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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沧州历史》(第一卷)第四编第十九章

第十九章 沧州解放区的党政军群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沧州党的建设

沧州各地县市党组织的发展与沿革抗战胜利后,冀中八地委、九地委的各级党组织进入蓬勃发展时期,组织结构更加健全。截止到1949年10月,沧县专区所辖区域共有党员84720人,基层支部3623个。

抗日战争胜利后,冀中八地委机关进驻河间县城,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社会部、敌工部、城工部、党校。阎子元代理八地委书记(后刘青山任八地委书记)。1945年8月至1946年5月,八地委领导任河、河间、肃宁(1945年10月由冀中九地委划归八地委)、献县、献交、交河、建国、青沧交、沧县县佐、青县、泊镇等县(工)委。此时期的冀中九地委建制未变,工作机构设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社会部、敌工部、城工部,张庆春任地委书记,领导任丘、任河(1945年11月由冀中八地委划归九地委,1946年3月撤销)、肃宁(1946年2月由冀中八地委划归九地委)、津南等县委。

1946年5月,根据上级指示,冀中八、九地委合并,仍称中共冀中区八地委,地委机关驻大城县境内;1947年先后驻河间县城、河间县柳窝村、建国县大皮相屯;1949年3月,迁入沧县城内;同年8月,冀中区撤销,河北省恢复,冀中八地委改称中共河北省沧县地方委员会,地委机关驻沧县城内。陈鹏任地委书记(后刘青山)。为适应解放战争形势发展的需要,八地委工作机构开始设有组织部、宣传部、秘书处、民运部、城工部、敌工部、社会部,并设地委党校等。1946年7月,敌工部改称联络部;1948年5月,地委联络部与军分区联络部合并,仍称敌工部。1947年7月,为加强对青年工作的领导,增建八地委青年工作委员会。八地委先后辖任丘、任河、河间、献县、献交、交河、建国、青沧交、青县、黄骅、沧县、津南等县委和河间市、泊头市、沧州市市委。

抗战胜利后,根据形势变化,冀中八、九地委所属各县委也不断发生变化。1945年10月,肃宁县委由冀中九地委划归八地委,1946年2月又重新划归九地委领导,八、九地委合并为八地委后,仍属九地委①领导。1945年10月,冀中行署根据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指示,撤销献交县;1946年10月,又重建献交县,直至1949年9月撤销。1945年11月,任河县委划归九地委领导,1946年3月奉命撤销,10月八、九地委合并后又重建,属八地委领导,直至建国前夕撤销。1946年2月,青沧交联合县撤销,设沧县县佐公署,同时建立中共沧县县佐委员会;同年10月,恢复青沧交县建制,直至1949年10月撤销。1947年11月,为适应土改运动等新形势需要,上级决定撤销青县县委,改为青县工作委员会,各区区委同时改为区工委;1948年春,青县县委再度恢复。1948年8月,黄骅县委、沧县县委、津南县委奉命由渤海一地委划归冀中八地委领导。在九地委,1946年3月任河县奉命撤销后,其北部3个区复归任丘县;同期撤销的白洋县,其白洋淀沿堤和陆地的16个村庄也划归任丘县。1946年8月,根据上级指示,津南县划归渤海区一地委领导。

另外,八地委还辖有河间、泊头、沧州市委。1946年3月,冀中区党政军群领导机关迁驻河间县城。为了繁荣河间,使其成为冀中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同年5月,冀中行署建立河间市,市委机关驻市内,直属冀中区党委领导,赵勃任市委书记。10月,冀中行署撤销河间市,其党政军群领导机构原班人马改为河间县党政军群领导机构。1948年5月,冀中行署重设河间市,隶属八地委领导。1949年2月再次撤销,改河间市区为城厢区,归河间县领导。

1946年5月,泊镇解放,冀中行署成立泊头市,直属冀中区党委领导,张子善任市委书记。1947年5月,冀中行署调整区划,泊头市划归八地委领导。1948年2 月,冀中行署再次决定,泊头市划归行署直接管辖。1949年2月,泊头市又划归八地委。

1948年8月,沧州市由渤海区一地委划归冀中区直辖,姚星群任市委书记。1949年2月改属冀中八地委领导。8月1日,冀中区及所辖分区撤销,沧州市改为沧镇,隶属沧县县委领导;10月,沧镇和沧县、青沧交县(部分)合并为沧县,沧镇归沧县管辖,成为沧县领导机关所在地。

1949年8月,冀中区八地委改为沧县地委,甘春雷任地委书记,领导任丘、任河、河间、肃宁、献县、献交、交河、建国、黄骅、沧县、青沧交、青县县委和泊镇、沧镇镇委。1949年10月,任河、献交和青沧交县奉命撤销。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共山东渤海区所辖各地区基本上连成一片,形成了广阔、稳固的解放区。为加强党的领导,迅速发展、壮大革命力量,1945年9月,渤海区党委将原来的6个地委合并为4个地委,一、三地委合并为一地委。原由三地委管辖的盐山、靖远、黄骅(新青)、海防工委和庆云等县委划归一地委领导。李广文任书记。1946年秋,建立民运部。同年8月,原中共冀中九地委领导的津南县委也划归渤海一地委领导。1948年底,一地委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袁成隆任地委书记。同年,为打击国民党特务奸细进行的各种破坏活动,地、县委又增设了社会部。1949年6月,渤海一地委重新定名为沧南地委,同时调整了领导班子成员职务。袁成隆任书记。工作机构设组织部、宣传部、社会部及青委会、妇委会。

今沧州市所辖津浦铁路以东各县、市属中共渤海区一地委领导。一地委机关先后驻乐陵(今属山东省)县城东门里,盐山县旧县镇、曾庄和南皮县寨子村,并先后辖东南、东吴、吴桥、东光、南皮、靖远(盐山)、黄骅、津南、沧州市、沧县、四边、海防工委等县(工)委。

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渤海区党委对一地委所辖县(工)委不断进行调整。1945年9月15日,吴桥县城解放,10月,中共东吴县委机关进驻吴桥县城;9月27日,南皮县城解放,中共东南县委机关迁驻南皮县城。为适应抗战胜利后的新形势,是年12月,渤海区党委决定,撤销东南县,恢复南皮县原建制,同时建立中共南皮县委员会。12月底,撤销东吴县,恢复吴桥、东光县原建制,分别建立县委。

1945年9月,为纪念在抗战时期牺牲的原冀鲁边军区副司令员黄骅烈士,经中共山东分局批准,将新青县改名为黄骅县,原属三地委,后改属一地委领导。同年9月,渤海区党委、行署决定将原三地委所辖盐山、靖远两县合并为靖远县,同时改属渤海一地委领导。1949年5月1日,奉渤海区行署民字第一号令,靖远县改称盐山县,靖远县委随之改称盐山县委。

1945年10月,为阻止国民党军队利用津浦铁路往东北运兵,中共渤海区党委建立中共津浦铁路工作委员会,与一地委城工部合署办公,统一领导津浦铁路沿线的对敌斗争。

抗日战争胜利后,为配合新形势下的斗争,渤海一地委于1945年10月建立了沧州工作委员会,下设市民工作部、工人工作部、敌工部。任命马克勤为工委书记,负责开展沧县城的工作。1947年6月15日,沧县城解放,渤海一地委派来一批干部,设立了沧州市,成立了中共沧州市委。王沛云任书记,下辖城关、南关、西关、捷地4区。1948年8月,根据上级指示,沧州市划归冀中区党委领导,黄骅、沧县、津南3县划归中共冀中八地委领导。

抗战胜利后,为了便于领导,1945年10月,减河以北的四边县撤销,其辖区划归为沧县。1946年9月,海防工委撤销,北起上古林村,南至大口河,沿海各堡党组织属中共黄骅县委领导,埕口一带划归无棣县(今属山东省)。

1949年6月,根据中共山东分局指示,渤海区各地委更名,一地委更名为沧南地委,机关驻南皮县寨子,辖南皮、东光、吴桥、盐山等县。1950年5月,渤海区奉命撤销,沧南地委各县归新建的德州(今属山东省)地委。1952年,盐山、吴桥、南皮、东光及宁津、庆云(今均属山东省)划回河北省沧县地委。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冀中八地委及所属县、区委除抓本级党组织的建设外,曾多次派工作队到村,对基层党组织建设进行指导,以达到纯洁组织的目的。农村党支部成员和党员围绕阶级立场、政治思想是否坚定、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党组织和党所领导的民兵及群众团体是否纯洁等方面问题,进行检查。在查找问题时,邀请群众代表参加,揭发批判干部、党员的阶级立场不稳、脱离群众、脱离党的方针政策的错误思想和行为。在组织整顿中,凡提拔配备干部、纳新党员,均由群众代表提名举荐信得过的党员、积极分子,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再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对个别经教育不改的干部、党员,给以适当的处分,以保证党的纪律的执行。这期间,有的村清除了混进党内和干部队伍内部的阶级异己分子,纯洁了党的组织和干部队伍,确立了农村中贫雇农的优势,保证了解放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但也一度过重地估计了革命队伍内部阶级成分不纯的问题,造成了唯成分论的偏向,把家庭出身作为划分政治思想的标准,挫伤了一些干部、党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别是1945年12月,冀中八地委在区以上党员干部中进行整风学习,结合审干,开展反奸特斗争,称为“抢救失足者运动”。这次运动由于受延安整风中康生搞“抢救失足者运动”和本地区反国特斗争的影响,整风后期出现了较大偏差,犯了“扩大化”和“逼、供、信”的错误,把一些领导干部打成国特分子,制造了一批冤、假、错案。虽然后来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很快地纠正了这一错误,给受害的同志平了反,但不可避免地使党的事业遭受到了损失,教训也是十分深刻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冀中八地委注重在党内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行党内群众路线。到1948年下半年,地委所辖多数县委均实行常委制,定期召开常委会,遇有重大问题提交常委会讨论决定。另外,八分区各县随着乡村基层民主政权的建立,各乡、村均建立了党总支委员会、村党支部,从上到下建立起了一整套比较严密的党的组织网络。

中共渤海区一地委一直把党的建设作为党组织的中心工作。在解放战争期间,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地、县、区、村各级党组织,吸收了大批优秀分子加入中国共产党。据历史资料记载,至1948年底,全分区298个乡、3034个村,共有党支部3332个,其中乡党支部298个,村党支部3034个,实现了乡乡有乡支部,村村有村支部;全分区共有中共党员37403人。

