国的议会制度:议会制度在民国难以实行的根本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基础相对薄弱。议会制度只是形式上的移植,没有考虑近代中国社会的历史条件,脱离中国社会现实,也就不可避免地陷入中国传统政治体制的窠臼。议会制度在中国缺少政治文化基础,在引进介绍中也没有明确的标准,版本各有不同,人们的价值取向在一知半解中更趋向于各取所需。
第四章 元首制度
1试析中华民国元首制的特点:虚伪的元首选举形式总是以军事势力为后盾的,也就决定了中华民国元首制的变化总是随军权易手而转移;军阀割据和派系林立是中华民国元首制缺乏稳定的主要原因;无论是南方政权,还是北洋军阀政权,元首制发展变化过程都有相同的特点,就是向集权发展;中华民国元首制度,在形式上抛弃了世袭制、终身制,有了共和制、民主制的某些特征,然而在实际运用中,却变相地成为终身制,甚至向世袭制发展.第五章政府体制
1南京国民政府五院的主要职权是什么:1928.10.4,根据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通过的《训政纲领》,制定和公布了《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立法院为国民政府的最高立法机关;行政院为最高行政机关;司法院为最高司法机关; 考试院为最高考试机关;监察院为最高监察机关 ;五院共同掌握国民政府的最高权力,是国民政府的核心和基本机构。
2试分析中华民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主要表现: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划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地方的离心倾向。中央与地方关系在制度层面上的特点:中华民国在始终没有真正统一的情况下,一味地强调和加强中央集权;中央与地方关系影响到地方政治制度建设,而地方政治制度反过来影响中央政治制度建设;政治军事派系左右着中央与地方关系,使中央政府不能完成中央集权化。
第七章 监察、考试与任用制度
1、简述民国时期的监察制度:监察机构:北洋政府的平政院和审计院;平政院设立于1914 年,直隶于大总统,负责“ 察理行政官吏之违法不正行为”。审计院始称审计处,1912 年设立,1914 年改为审计院,负责会计监督事宜。国民党监察委员会:成立于1924年1月,不仅监察党内,也监察在政府任职的国民党员是否具有失职和违法行为。实际上具有行政监察的职能。广州国民政府的监察院和惩吏院 1925 年8 月,广州国民政府设立监察院,后合并了1926 年成立的惩吏院,集监察、惩戒、审计于一身。南京国民政府的监察院:931 年成立,是南京国民政府的五院之一,受国民党中央监督指导,承国民政府的命令,依法律形式监察权。构成主体是监察委员,下设审计部。监察部门的主要职权:北洋政府的平政院,表面掌有监察职权,但根本没有监察职权,仅存两年,负责行政审判; 南京国民政府监察院,弹劾、纠举、建议、监试、审计、调查等项
2民国时期的考试制度述评:
北洋政府考试:文官(高等——由中央统一办理;普通——由中央各部及各省分别组织的,典试委员会负责。)外交和领事、司法官三类。
南京国民政府:基本考试:公职候选人考试(分为甲乙两种)、任用人员考试(公务员高等考试公务员普通考试 公务员特种考试)、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铨选资格考试:教育与考试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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