在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尽管渤海区在1947年10月土改整党会议期间,由于康生的操纵破坏,使整党运动犯了严重“左”倾错误,错整了一大批干部,但由于会议后期中共中央发出了一系列纠正“左”倾错误的重要指示,渤海区土改整党会议“左”的指导思想和会议精神大部分地区未向下贯彻,避免了更大的不良后果,所以“左”的倾向对一地委影响不大。12月,渤海区“三查三整”运动全面展开,一地委认真部署贯彻,并于6月至7月底,将全分区县区党员干部集中到靖远县进行整党,纠正了干部和党员中的不正确思想,清理了混进党内的各种坏分子和阶级异己分子,纯洁了党的各级组织,提高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党员的政策水平,使“三查三整”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进入1948年,为深入开展大生产运动,提高党员和群众的思想觉悟,提拔积极分子掌握村领导权,推动工作开展,迫切需要整顿基层党支部。为此,1月,一地委进行了支部总结,先公开以乡为单位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总动员,然后抽调干部帮助各支部总结,掌握基点推动外围。总结完毕,召开以乡为单位的党员大会,进行全乡总结,达到了进一步教育提高的目的。

渤海一地委十分重视训练、培养和选拔党的各级干部。经过抗日战争的锻炼,造就了一支工作积极、政治素质好、群众拥护、经受住残酷斗争考验的干部队伍。据统计,到1945年12月,一地委共有各级党、政、群干部1498人,其中党的干部271人,政府干部753人,群众团体干部474人。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一地委在1948年除抽调县区领导干部参加5月份区党委在党校举办的为期4个月的培训班外,还根据区党委《关于县学问题给各地委、县委的指示信》精神,充分利用县学(即党训班)这一形式,以时事教育、党的基础知识、划阶级定成分政策和生产政策为主要教育内容,对广大乡村干部进行短期培训。到1948年8月,一地委仅县级及分区级干部就有847人接受了短期培训,其中党干148人,政干525人,民干79人,人武干部77人,军干18人。根据一地委1948年12月《关于冬季大量训练提拔干部的指示》,各县委按照地委提拔干部的原则、条件、方式方法以及举办培训班的有关事项,在1949年3月以前训练区级干部对象900名,从中提拔600至700名;训练基层干部对象4800名,其中靖远、吴桥等四县每县训练750名,从中每县提拔300名;东光、南皮等三县每县训练600名,从中每县提拔200名。另外,由专署负责举办了知识分子训练班,提拔250至400名脱产干部,并在全分区动员800名知识分子去渤海公学受训。在做好干部培训的同时,各县委还进行了县区级干部正、副职配备工作。据统计,到1949年底,沧南地委共有地、县、区级干部2965人,其中党群干部1318人,政府干部1647人;党员干部2022人,群众干部943人;男干部2677人,女干部288人。干部队伍和组织建设的加强,为夺取解放战争胜利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

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抗日战争胜利后,冀中八地委各级党组织仍把学习七大文献当作重要的学习任务,要求各级党委,必须把以马列主义理论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作为一切工作的指针,反对任何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偏向。1946年3月,八地委建立了学习委员会,地委宣传部长薛坦任学习委员会主任。学习委员会负责组织检查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制定学习规划,规定学习内容,要求分区干部坚持每天早晨学习两小时,晚上学习一小时。学习制度的坚持,对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起了很大作用。

为搞好党的思想建设,八地委各级党组织注意根据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来抓好此项工作。根据掌握的情况看,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状况总的情况是好的,多数党员干部在各项工作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各级党组织起到了战斗堡垒作用。但是由于党组织基础的最大部分是由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出身的成分所构成,以及一些党员干部长期处于隐蔽分散状态而形成分散主义、游击主义等原因,加之有的党组织在党的建设问题上,偏重于组织建设,忽视了思想建设,缺乏对党员干部进行正确路线的教育,使党内还存在着一些非无产阶级思想,对贯彻执行党的正确路线、方针、政策,妨碍极大。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八地委及各县县委在整党阶段和在日常学习过程中,进行了学习整顿,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全国解放战争期间,渤海区一地委按照中共中央和华东局的指示,也加强了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大力开展党的宣传教育工作,在新的斗争环境中,号召和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学习,不断学习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水平。为了加强这方面的领导,一地委经常根据形势发展和具体情况,及时行文做出指示,对学习内容和方法做出不同规定,提出具体要求以及需达到的效果。1948年,随着解放战争步步取得胜利,地委发出了加强在职干部学习的指示。1949年初,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解决部分干部对战争形势及战争与生产相互关系认识模糊,产生盲目乐观、坐待胜利、太平麻痹思想,存在无组织、无纪律现象等问题,地委又发出了加强在职干部学习的补充指示,提出了学习方针、要求、内容及方法步骤,以加强在职干部的思想领导,提高干部的思想与政策水平,为胜利进军与做好工作打下思想组织上的基础,完成各种复杂而艰巨的工作,迎接春季大生产与支前任务。4月,地委宣传部在干部中进行了以生产教育为中心,结合进行党的基础知识的教育,使所有农村党支部都成为领导群众完成农业生产计划的领导核心,使所有农村党员都成为坚决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计划的模范。对此,《渤海日报》专门做了报道。6月,为学习贯彻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精神,沧南地委又制定了《关于学习二中全会决议的计划》,要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真正领会决议实质,充分认识党的这一历史转折点,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明确革命方向及党在新形势下提出的新任务,结合实际工作贯彻决议精神,克服错误思想与落后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七届二中全会精神的深入贯彻学习,为迎接全国胜利,建设新中国做好了政治上、思想上的准备。

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冀中八地委和渤海一地委在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的同时,也把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以身作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针对有的干部党员存在的主观主义、命令主义、包办代替、不走群众路线等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作风,个别党员干部以身作则不够,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足,以及有的部门和地方存在财政混乱、贪污浪费、侵占公物等问题,采取召开相应会议、下发文件、入党校学习、举办党员干部培训班、召开党小组会、党支部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干部党员审查鉴定等多种形式和有力措施,及时进行纠正和解决,提高了党员干部的觉悟,改进了思想工作作风,密切了党群关系,提高了党的战斗力和在群众中的威信,促进了党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了加强廉洁自律,纠正不正之风,冀中八地委和渤海一地委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针对有的县、区、村存在的财政混乱、浪费严重等不良倾向, 1946年8月,冀中八地委根据冀中区党委指示,在党政群各部门开展了清理家务工作,获得相当成绩,清理出的借用及占用的公家物资折款2534万元。1948年3月,根据上级指示,八地委结合平分土地与整党又开展了清理家务工作。在渤海区,按照上级部署,1947年11月,一分区也开展了资财整理,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清理家务资财活动,注意了节约,防止了浪费、贪污现象的发生。八分区建国、献县等县委还要求广大党员要经常接受人民的监督,及时处理侵犯和违反群众利益的事件,认真采纳人民群众的合理化建议,坚决禁止以权谋私、搞特殊化,切实保证党员干部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而不是骑在人民头上的“官老爷”。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倡导的优良作风,冀中八地委和渤海一地委对此也十分重视,经常教育广大干部党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脱离实际的教条主义和“左”右倾机会主义。八地委还多次强调,干部加强理论学习,要做到学以致用,重在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各级领导干部注意发扬党内民主,坚持经常性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做到为人民的利益和革命事业,坚持好的,改正错的,促进了同志间的团结,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1948年9月,冀中区党委发出关于充分利用报纸加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指示后,八地委按上级要求,十分尊重报纸的批评,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改进工作,密切党和群众的关系。1949年3月20日,渤海一地委根据华东局及渤海区党委扩大会议《关于克服党内无纪律无政府状态,加强纪律性决议》精神,召开了地委会议,找出了在落实制度、执行政策及掌握中心工作、地委领导方法、宣传工作诸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制定了相应措施,通过了《反对党内无纪律无政府状态加强纪律性决议》,克服了党内存在的无纪律无政府状态,加强了纪律性,有效地推动了各项工作进展。

由于各级党组织加强了党的作风建设,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发扬光大,党群关系更加密切,从而保证了党的领导的顺利实现。解放战争中,冀中八分区和渤海一分区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各级党组织在领导人民群众与敌人斗争的同时,推行减租减息、土地改革等各项民主民生政策,和群众同甘苦,共患难,形成了一个有着血肉关系不可分割的战斗集体。无论是在对敌斗争中,还是在参军、支前、大生产等运动中,沧州人民提供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为夺取全国革命胜利做出了重大贡献。

通过加强党的建设,冀中八分区和渤海一分区各级党组织更加健全、完善、纯洁、坚强,更富有战斗力,马列主义理论、政治、政策水平得到提高,有效地克服了“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先锋作用,使党政军民上下统一,团结战斗,保证了党的各项中心工作的胜利完成,也保证了解放战争的最后胜利。

二、政权建设

沧州各级政权的机构沿革解放战争中,沧州西部的冀中八、九分区各级抗日民主政府改称人民政府,政权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解放区各级人民政权的建设,为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权的建立提供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抗日战争胜利后,冀中八分区大部分地区解放,专员公署机关进驻河间县城。戴冀农任八专署专员(后鹿一夫)。1945年8月至1946年5月的八专署,工作机构设有秘书室、民教科、财政科、公安科、实业科。下辖河间、任河、肃宁、献县、献交、交河、建国、青沧交、青县、津南等县政府。在这一时期,八专署有的县根据形势需要进行了调整。1945年9月,冀中行署撤销献交县,县政府随之撤销。1945年10月,肃宁县由冀中九专署划归八专署;1946年2月,重新划归九专署。1945年10月,青县根据八专署决定,将津浦铁路以东的六、七区划归津南县和沧县。1945年11月,任河县划归冀中九专署。1946年2月,冀中行政公署撤销青沧交县建制,设沧县县佐公署。

在同一时期,九专署辖肃宁、任丘、任河、津南等县政府。魏明任专署专员。1945年10月,肃宁县划归八专署;1946年2月,又由八专署改属九专署领导。任河县于1945年11月由八专署划归九专署,1946年3月奉命撤销。1946年5月,八、九专署合并,任丘、津南县改属八专署领导。

1946年5月,冀中区八、九专署合并为冀中区第八专署,鹿一夫任八专署专员(后魏明、王金山、王路明)。工作机构设有秘书室、民教科、实业科、财政科、公安科、晋察冀高等法院第八法庭。后公安科改为公安办事处。7月,民教科分为民政科和教育科。1947年12月,财政科改为财粮科。1948年11月,晋察冀高等法院第八法庭改为冀中人民法院第一分院。1949年3月,建立工商科、税务局。八、九专署合并为八专署后,九专署原辖各县随之改属八专署领导。期间,各县区划也发生了很大变化。1946年2月,撤销青沧交县,建立沧县县佐公署;是年10月,又恢复青沧交县建制,直至1949年10月撤销。1946年8月,津南县划归渤海一专署。同年10月,冀中行署恢复献交县建制,至1949年9月撤销。1946年10月,重建任河县,以河间县政府的组织机构改成任河县政府,新中国成立前夕,任河县撤销。1948年8月,原属渤海一专署领导的黄骅县、沧县、津南县划归冀中八专署管辖。

另外,河间市、泊头市、沧州市不仅隶属冀中八专署,还都曾是冀中区直辖市。1946年5月,冀中区决定,划河间城关12条街和四关成立河间市,为冀中区直辖市。市政府隶属于冀中行署,杜新波任市长。同年10月,河间市撤销,市政府领导班子改为河间县政府领导班子,改归八专署管辖。1948年5月,复设河间市;1949年2月,再撤河间市,河间市区改为城厢区,隶属河间县。

1948年8月,沧州市由渤海一分区划归冀中区,属冀中行署直辖。张少通任市长(后宋飞)。1949年2月,改属冀中八专署。

1946年5月泊镇解放后,冀中行署决定成立泊头市,隶属冀中行署,康修民任市长(后赵勃、路一、曹庶范、邱世甫)。1947年6月,划归冀中八专署领导;1948年2月,冀中行署再次决定,泊头市直属冀中行署领导;1949年2月,又划归冀中八专署,直至1949年9月。

1949年初,平津战役结束,冀中、冀东、冀南等解放区连成一片,河北省全境解放。同年8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通令,撤销冀中、冀东、冀南行署,成立河北省人民政府,原冀中区第八督察专员公署改为沧县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受河北省人民政府领导,系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行省人民政府职权。专署领导机构设专员、副专员各一人,工作机构设秘书室、民政科、公安办事处、河北省人民法院沧县专区分院、教育科、实业科、农业水利推进社、工商科、专区供销合作总社、财政科、税务局、晋察冀银行冀中第八支行、邮电局。机关驻沧镇。王路明任专员。

抗日战争胜利后,渤海区党委、行署对地委、专署进行了区划调整,以便于领导,开展各项工作。1945年9月,渤海区行署将所辖的6个专署合并,调整为4个专署,原来的一、三专署合并为渤海区第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简称一专署),王道和任专员。辖今沧州市津浦铁路以东各县、市及今山东省部分县、市。专署机关先后驻乐陵(今属山东省)县城北关、盐山县旧县镇(今千童镇)、盐山城里、南皮县小杨家村。专署始设民政科、财政科、实业科、教育科。10月31日,山东省政府发出《关于调整各级政府行政机构及县以下行政区划的指示》,规定专署一般可设秘书主任(直接领导干部、文书、总务三股)、民政科、财粮科、教育科、司法科、实业科、卫生科、工业管理科、公安局。本着精简的原则,司法、卫生两科,在干部缺乏时,可合并到民政、教育两科中,设立司法股和卫生股。应避免机构庞大,业务部门应尽量合并。《指示》还指出,县为地方自治的单位,在不违反精简、效能、节约统一和反官僚主义的原则下,应尽量配齐这些科局。根据省政府规定,一专署增设了秘书主任及有关科局,调整健全了专署工作机构。

随着斗争形势的不断变化和工作需要,一专署工作机构也不断调整和变化。1945年12月,增设北海银行渤海分行第一支行。1946年8月,增设粮食支局。1945年10月增设的邮电局和电话局于1948年10月合并为邮电管理局。1949年1月,为贯彻邮电企业化方针,减少人力浪费,便于集中领导,奉渤海邮政管理局令,专署邮电管理局一律撤销,各县、市局干线段及专署邮站直属分局领导。根据形势变化,自1946年7月开始,专署各科(局)先后改称督察室,设督察员,除对专员负责外,并对渤海行署有关局负责。1948年3月,各督察室又一律恢复原科(局)名称。

一专署先后辖东南、东吴、吴桥、东光、南皮、靖远(盐山)、黄骅、津南、沧州市、沧县、四边、乐陵、振华(宁津)、庆云等县政府和海防办事处。抗战胜利后,随着形势的变化,一专署所辖各县也不断调整变动。1945年9月,盐山县、靖远县合并成立靖远县,同时由渤海区三专署划归一专署领导;1949年5月1日,改称盐山县。原由三专署领导的新青县为纪念黄骅烈士,于1945年9月改称黄骅县,同时改属一专署。1945年10月,四边县奉命撤销。同年12月,渤海区行署决定,撤销东南县和东吴县,恢复南皮县、吴桥县、东光县建制,同时分别建立县政府。1946年8月,为便于领导和恢复因国民党反动军队活动猖獗逐渐沦为白区的津南地区,中共北方局和华东局决定,将津南县由冀中八专署划归渤海一专署领导。10月,由三专署划归一专署的海防办事处随海防工委一同撤销。1947年6月15日,沧县城获得解放,沧州市成立,同时组建了沧州市人民政府,下辖城关、南关、西关、捷地4个区。1948年8月,沧州市划归冀中行署领导,黄骅、沧县、津南3县划归冀中区八专署领导。

1949年8月,奉渤海区行署第九号令,一专署更名为沧南专署,王道和任专员。辖吴桥、东光、南皮、盐山和今属山东省的宁津、乐陵、庆云7县。新中国成立后,渤海区党委、行署于1950年5月奉命撤销,渤海区所辖县市分别划归新建立的山东省惠民、德州等地、市。同时,沧南专区奉命撤销,其中盐山、吴桥、东光、南皮等6县划归山东省德州专区。1952年,盐山、吴桥、东光、南皮及宁津、庆云(今均属山东省)划回沧县专区。

加强政权组织建设解放战争时期,为了加强人民政权内部建设,纯洁政权组织,冀中八分区十分注重政权建设,把阶级觉悟高、立场坚定、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在选拔任用干部上,采取上级委任与民主选举相结合,专署及县干部由上级委任,区以下有条件的地方进行民主选举。区村选举使许多优秀的工农积极分子和青年妇女、知识分子当上村长、区长,保证了党的各项政策法令的贯彻执行,保障了人民的民主权利,推动了民主化进程。

解放战争形势的胜利发展,有力地推动着八分区人民政权建设的进程。到1948年,八分区辖区内县、区、乡、村四级行政管理网络系统形成。新生的人民政权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及其地方事务,行使一切权利。各级政权的建立,标志着几千年来少数剥削者压迫、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历史彻底结束,被压迫、被剥削处在社会最底层的劳苦大众彻底翻了身。

进入解放战争时期,渤海区一专署十分重视政权建设的开展,不但注重了专署、县、区各级政权组织的建设,完善各自工作职能,对村政权建设也做了大量工作。据1945年12月对吴桥、靖远等6个县的统计,在根据地,共建立新民主主义村政权287个;在新解放区,经改造的村政权为86个,选举的村政权为340个。1946年,吴桥县政府还发出了《关于在群众运动中改造政权的指示》,要求各村要结合群众运动的开展,改造村政权,并制定了三种制度,在新地区取消伪保甲制,实行村长制,下设邻②;在工作较有基础的地区,实行村长、民政、财粮、教育、卫生、实业、武装、公安等委员制,废除村长一人独裁专行,下可设邻;在中心区实行代表制,废除家长特权,实行公民独立自主的权利。规定村民代表大会是村的最高权力机关,村代表由进行了公民登记的各公民小组选出。村代表会议对村政权为直接领导机关,村政权为委员会制,为一村中最高执行机关,是集体领导机关,是民主集中制的组织,村长为村委会主席,代表村委会指导各部门执行职务。副村长由村代表的正副主任委员兼任,按村庄大小及事务繁简酌设民政(兼调解)、财政粮秣教育(兼小学校长)、武装(兼自卫团长)、卫生实业等干事(公安员亦为村政权人员之一)及文书5至9人组成村政府、村政委员会,村政委员可由代表互选,也可聘任村中各阶层能胜任的积极分子。

为了便于执行政令,可在3户区域公民小组长中选一代表主任,再经各代表传达政令,督促村民完成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吴桥县还对村政府的隶属关系做了明确规定:区公所对村政府为直接领导机关,村民代表会无上下级系统,村代表会议决议不能与上级政令相抵,但对村中单项事项可决定施行,如对上级决定有不同意见,可由村政府转报上级政府请示,但在未答复前仍须执行原决定,不得修改或拒绝执行。村代表会议和村群众团体是平行机关,但各群众团体凡执行有关全村公共事业事项时,必须通过村政府,在村代表会议统一领导下进行。关于行政村的划分,规定区按群众工作开展及村子的大小远近,自然区划合并为百户以上至500户的行政村,但原有500户以上的大村仍划为一个行政村,不得分开。吴桥县政府在群众运动中改造村政权,是对人民翻身的一个有力保证,是真正民主制度的实现。吴桥县的做法,为改造村政权积累了一定经验。同年11月,根据渤海行署关于在回民群众居住集中地区建立回民自治村镇,并由回民直接选举村镇长的决定,靖远县建立了40多个回民自治村,成立了孟村回族自治镇,并由回民群众民主选举了这些村镇的村、镇长。

为了做好各项政府工作,一专署还加强了政权干部队伍建设,对各级政权干部进行了充实配备。据1945年底统计,充实后的一专署和各县政权干部共有753人,其中专员2人,县长10人,区长47人。还有群众团体干部474人 。干部队伍的加强,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加强政权民主政治建设为了夺取中国革命的最后胜利,实现政权民主化,建立基于民主集中原则的人民参议会制的民主联合政府势在必行。进入1946年,冀中八分区和渤海一分区都根据上级指示,开展了民主选举运动,选举了参加国民大会的代表,有的县选举成立了参议会。在渤海区,一专署根据中共渤海区党委《关于开展民主选举运动的指示》,开展了广泛深入的民主选举运动,各县都成立了选举委员会,按照区党委的要求,举办公民登记,实行代表选举,并按上级规定名额选出了出席省、区参议会的议员。1945年12月,东吴县撤销,恢复东光、吴桥原县建制,1946年1月,东光县在吴桥县城由各界人民代表经民主选举,产生了东光县参议会和县政府;3月,沧县参议会成立;8月,南皮县通过举办全县公民登记和实行代表选举的办法,产生第一届参议会;10月30日,黄骅县社会各界和党政群机关单位推荐出代表,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黄骅县参议会正副参议长、驻会议员和出席山东省、渤海区的参议员。在参议会第一届议员大会上,全体议员听取了政府工作报告,选举了黄骅县行政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和县长。在靖远县,县、区两级成立了选举委员会,组织人员挨村挨户进行公民登记,然后各区按照分配的名额选举本县参议会议员。11月,103名靖远县人民代表齐集县城,在天主教堂举行靖远县第一届议员会议,成立了参议会,选出了县参议长和出席渤海区参议会的参议员。1948年9月,靖远县参议会随着县名的更改而改为盐山县参议会。到1950年1月盐山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参议会工作结束。冀中八分区的献县议会,是抗日战争时期就成立的,进入解放战争时期,继续参政议政,为解放全中国行使着自己的权利。各县参议会在解放战争中做了大量工作,充分证明了基于民主集中原则的人民参议会议制,是最能联系群众的、民主而集中且强有力的政权。

1947年,一分区土改复查运动取得了巨大成绩,但在运动中也出现了“左”的错误,不少地方偏离了党的正确路线,一些区、乡、村放弃了党的领导,政权“靠边站”,使广大乡、村基层政权基本上处于瘫痪状态。1948年8月,渤海行署召开专员会议,部署建立乡、村基层民主政权工作,取消区一级政权机构,改为县级民主政府的派出机构,称区公所;建立乡级民主政府,实行乡人民代表大会制;建立村级民主政权,称村公所,村长由群众直接选举产生。9月,一地委、一专署根据上级指示,开展了加强党政建设的工作,各县、区普遍公开了党的组织,建立健全区、乡政权,并配齐了干部,充实了人员。各县经过整党和乡村建党建政,在县、区、乡、村形成了较完备的领导系统,上级指示能及时下达,基层信息也能迅速反馈,从而大大加强了党对广大农村的领导。

加强政权思想建设加强思想建设也是政权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冀中八分区十分重视政权机关干部的思想教育,并把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采取举办干部培训班、上夜校、到党校学习等办法,提高各级干部的文化水平和思想理论水平,建立起办事效率高、真正体现人民意志、为民请命的人民民主政权。

1949年3月16日,渤海一专署召开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克服无纪律无政府状态加强纪律性的决议草案》,要求在政府部门内严格反对无组织无纪律错误,坚决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上级指示。专署、县政府要立即建立党组,加强党对政府的领导;整顿司法公安队伍,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学习制度;健全组织机构;保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此决议的实行,对进一步加强政权建设,提高政权干部的思想觉悟、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起了很大作用。

在解放战争中,冀中八专署、渤海一专署一面和地委、军分区共同领导军民开展打击国民党反动军队“蚕食”解放区的斗争,保卫解放区,一面深入发动群众,积极开展各项政府工作,进行土地改革及复查运动;开展大生产运动,进行政府救灾及生产自救;加强金融管理、财经工作,开展对敌经济斗争;加强公安、司法工作;发展工商业、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组织人力物力开展参军支前运动,做好拥军优抚工作;组织大批干部北上南下支援新解放区等等,为解放战争提供了胜利的保证。总之,解放战争的4年,冀中八专署、渤海一专署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广泛发动和依靠群众,克服一切困难,开展大量工作,取得了土改运动的胜利,促进了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建设和发展,以极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援了解放战争,为新中国的建立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三、军队建设

冀中八、九军分区军事组织及武装力量的壮大进入解放战争时期,冀中第八军分区、第九军分区名称、规格、级别未变。第八军分区由徐德操任司令员,刘青山任政委。郭实任八专区人民武装委员会主任。辖河间、献县、交河、献交、建国、青沧交、泊镇、青县等县大队和人民武装委员会及泊镇铁路工人武装队。第九军分区由黄寿发任司令员,陈鹏任政委。九专区人民武装委员会主任不详。辖任丘、任河、肃宁、津南等13县县大队和人民武装委员会。

1946年5月,晋察冀军区命令,冀中八、九军分区合并称第八军分区。徐德操任司令员(后贾桂荣),刘青山任政委(后陈鹏)。郭实任八专区人民武装委员会主任。1947年7月28日,根据冀中区党委通知,各级武委会撤销,成立人民武装部。李光荣任八专区人民武装部部长。1948年8月,八专区人民武装部与第八军分区合并。1949年6月,第八军分区改称津南军分区。同年8月,冀中军区撤销,成立河北省军区。津南军分区改称沧县军分区。从1946年5月到1949年8月,第八军分区先后辖任丘、任河、河间、献县、交河、献交、建国、青沧交、黄骅、河间市、泊头市、沧县、青县等县县大队和人民武装委员会。

日军宣布投降后,冀中第八、九军分区正规部队进行了整编。第八军分区直辖二十三团、三十一团、六十一团、六十二团、六十三团、六十四团、六十五团、六十六团、六十七团、六十八团、六十九团、七十团。第九军分区直辖二十四团、二十七团、二十八团、七十三团、七十四团。1945年9月,冀中军区遵照晋察冀军区命令,从各军分区抽调12个团的兵力进军绥远,冀中第八、九军分区各抽调3个团编入晋察冀野战军序列。1946年1月以后,第八、九军分区所辖主力团陆续被编入晋察冀野战军,进军察哈尔,开赴东北战场。第八军分区六十三团、六十五团、二十三团;第九军分区二十八团、七十四团留冀中区,作为本区域机动作战部队。1947年上半年,冀中八军分区相继组建二十一团、二十二团。

为支援全国的解放战争,冀中八、九军分区地方武装和大批翻身农民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正规部队。1945年6月至1948年春,河间、献县、任丘、交河、青沧交、献交县大队2000多人相继被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正规部队。1947年初到1948年5月,冀中八分区各县两次组建翻身团,任河县组建了翻身旅,共计25000余人,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正规部队。

加强县区地方武装。县大队升级转入主力部队后,县大队留下来的人员和部分区小队骨干集中起来,重建县大队,使县大队这一级武装始终保持完整的建制。每县县大队不少于400人,区中队不少于60人。至解放战争时期,冀中八分区县、区武装发展到10000多人。

1949年6月,第八军分区所属部队,一部留本地区,其余部队全部被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野战军序列。

渤海一军分区人民武装力量的再发展在抗日战争中,渤海一军分区部队解放了一分区境内的大片土地,拥有了3000多人的正规部队和地方武装。但是,进入解放战争后,共产党和国民党军事力量相对比,共产党的军队处于劣势。为了粉碎国民党军队向解放区的进犯,为了保卫抗战的胜利果实,为了支援全国的解放战争,必须壮大人民武装。

1945年9月,根据上级指示,渤海一、三军分区合并,称渤海军区第一军分区,傅继泽任司令员(后李发、贾乾瑞),李广文任政委。辖东南、东吴、吴桥、东光、南皮、靖远、黄骅、津南、沧县、四边等县县大队(独立营)。1949年6月,渤海一军分区随地委、专署更名为沧南军分区,贾乾瑞任司令员(后萧平),袁成隆任政委。辖吴桥、东光、南皮、盐山等县县大队(独立营)。

1945年9月,渤海军区部队奉命整编,一军分区所属部队组成渤海军区警备第八旅,傅继泽任旅长,陈德任政委。警备第八旅辖十七、十八两团。1946年7月,根据山东军区指示,警备第八旅十七团,编入渤海军区第七师。同年11月,十七团奉命由渤海军区第七师编入山东野战军第十一师,投入外线作战。

1946年8月,为加强津南地区的武装力量,根据渤海军区命令,一军分区将黄骅县独立营、庆云县独立营、津南支队合并统编为津浦支队。仉鸿印任支队长,杜步舟任政委。支队下设三个大队。1947年6月,渤海一军分区决定将津浦支队编为第十七团(原十七团已投入外线作战);将黄骅、靖远、吴桥三县县大队合编组成十九团;8月,沧县独立营升级编为渤海一军分区第二十团。同年12月,一军分区根据渤海军区命令,将津南支队、沧县县大队、黄骅县大队组建成一军分区二十一团。为南下作战,1948年12月,遵照上级命令,渤海一军分区组建了基干团,与渤海区其他三个分区的基干团合编为“补充二师”,跨入野战军序列。除组建正规团,一军分区还根据上级指示,于1947年3月将海防大队扩编为海防支队。在解放战争时期,渤海一军分区先后共组建7个正规团和海防支队,共约13000余人。

在加强正规军建设的同时,渤海一军分区还十分注重加强地方武装力量的建设。县大队升级加入正规部队后,新的县大队即刻组成。靖远、吴桥、南皮每县县大队保持4个连的建制,其他各县保持3个连的建制。区中队每队60余人。党政部门从地到县还分别建立了警卫连和警卫排。另外,各县还承担着培养军事干部的任务,上级规定每县培养连级干部120人,排级干部460人,班级干部1100人。所培养军事干部,随时听候调用。据不完全统计,在解放战争中,渤海一军分区地方武装发展到5000人左右。

在渤海一分区建立起来的人民子弟兵部队,胜利完成了本区域的作战任务,然后分期、分批转入外线,参加了全国规模的北上、南下作战。

四、建立健全各级群团组织

冀中八、九分区各级群团组织的建立与发展沿革冀中八、九分区各级群团组织,随着革命斗争形势的发展而发展,随着行政区划的调整,群团组织的名称、规格而不断变化。1945年12月后,冀中八、九分区相继撤销抗日战争时期建立的抗日救国联合会(简称抗联会),恢复建立工人联合会(简称工会)、农民联合会(简称农会)、民主青年联合会(简称青联会)、民主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会)等。

抗日战争胜利后,冀中八专区群众团体组织为各界抗日救国联合会,刘健任主任,1945年12月撤销。1946年1月恢复建立八专区工会、农会、青联会、妇联会;是年冬,建立文化艺术界联合会(简称文联会)。宋安茹任工会主任,刘健任农会主任,王子昭任青联会主任兼文联会主任,黎烈英任妇联会主任,林英任回建会主任。冀中八分区工会、农会、青联会、妇联会、文联会等群团组织,分别下辖河间、青县、肃宁、献县、交河、献交、建国、青沧交县工农青妇等群团组织。

抗战胜利后,冀中九分区的群团组织仍为各界人民抗日救国联合会,1946年5月撤销。九分区群团组织下辖任丘、任河、肃宁等县群团组织。1946年3月,任河县建制撤销,各群团组织随之撤销。5月,任丘县群团组织随县委、县政府一起划归八专区。

1946年5月,冀中八、九分区合并为冀中八分区,其群团组织有工会、农会、青联会、妇联会、文联会、回建会。1946年冬撤销工会,1949年4月,恢复专区工会。1947年撤销回建会、文联会。同年10月,撤销青联会,成立地委青年工作委员会,属于地委工作部;1949年2月,根据中央建立青年团的指示,八专区团委成立。各部门负责人为:宋安茹任工会主任(后王国新),刘健任农会主任(后贾特、杨国庆),王子昭任青联会主任(后靳辉),高杰任青年团第八地方委员会书记,黎烈炎任妇联会主任(后王英璞、刘侠),林英任回建会主任,王子昭兼文联会主任。

八专区各群团组织分别辖各县群团组织。1946年5月,河间市成立后,工、农、青、妇、回等群团组织相继成立,隶属于冀中区群团组织和河间市委双重领导。同年10月,撤销河间市,各群团组织随之撤销。沧州市解放后,随着党政领导机构的成立,成立了工会和妇联会,其他群团组织不健全。解放战争初期,泊镇未建群团组织,1946年5月,设泊头市时,组建了工会、青联会、妇联会、回建会组织,直属冀中区群团组织和泊头市委领导。1947年5月,建立工商联合会。1947年6月至1948年2 月和1949年2月至1949年8月,泊头市两次划归冀中八分区管辖,市群团组织遂归属八分区群团组织领导。

渤海一分区各级群团组织的建立与发展沿革抗日战争胜利后,为适应新的斗争形势,在党的领导下,一分区逐步恢复了各群众团体组织③。1945年9月成立了各救会,李敬先任主任,傅爱农任农救会部长,林青任青救会部长,石磊光任妇救会部长。1947年秋至1948年2月,各救会全体干部参加渤海区党委干部整风,各救会组织实际不存在。1948年10月,建立妇联会,冯毅任主任。1949年5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渤海区第一专区筹备委员会成立,马澄清任书记。同年8月,一专署更名为沧南专署,仍设青年团、妇联会组织,并开始筹建工会。1950年初,沧南专区工会正式成立,张民生任主任。一专区所辖的7个县中,有5个县设工人、青年、妇女组织,有2个县设青年、妇女组织。1950年5月,沧南专区撤销,各群团组织随之并入山东省德州专区各群团组织。

在一地委及各群团组织的领导下,各县群团组织也相继建立健全,并随形势发展不断进行调整。1945年8月抗战胜利后,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原称各界抗日救国联合会的县改称各界救国联合会(简称各救会),没有联合会的县也都建立了该组织。各救会下设农、青、妇(回民较多的县,还建立了回民群众组织)组织。1946年7月,为适应新的革命形势,根据上级指示,各级农救会、青救会、妇救会,分别更名为农民协会、青年联合会、妇女联合会,分别简称为农会、青联、妇联。同年下半年开始,各县各救会相继撤销,各救会撤销后的下属农、青、妇、回组织则成为独立的群团组织。各县的青年组织名称不一,有的称青救会,有的称青年联合会(简称青联会),到1949年春,根据上级指示,均改建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简称青年团)。另外,回民比较多的沧县、黄骅县,还成立了回民群众组织。

沧州各级群团组织在解放战争中的作用冀中八、九分区和渤海一分区各级党组织十分重视群团组织建设,把群团干部定期保送到党校和干部学校学习,以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和理论水平;凡有重大任务或中心工作让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从中受到锻炼;对成绩突出的干部予以提拔重用。群团组织真正成了培养干部的摇篮。

在配合党的中心工作中,群团组织是党的得力助手。青联会动员广大青年在参军、支前、武装自卫、剿匪反霸等斗争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参军热潮中,两个分区有数万名青年光荣入伍,投入人民自卫战争。在支前大军中,广大青年在青年组织号召带领下,奔赴前线,与解放军并肩战斗,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各级妇联会动员广大妇女,为子弟兵缝军服、做军鞋,碾米、磨面,支援前方。各县有许多青壮年妇女手推独轮车把军需物资送到阵地前沿。在大生产运动中,广大妇女学习农副业生产技术,纺线织布,对发展农副业生产起了积极的作用,部分解决了吃饭穿衣问题。妇联会还号召广大妇女积极参加社会活动,贯彻婚姻自由政策,切实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许多农村妇女,冲破封建婚姻制度的束缚,建立了自由民主的新家庭。各级工会深入开展工厂民主化管理,提高技术,提高产品质量,节约原料,降低成本,开展劳动竞赛、执行奖惩制度、建立劳动保险基金及合作社和职工教育等项工作。工运干部深入工厂、作坊,发动工人,多做贡献。1947年4月,泊头市工会召开了各业工人代表会议,在全市开展积极生产、争当模范、为人民多立功活动。在活动中,永华火柴公司工会提出每天多生产一箱半火柴;中和烟厂工会提出增加工作时间两小时;宏业铁厂工会提出25天的生产任务20天完成。还有的工厂职工自愿要求降低工资,把节省下来的钱支援前方。在工会带领下,工人们以极高的热情,投入到生产中,为支援解放战争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总之,在解放战争中,农、工、青、妇、回等群团组织在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党的各项中心工作,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开展工作,为夺取解放战争的彻底胜利,发挥了巨大作用。

五、开展生产运动与发展工商业和财经工作

抗战胜利后,为了尽快恢复遭受长期战争破坏的解放区经济,使解放区有足够的力量来支持争取和平民主的伟大斗争,中共中央在1945年11月发出的《关于减租与生产》的指示中指出:发展大规模的生产运动,增加粮食与日用必需品,改善人民生活,救济饥民,供给军队需要,成为非常迫切的任务。遵照中央和上级指示,冀中八分区、渤海一分区各号召全分区普遍深入地开展群众性的生产运动。

冀中八分区、渤海一分区开展生产运动冀中八分区在开展生产运动中,继续贯彻以农业为主的方针,大量增产粮食、棉花与其他农产品;在工业上用大力恢复与发展纺织业及其他手工业,有重点的恢复与建立机器工业、矿业;在贸易上贯彻解放区自由贸易的方针,顺畅城镇与乡村物资交流,发展交通运输,保护农工商业,稳定金融物价。

1946年4月18日,冀中八地委发出《关于继续深入贯彻大生产运动的指示》,指出,全年工作总的中心是战争、土改、大生产,而大生产运动的中心环节是组织起来。为此,本月八分区成立了生产委员会,由专员鹿一夫、农会主任刘健分任正副主任委员。在首次会议上,除对组织领导、贷款、机关生产等问题做出规定,还确定河间为重点示范单位。到1947年初,为调整生产和战勤负担的矛盾,从分区到村,均成立了战争生产委员会,在党和政府领导下统一调配劳动力,指导生产。

农业生产是各解放区克服困难、保证财政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所以,冀中八地委紧紧抓住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这一重要环节,开展农业大生产运动,生产更多的粮食、棉花和饲草,以及更多的农副产品,供给部队,支援前线。地委号召各级党员干部,深入农业第一线,向群众学习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同时搞好与农业生产相连的林、牧、渔和家禽生产,带领广大农民群众投入到农业大生产运动中去。

八分区农民经过土地改革分得了土地,但不少农民在生产工具、生产资料方面存有困难,为此,各县县委、县政府组织银行、粮食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发放低息贷款、贷粮,发放救济,帮助困难户,购置种籽、饲料和生产急需用品,扶植农民搞好农业生产。1947年7月,八专署发放贷款40多万万元,供青沧交、任河、交河、青县的农民购买牲畜285头,解决了农民的部分困难。为推动大生产运动的开展,八专署还召开了合作事业会议,号召开展互助合作,制订合作事业的发展方向和方针,从冀中区到县都建立了合作社委员会,区里设合作指导员,以加强领导。首先着重发展产销合作社,通过供销手段,为群众提供生产资料。除合作社外,八专署各县人民还组织成立了大量的生产互助组,把“组织起来,互助互济”作为解决困难和发展生产的主要办法。成立了插伙组、搭具组、变工组,解决了工具不配套的问题,有无互相补充,共同利用,形成了自愿结合的各种形式的劳动互助组织。到1948年11月,八专署共组织生产互助组8900多个,《冀中导报》还介绍了任丘县鄚州庞临河组织拨工互助的经验。另外,有的县还建立了生产推进社,担负起了商品经营、保证辖区人民生产、服务生产的职能。

建立农事试验场,推广先进技术。1946年4月,冀中区在献县云台山、河间县行别营等地建立了农事试验场,坚持“推广为主”的方针,做到技术为人民大众服务,着重解决了培植优良品种,防治病虫害、牲畜繁殖等实际问题,为改进和推广农业技术,发展农业生产,创造了条件。

发展农副业生产。冀中八分区发展农副业生产有悠久的历史。抗日战争期间,冀中经济遭到严重破坏,民不聊生,各业凋敝。日本投降后,冀中八分区各级党委、政府关心人民的生产生活,组织人民大力发展起纺织、熬硝、木厂、轧花、打绳、粉坊、造纸、油坊、运输、榨油、豆腐、食品加工等农副业。八地委派工作队深入农村调查指导,县区干部到农村配合,积极发挥党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带领广大农民群众投入冬季农副业大生产运动,变冬闲为冬忙。达到了村村有作坊,户户搞副业,人人学技术,男女老少齐上阵。农副业生产的发展,使农村、城镇的集市繁荣起来。除集市交易,各推进社及时收购农副产品,控制市场行情和查获假票,稳定了当时的市场和流通。农副业生产的发展,为其他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了资金。

大力兴修水利。为改变冀中八分区遇水易涝的状况,各级政府一方面组织群众同国民党军队制造的人为涝灾作斗争,堵决口、修河堤;一方面从根本入手,治理河道,挖淤修堤。冀中区在1946年春季大修水利,挖河9条,新建了文安排水工程、津南引水等水利工程,增加了蓄水能力和灌溉面积,冀中八分区按时派民工参加了这些水利工程的修建。在防涝的同时,各级政府还拨放专款,支援群众打井,增强抗旱能力。据八专署1948年5月统计,河间、献交、任丘、任河等8个县打深井35眼,砖井180眼,仅青县37个村就打了1154眼土井。为解决打井用砖的问题,青县县政府又用贷款扶植18座砖窑。

各级政府时刻想着灾区人民,一心为了灾区人民。1946年冀中八分区遭受旱、虫、水、雹等灾,其中包括国民党军队决堤放水淹没解放区所形成的水灾。7月,八专署组织生产自救队,奔赴灾区,组织生产。冀中区行署拨粮200万斤,救济八分区灾民。献县赵三角村有310户人家,因遭水灾,有180户出外讨饭。为了救济灾民,政府组织放贷扶植纺织业,每户贷给2000元,织起了土布,出外逃荒的人陆续回村,干起了纺织,解决了生活上的困难。

全面内战爆发后,渤海区特别是渤海区内黄河以北地区,越来越显示出其作为整个华东区后方供给基地的地位。为了保证战争物质供给,同时也为了解决因长期战争破坏和消耗以及连年旱涝虫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物资匮乏、群众生活困难,渤海一分区积极组织群众开展互助合作,兴修水利,治河打井,生产自救,大力发展农副业生产,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

一地委、一专署及各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1946年做好其他各项工作同时,在全分区开展了大生产运动。1947年5月,一地委副书记曹戎在县主要干部会议上做了《关于生产工作的发言总结》报告,明确了当时大生产的方针与任务,对生产工作中的教育、动员及打破群众各种思想障碍,组织起来开展生产等问题进行了部署。会后,各县对大生产工作又做了进一步的动员,使大生产运动再次掀起高潮。经过大家的努力,全区平均亩产量在1946年的基础上,增长到113公斤,人均收粮达316.5公斤。

随着战争的步步胜利,搞好农业生产的重要性愈发明显。为进一步发展生产,1949年2月,渤海区党委召开了各地委书记、专员、行署实业处长参加的扩大会议,传达华东局1949年农业生产指标和计划,制定本区贯彻执行意见。会后各地委也召开扩大会议进行部署。3月10日,一地委制定了《关于执行华东局、区党委1949年农业生产计划的计划》,不但提出在一般地区农业生产要比去年增产一成,增种工业原料;灾区不荒一亩地,不饿死一个人,保持一般年景产量的要求,还对增种的棉花、花生等,给所属各县下达了种植亩数及总产量的具体指标。《计划》还对发展畜牧业、副业和手工业,建立和发展合作推进社,植树造林,兴修水利,预防灾害等项工作做了部署。为了完成生产计划,3月15日,一专署又专门发出指示,对各县进行了春耕农贷。据统计,全专区棉花贷肥416万斤,花生贷种87万斤,牲口贷粮85万斤,用作打井用的水利贷粮20万斤,贷放豆种10万斤,共计618万斤,为该年农业生产计划的完成提供了有力保证。据7月23日《渤海日报》对春季生产总结的报道称,春季全分区共植棉88万亩,花生33万多亩,实现了不荒一亩地,不饿死一个人的计划。同时,还完成了征粮2500万斤、贷肥600万斤、收集1.3万根道轨、8000多根枕木、3000多万块砖的任务。据统计,该年一分区花生总产4500万斤,棉花总产1660万斤,粮食产量比1948年增长了三成。

为了搞好大生产运动,一地委、一专署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

第一,开展农业互助。各县成立了大量的生产互助组,将分散的劳动力、牲畜、农具集中使用,组织起来,互助互济,帮助群众解决了小农经济无法克服的生产要素缺乏的问题,解决了困难,发展了生产。1947年全分区参加互助合作的劳力有34万人,仅盐山一个县,1949年就组织起互助组、插伙组、搭具组、变工组2456个,参加生产组织的农户达17750户,88700多人。

第二,兴修水利,治河打井,防涝抗旱,增加生产。一分区境内河多地洼,遇水易涝,水患不断,为此一地委一专署领导人民开展了修河治水工程。1947年4月,津南县动员5万民工开挖捷地减河吕桥至歧口段河道,由县长张镜亲自指挥,仅一个月即完成拓宽加深工程。1948年4月,为消除津南、黄骅、沧县三县160余村、10余万群众历年水患,改造5000顷碱地,一专署决定修挖滏河、石碑河。3月26日,专员王道和及专署民政科、实业科,津、黄、沧三县县长研究了挖河动工计划,并派出60人测量队于29日赴两河严格测量,并调运挖河粮食、资金。预拨粮百万斤挖石碑河,并拨粮以工代赈挖滏河。4月上旬,黄骅县即组织1.4万人开赴工地,后民工增加到2万人。5月9日,一分区修河工程开始,在副专员刘冠英指挥下,津南县4579名、靖远县7000名民工,对下游河道进行清淤加宽,加高河堤,至6月15日竣工,共开挖河道70华里,拓宽5米,加深5米,有效地防止了津南地区水患。同年夏季,地处九河下稍的沧县为消灭水患,从根本上改变“靠天吃饭”的被动局面,县里成立了治河委员会,颁布治河条例,并设立各级防汛机构,县设防汛指挥部,区设防汛大队部,村设防汛队,全力以赴投入治河防汛。县委、县政府调集大量民工,对境内和附近几条河流如南北减河等河道进行疏浚贯通,对常年积水的大浪淀进行分流治理,并开挖了从大浪淀到石碑河汇洪干渠一条,使这些历年“害河”成为涝时排涝、旱时灌溉的利民河。8月,汛期来临,一专署专员王道和亲自指挥,组织干部民工投入紧张的防汛工作。自15日起,靖远县出动4万民工,地委专署又从庆云等三县抽调3万民工,抢修宣惠河。经17天奋战,抢修了所有危险岸段,抢堵了两次决口,终于战胜了水灾,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防洪不忘抗旱,一地委专署在大兴水利的同时,采用拨款和群众集资的方法,组织群众打井,增强抗旱能力。据统计,仅1949年夏,一分区就打井7200多眼,浇水点种棉花25万亩,完成了抗旱抢种任务。

第三,战胜灾荒,生产自救。从1946年到1949年,一分区连年遭受旱涝雹虫等自然灾害,各级党委和政府一面发放救济粮款、救灾物资,帮助群众度灾荒,一方面发动灾区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采取发展农副业等多种形式,开展生产自救;同时,加强“天下农民是一家”的教育,组织非灾区人民支援灾区,团结一致,渡过难关。

第四,发展农副业生产。解放战争的几年中,一地委、一专署积极组织群众大力发展轧花坊、油坊、糖坊、面粉坊、运输、纺织、柳编、木厂等农副生产,解决了人民生活困难,改善了人民生活,保证了战争供给,也带动了工商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农村副业生产历史悠久、产品远近闻名的靖远县,副业生产以纺织、荆柳编业为主,兼有木器、皮革、土陶、榨油、豆制品等作坊,副业生产遍及城镇乡村,推动了生产自救和农业生产的发展。1948年冬,一分区利用农闲组织群众开展各种副业生产,共发展轧花坊2827座,粉坊1512座,糖坊1330座。农、副业生产的发展,为解放战争的胜利提供了可靠的物资保证。

冀中八分区、渤海一分区的工商业发展为保障军需民用,解放区十分注重发展工商业。解放战争时期,冀中八分区曾几次召开各县县长、财政科长、实业科长联席会,贯彻上级保护工商业的政策,并针对自土改以来,八分区一些地方由于对保护工商业政策贯彻不够,发生侵犯工商业的现象,一再强调要纠正侵犯工商业的错误,在处理工商业问题与处理土地问题上应有原则区别,不能把农民对地主的清算斗争,搬用于工商业。对于手工业要下大力扶植,对于官僚资本、战犯恶霸工商业予以没收,对地主富农兼营的工商业应当保护。地主富农在农村经营的工厂、作坊、商店,如果是依靠其为生活的主要来源并直接经营者,不论何时一律不准触动。

大力发展解放区工商业,一靠政策,二靠政府的资金扶助。各级政府调拨款项对企业予以扶植,八专署制订了《贷款暂行办法》多次放贷,扶植了火柴、面粉、造纸、药业、制碱、木器、冶炼等行业。1946年5月泊头刚解放时,工业只有造篦子、造肥皂、造毛纸、鞋业、毡业、油坊、铁厂等共40余家,仅占当时工商业户6.6%,活动资本总额不过20万元(旧币)。为了扶植发展工商业,仅1947年一年,银行就向泊头市工业户贷款29523万元。在政府扶植下,泊头自解放至1948年5月,自给工业有了很大发展,有纺织、造纸、化学、铸造、电灯、火柴、卷烟、竹货、玻璃、鞋业、油坊、毡业、麻绳、鞭子等15个行业,共有2490家,占全市工商户的19%。仅1947年,活动资本即达万元,得纯利万元。任丘鄚州镇原有190多家商店,抗战期间只剩下19家,到1946年4月下旬,该镇商店已增至160多家。解放区工商业的发展,繁荣了市场,保障了供给,减少了对敌占区城市的依赖。

在贸易斗争中,冀中八分区对敌开展了反封锁、反抢掠抢购斗争。对出入口实行严格管理,实行出入口登记,严禁粮食、布匹输出。对于内地非出口不可的粮食、布匹,由政府掌握的贸易公司收购,有计划地出口一些,换回军需物资。凡是能够自给或友邻区能够交换的必需品,一律禁止从敌占区流入解放区。凡是经过努力才能自给的工业品,虽不禁运,但要通过税收政策给以一定的限制,从而为发展民族工业、手工业开辟广阔的道路,使解放区民族工业、手工业在美帝国主义经济侵略的威胁中,得到生存与发展。另外,在靠近大、中城市边沿区的群众,多年来有向城市出售农作物,换自己生活必需品的习惯。根据这种情况,八分区采取了设口缉私与加强群众教育相结合的方法,非常奏效。

为发展解放区工商业,冀中八分区开展了反美货运动,为解放区的自给性民族工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开辟了道路,促进了民族工业的迅速崛起和大力发展。1948年2月1日,在冀中区诞生了第一个公私合营企业——泊镇永华火柴股份有限公司。1946年5月泊镇刚解放时,外货充斥市场,全市大小商户处于停工或瘫痪状态,工业基础薄弱,市场物价不稳,大批工人失业。刚刚建立的泊头市,任务艰巨。一方面要医治战争创伤,稳定物价,安置失业工人;一方面还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支援前方,保障战时供给。为此刚组建的泊头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冀中行署《关于保护发展民族工商业的暂行办法》,大力扶植发展民族自给工业。永华火柴公司当时是冀中区颇有影响的民族企业,恢复发展该公司,不仅是战争与人民生活的需要,而且对发展解放区经济意义重大。为此,市委、市政府多次派人到公司与股东代表商谈复工问题,并帮助采购原料,修复厂房,维修机器,找回工人,解决一切困难。在市政府的帮助下,该公司于1946年12月1日正式复工,复工后厂内一切事务均由三个股东代理人管理,有职工200多人,日产火柴四五箱,中和商店负责代销。复工后由于产量低,产品供不应求,加之资金原料短缺,生产时常中断。为保证战时火柴供给和解放区人民生活需要,扩大生产规模,1947年3月,冀中行署会同泊头市委、市政府,决定直接管理该企业。但由于该厂不是官僚资本和敌伪产业,按政策不属没收对象,便决定实行公私合营。但与厂方谈判时遭到拒绝。3月20日,经冀中行署批准,在泊头成立了以张硕为主任的冀中火柴指导处。4月份指导处委派干部进驻永华火柴公司。指导处解决了企业在生产经营各环节上的一系列困难,为公私合营创造了条件。11月初,到冀中军区驻地河间县黑马张庄指导工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听取了泊镇火柴生产管理处负责人的汇报,并在同冀中各经济部门负责同志多次谈话中,对如何搞好工商业做了指示。12月初,经过做工作,厂方正式向政府递交了公私合营申请书。1948年2月1日,冀中行署与泊镇永华火柴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合资经营。公司资本总额为72.8亿元,公家投资约占总额的80%,原股东总额占20%,按出资多方担任经理的协议规定,公司经理由公方代表张硕担任。

合营后,公司针对管理混乱的局面,进行了整顿,在借鉴旧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新的管理制度,树立了新厂规和劳动公约。对工作纪律、增产节约、请销假等都做了新规定。自此,劳动生产率提高,生产规模扩大,一度闲置的机器利用起来。职工由1948年1月不足200人到年底增至600人,并带动了厂外糊盒工近300人。火柴日产量由合营前的10箱增至47箱。1948年4月份,技术工人研制出了提取硫磺的新技术,节省了原料,降低了成本,产品质量也有所提高。5月,公司开展了生产竞赛运动,职工劳动积极性明显提高。到7月份每箱火柴用赤磷比3月份减少了35%,在技术方面有了提高。该年上半年公司即盈利.35万元(边币),下半年盈利万元(边币)。

泊镇永华火柴股份有限公司的公私合营,对泊头乃至整个冀中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泊头市宏业铁厂权民益业公司和电灯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也相继实现公私合营。各工商业者通过永华等厂合营的实际受到教育,经营情绪颇为高涨,纷纷整理门面,刷新牌匾,扩大经营,招收工人。1948年3月份,全市新增工商户17家。一些过去由于不了解共产党工商业政策而逃往国统区的工商业者,到当年8月份,已返回104人。《冀中导报》经常报导永华火柴公司公私合营的情况,冀中实业公司和冀中行署多次派工作组调查总结永华火柴股份有限公司公私合营的经验。

冀中八分区由于贯彻了保护工商业的政策,纠正了土改中侵犯工商业的错误倾向,致使各城镇工商业蓬勃发展。各厂在党群组织领导下,在企业内部克服了工厂管理机关化、盲目性、铺张浪费等现象,建立了民主企业化的管理制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到1947年下半年,八分区有的城镇已开始做到有条件地发展机器生产。通过召开机械制造发明研究会和通令奖励技术创造人员,鼓励职工发明创造和生产的积极性。

1947年2月,泊头市委做出“开展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发展工业,繁荣商业”的决定。市工会召开各业工人代表会议,各行各业齐动员,争当模范,为人民建功立业。首先把60%的妇女组织起来,投入以纺织业为主的大生产运动。永华火柴厂和宏业铁厂工人,自动要求降低工资,增加工时,把节省下来的钱支援前方。宏业铁厂在40天内制造水车100辆。泊头市志成银号,在政府的扶持下扩大营业额,一年半获纯利16270万元(边币)。

在渤海区,为了全面支援解放战争,渤海一地委、一专署狠抓了发展工商业以及合作事业,在组织群众发展生产、保障根据地军民物资供应,支援战争,粉碎敌人经济封锁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加强工商业管理工作,1946年4月10日,根据渤海行署指示,一专署对一分区工商业机构进行了调整,渤海区工商局第一分局设贸易、税务、统调、干部等科,下设堤口、于集(管辖沧县、南皮两县工商事务)、靖远(管辖乐陵、靖远、庆云三县工商事务)、吴桥(管辖振华、吴桥、东光三县工商事务)支局。同年11月,为具体落实地委加强经济斗争的指示,也为了解决工商部门薄弱、干部缺乏的问题,一地委组织部根据区党委配备薄弱部门干部、健全组织的要求,做出了《关于调配工商干部的决定》,各级党委加强了对工商工作的领导,各级工商部门由所在县委负责配齐工商支局、所、站的干部;并在全分区抽调105名成分好、有文化的积极分子干部,就近集合于靖远、东光等支局统一培训,酌情分配,充实工商队伍。

进入解放战争时期后,为加强对工商工作的领导,渤海区党委曾决定各级政府对工商局为领导关系,但由于当时历史条件所致,工商机构设置不完全符合各级行政管理系统,所以直到1947年,一分区各级党政对工商部门的领导关系仍不十分明确,导致某些工商干部不能很好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正确执行党的工商政策,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为此,1947年2月23日一地委、一专署联合发出指示,加强对工商工作的领导,对各级工商部门确定一定的负责者,各级工商部门除接受其直属业务系统领导外,还应接受当地党政领导:分局直接受专署、地委领导;各支局直接受所在地党委与政府领导;各支局所站及经营单位由党委、政府指定所在地区公所、区委会领导,并责成各地党政部门定期检查所领导工商部门的工作情况和听取其工作汇报。通过加强对工商工作的领导,推动了工商工作和对敌经济斗争的开展,进一步扶持了群众生产,保证了工商任务的完成,有力地支援了解放战争。

为了支持长期战争,争取解放战争的最后胜利,1947年10月30日,中共华东局分局颁布了“精简整编”、“供给标准”、“清理资财”三大方案,为贯彻执行,渤海区及各分区均成立了整理委员会(简称整委会),并进行了初步的资财整理。1948年2月,针对贯彻三大方案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渤海区党委整委会发出《健全组织加强领导贯彻三大方案》的通报,指示各分区整委会要清理或集中物资,并送交接收部门。各分区接收的工厂,除清理资财,列表报告区党委整委会外,并以工商局、财粮局等单位组织三人小组,抽出专人负责,接收和领导工厂。根据指示,一分区由粮食局局长、工商局局长等组成接收小组,负责一分区内接收工厂的领导和清理工作。在开展此项工作中,一分区在清理收集物资、紧缩机关、充实连队、开展节约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随着工商机构的健全和领导的加强,一分区的工商业很快恢复发展起来。以沧州市为例,在青沧战役中,国民党军对沧州城里的各商号进行了大肆抢劫,“老成”、“裕隆”、“天泰祥”、“开恒”等洋布店被抢劫一空;福生祥一家鞋店就被抢走700多双鞋;所有副食商店和日杂商店的吃食均被抢光。沧州解放后,面对满目疮痍的城市,以及具有官僚资本主义性质的官办官营工厂、具有民族资本主义性质的民族工商业、众多家庭手工作坊和小商号、小店铺共存的复杂经济结构,刚刚成立的沧州市委、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开始了重建沧城的工作。他们首先做好居民的救济工作,使数百户面临倒闭的小商号重新恢复营业。同时,组织失业工人和破产工商业者生产自救,如曾是沧城传统行业、拥有多家鞋厂和家庭鞋作坊的制鞋业,解放时处于破产状态,市政府将鞋业工人组成鞋业联合会,并为其联系有偿加工业务,以来料加工计件付酬方式帮助工人渡过难关,使制鞋业得到了恢复。沧城最大的企业“沧县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和“沧县面粉厂”,被人民政府接收并实行军事管制后,市委、市政府以最快的速度,使已处于瘫痪状态的电厂、面粉厂,很快恢复正常生产。解放军进城的当天,机器设备遭到敌人破坏的电厂,经过电厂工人和少数留在沧城的技术人员(多数技术工程人员被提前撤退的国民党军挟迫到天津)连夜抢修调试,仅用一天时间,就基本上恢复了发电能力并实现了部分地区的供电,几天后全市实现了正常供电,为战后重建沧城提供了可靠的电力保障。市政府接收面粉厂后,立即派人进厂领导恢复生产,在短时间内很快恢复了生产,并采取来料加工、自购、自销等多种方式经营,筹集资金,更新老化的机器设备,扩大生产规模,很快就使这个已有近30年历史的官办企业实现了由生产自救到自我更新的飞跃,工人总数达100多人,成为沧城最大的近代化企业之一。

为了尽快恢复刚刚解放的沧州市经济,市委、市政府动员分散的个体、手工业者和商户,把属于个人拥有的原材料、设备和资金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集中到一起,成立了“立民卷烟厂”、“大众酱菜园”、“推进社”、“鞋业公司”、“搬家工会”等个体合作性质的联营企业、商业,为走互助合作和集体化道路做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虽然沧州市在对官僚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进行接收、利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功经验,但在对民族工商业的处理上,却由于缺乏管理城市的实践经验,和其他新解放的城市一样,也走了一段弯路,一度出现了把属于民族工商业范畴的一些小型私营企业、日杂店铺,甚至家庭手工业没收归公或当成胜利果实分给贫苦市民的过激行为,侵犯了民族资产阶级甚至小业主的利益,打击了他们的积极性,也打消了许多个体生产者扩大生产的念头,不少店铺关门、停业,使原本就处于相对落后、萧条状态的工商业陷入困境,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针对各新解放城市普遍存在的这种错误倾向,1948年1月18日,毛泽东发表了《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意见》的指示,强调了保护民族工商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在夺取胜利后必须遵守的民族工商业政策。2月 27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工商业政策》的指示,对保护民族工商业进一步做出明确规定。根据党的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政策精神,沧州市委、市政府立即下令停止过激行为,纠正工作失误,采取了退还被没收充公的民族工商业者和小业主的财产房屋、生产工具及材料,按原价折价赔偿损失部分等措施,并且领导亲自出面向民族工商业者代表公开致歉,激发了民族工商业者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沧城经济的迅速恢复发展和繁荣。

与城市工商业不同的,一分区各县的工商业大部分是在农村副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形式为加工与经营相结合,即前店后坊;名称不一,既有叫坊的,又有称铺的,虽然大部分以手工业为主,但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如靖远县委、县政府由于注重了这项工作的开展,重点扶持与农业生产、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手工业行业,到1952年全县手工业行业由1945年抗战胜利后的10多种、二三十户,发展到29种、1059户。其中1947年7月,由县商务会组织银行办事处和私人合股投资建立了益民铁厂,1949年铁厂生产铁锅4000口、小农具配件3万多件。1945年县城解放后,在县委、政府的保护、扶持下,靖远县的商业很快恢复和发展,先后有118家商户恢复营业,到1950年,全县有私营商业3086户,从业人员达8344人。1948年,靖远县民生贸易公司建立,经营粮食、油脂油料、花纱、土副产品、土布、染料、五金、百货。这些国营、私营商业的发展,对沟通城乡物资交流、繁荣城乡市场、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

盐业生产在渤海区内有着悠久的历史,并且盐产量高、质量好,其中一分区也占有较大比重。但由于国民党与敌伪统治时期捐税苛重,广大盐民无法维持生活,纷纷背井离乡,外出逃生,使大量盐田荒芜,盐业生产日见萧条。尽管抗日战争期间,一些渤海沿海根据地为改善人民生活,增加财政收入,曾想法发展盐业生产,但由于销路不畅,至1945年也没有多大发展。重点盐区相继解放后,渤海区党委、行署及一专署采取收购原盐、打通销路、实行食盐专卖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调动了广大盐民的生产积极性,保证了盐业生产,促进了盐业发展。为加强食盐管理,根据渤海区党委指示,一地委在黄骅沿海产盐区增设了盐务管理站,改变了食盐管理的松懈局面,推动了食盐生产的发展,增加了财政经济收入。黄骅县的埕口至歧口等盐场共130多付盐滩,面积达亩,估计年产盐2034.7万斤。县政府积极扶植恢复盐业生产,向盐民贷粮21万余斤,维持盐民生活,帮助盐民恢复生产。1947年冬,为摆脱敌人对大沽盐民的封锁,解决华东野战军和各解放区吃盐难的问题,黄骅县开始大力发展盐业生产,成立了开滩指挥部,招集民工新开盐滩。到1948年3月已建成盐滩70付。4月,县政府又发放贷款4000万元、粮125万斤、救济粮88万斤,扶植农民、盐民发展海盐、井盐、锅盐。全县沿海一带新开盐滩193付,加上原有70付,共计263付,并吸引长芦盐滩(蒋管区)400余盐工回家参加盐业生产,盐民达3000余人。至10月20日,该年已产盐7000万斤,预计年产盐可达亿斤。

在发展合作事业,支援解放战争中,渤海一分区也发挥了很大作用。合作社性质不同,有生产互助合作社,有供销合作社,但它们都为夺取解放战争胜利发挥了重大作用。生产合作社把广大农民群众组织起来,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生产和副业发展,发展了生产力,壮大了解放区经济,保证了战争物资的供给。据统计,1948年冬,一分区利用农闲组织群众大力开展纺织、轧花坊、油坊、糖坊、粉坊、运输等副业生产,共发展轧花坊2827座,粉坊1512座,糖坊1330座。黄骅县政府还组织了渔民合作社,向渔民贷款,帮助渔民修船、制网,销售水产品,恢复了渔业生产,改善了渔民生活。1949年6月,中共沧南地委就组织合作社及劳动互助制定了初步意见,提出组织供销合作社的方针是,由上而下搭架子,然后由下而上的组织新型合作社,树立榜样,同时改造现有的合作社,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发展合作社,大量培养合作社干部,广泛宣传合作社的好处,根据群众需要,求得逐步向全面发展。根据地委要求,各地加强了党对合作社的领导,由县委书记、副书记或是县委委员的县长兼任推进社经理,区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区联社经理,并把合作社问题当作议事日程之一,把有重点地创造经验与全面发展结合起来,完成供给群众生活需要、推销农产品的任务。同月,盐山县筹建了县推进供销合作社,每个区也都建立了由农民投资入股并参加分红的消费生产合作社。各级合作社的建立与发展大大方便了人民生活,活跃了农村市场。

随着解放战争的步步胜利,以及新的革命形势的需要,1949年8月沧南地委、专署根据上级精神,就加强合作社工作发出指示,要求各级党政部门在新形势下加强合作工作,提出目前合作社以发展供销业务为主,首先是供给农民最急需的物资,发展合作社的重点应是重要的商品集散地,如连镇、盐山城、柴胡店、乐陵城等。通过加强此项工作,沧南专署的合作工作有了很大发展,据《渤海日报》报道,至1949年8月,全专署推进社已发展到33个,共有推进社干部974人。针对本年棉花丰收的情况,为统一领导,有计划地购销棉花,9月专署成立了供销委员会,由地委书记袁成隆、专员王道和、北海银行沧南支行行长刘亮、专署推进社经理胡明、专署贸易分公司经理刘仙洲等8人组成,王道和任主任。9月14日,供销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确定在东光、吴桥产棉区建立统一的供销委员会,并抽调干部在吴桥、东光、南皮等县设棉花收购站,以便利收棉,并通过收购棉花发展合作社,在东光、吴桥产棉区建立合作社,由专署合作队等配合进行。

同月,地委、专署又发出指示,加强合作社工作,重点是建立健全合作社,培养干部,协助农民进行生产,准备秋后有步骤、大规模地发展合作社。据年底总结,全区合作社发展到103个,有5.3万多人入社,代购代销物品8.6亿元,不但方便了群众,也有力地支援了解放战争。

冀中八分区、渤海一分区的财经工作为调动地方积极性,增加财政收入,发展各项经济事业,冀中行署改进财政体制,实行分级管理。1947年发布《关于财政问题的决定》,确定冀中区本级为省财政,专署、县为地方财政,并划分了省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支范围。省财政得以集中力量,支援战争,保证供给;地方财政由各专署统一调剂余缺,增加收入,实现财政平衡。八专署及所辖县的财政被划入地方财政,专署几次召开财政会议,制定分区、县财政方案:明确战争第一的思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紧缩开支;开源与节流并举,大力发展工农业生产,增加地方的财政收入,在生产自给的基础上,争取拿出更多的资金,支援战争。特别是本年11月,朱德总司令在河间县黑马张庄指导工作时,多次对冀中区的财政经济工作做出指示,更为八分区做好财经工作指明了方向。

为了克服财政上的困难,搞好税收,这一时期财政支出项目主要有:财政支出、地方福利支出、拥军优属和战争支出及赈灾等。为搞好税收,冀中八专署采取了一系列有利措施:一是把征收公粮作为地方的主要财政收入;二是开征地方税,如农业税、牲畜交易税等;三是各级政府指导协助税务机关掌握粮食出口;四是制定出入境货物征税办法,颁发《出入境货物暂行处理税则》;五是保护境内经济发展,奖励家庭副业、民族工业及合作事业,合理平衡农商负担,采取一道税制等。这些措施的实施,对增加税收,解决财政困难,起了重大作用。

加强金融市场管理。为使解放区物价稳定,冀中区对其边币坚持一元化政策。当时法币在八分区盘踞着很大市场,为了保卫人民利益,必须扩大边币阵地,开展打击法币斗争。为此冀中区及八分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结合抵制美货运动,开展广泛的经济攻势,向群众宣传蒋管区的经济危机及法币继续跌价,号召与组织群众推出法币,换回货物,扩大边币阵地。其次,银行将积存的法币迅速从经营中抛出,一部交采购商店到敌占区换回军需,或在边缘区掌握住物资,减少损失。第三,稳定物价,提高边币在境内的价值。第四,各商店、作坊、工厂要认真执行提高产品质量,抵制外货,发展自给工业的方针,以便减少入口,巩固边币比值。到1947年上半年,大大压缩了法币市场,边币与法币的比值由原来的1:0.8元,提高到1:2元,基本上摆脱了法币的影响,稳定了边区币值和解放区的物价。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后,发行中国人民银行纸币(人民币)。1949年中国人民银行八分区各支行开始用人民币兑换边币,人民币逐渐成为唯一的法定流行货币。

对银号进行彻底清查。根据冀中区公私银号对解放区经济的破坏状况,为加强金融市场管理,1948年上半年,冀中行署及八专署对众多的公营、私营银号进行了彻底的清查整顿。大公银号、小公银号一律由银行接收;对正当的私营银号加强了管理,规定了营业批准手续、贷款处理办法等。经过几个月的斗争,银行从银号手里夺回了金融市场领导权。此时,冀中八分区城市的国家银行确已成了主要金融活动的中心。

始终抓好财经工作是渤海区党委、行署及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的一个问题。1945年12月,一地委对财经工作进行了检查和总结,对当时财政工作现状和穷困状况及领导思想上存在的问题做了彻底的分析和检查,并针对财政工作计划性差、收支不能平衡;缺乏严格的财粮制度;掌握财政政策较乱;干部贪污浪费严重等问题,制定了相应措施,使各级党委加强了对财经工作的领导,迅速扭转了财经工作局面。

解放战争时期,北海银行渤海分行各种业务的开展,对解放区的繁荣与金融市场活跃起了很大推动作用。1945年12月30日,为医治战争创伤,发展经济,活跃金融,繁荣市场,实行银行代理国家金库制,根据渤海行署决定,一专署建立了北海银行第一支行和第一支金库。为保证农业生产及时贷款,1946年3月25日,根据渤海行署加强银行工作力量的决定,一地委、一专署和北海银行第一支行决定在各县设立银行办事员一人,负责其所在县的农业生产贷款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6月,根据渤海行署指示,银行机构有所变动,取消原有的4 个北海银行支行,一支行改为乐陵支行。11月,为发展农村经济,支援解放战争,渤海行署对北海银行分行各机构再次进行调整。一专署支行兼管乐陵、庆云、振华3县的银行工作。支行下设靖远办事处,负责靖远、黄骅、津南3县银行工作;柴胡店办事处,负责吴桥、东光、南皮、沧县4县银行工作。1948年10月,黄骅县第一个金融机构津黄银行办事处设立,并开展业务工作。

1948年10月5日,山东省政府与华北人民政府商定,将山东与华北两区所发行的货币固定比价互相通用。即日起,北海银行与冀南银行、晋察冀边区银行、冀中银行所发行的钞票,在山东、华北两区准许互相流通,便利了两解放区的货物交易,促进了两区的经济发展。

经济战线上的斗争不但是抗日战争时期对敌斗争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解放战争时期也是非常重要的。抗战刚刚胜利,冀中区党委及八地委就根据蒋敌伪合流形势,组织开展了对敌经济封锁,打击肃清伪钞,支持边币,加强封锁缉私等工作,并于1946年8月成立了冀中解放区经济斗争委员会,区党委书记金城为主任,行政公署主任罗玉川为副主任,统一领导全区的经济斗争。针对麦收季节国民党军队的抢麦,冀中八专区人民在地委、专署领导下,开展了护麦斗争。专区及边缘县均成立了护麦委员会,组织发动群众,劳武结合,劳动互助,夜间抢收,防奸防特,反抢掠,反抢购,反强征,加强封锁与缉私力量,粉碎了敌人的抢麦阴谋。

1946年,美货大批涌入中国市场,民族资本受到严重打击。为抵制美货,提倡土货,1947年上半年,冀中八地委、专署强调开展对敌经济斗争,大力宣传反美货意义,开展反美货运动。具体做法是:一、保护与发展自给工业,开展反美货运动;二、管理物资,制止走私;三、明确商店的任务是为本区工商业、合作社服务。河间市、泊头市和县城召开市民大会,号召开展“十不”运动:1.不吸美烟;2.不点美煤油;3.不使外来肥皂;4.不使用外洋火柴;5.不穿美布;6.不吃美零食;7.不用美牙膏;8.不让家里人用美货;9.大力宣传不用洋货;10.不断检查美货。生产推进社也宣传群众,抵制洋货,开展生产自救,活跃市场,使广大群众认识到用边区土货是热爱解放区的表现,树立了用土货为荣的观念,掀起抵制美货运动,人人拒绝舶来品,争购本地工业品,打击走私贩运者。

为了加强边沿区的经济斗争,解决渤海一分区当时存在的经济斗争缺乏统一领导、经济部门战斗力弱、物资外流、法币充斥市场对抗边币、走私等问题,1946年11月5日,一地委发出了《关于加强边沿区经济斗争的指示》,要求各级党委要正确认识对敌经济斗争的意义、重要性,加强对敌经济斗争,打击干部的走私活动,避免物资外流,推挤法币。根据地委指示,各级党委建立了统一的领导组织,以财经小组为基础,吸收各部门参加,组成经济斗争委员会,党委亲自掌握,以工商机关为骨干,由县、区、村统一计划,统一指挥,同时结合群众工作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采取由内而外、由点而面、稳扎稳打、逐步前进的斗争策略,打击极顽固的走私分子,照顾好一般群众利益,取得了经济斗争的胜利。

1947年青沧战役后,敌人封锁了减河,津南便成为一分区的北大门。为开展对敌经济斗争,上级决定抽出部分人员组成排法(即排斥法币)分局,由渤海区党委领导。同时,在靠近敌占区的津南县成立财政所,主要负责排斥法币、兑换渤海票。以后又建立了津黄排法支局,还建立了兴济、同居等检查所。这些组织对外称排法队,后改称稽征所、缉私队、出入口检查所等。总任务是在各关口设卡,坚守解放区北大门,严禁解放区物资流入敌占区,严格控制敌占区的非日常消费品流入解放区。后取消了关卡,利用征税控制物资出入。经过开展经济斗争,保护了解放区人民的利益,同时又为解放区增加了财政收入。

六、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

冀中八分区、渤海一分区文化事业的发展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的文化艺术,是以这个时期的政治任务、对敌斗争以及当时的经济条件为基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展起来的。它紧密配合党的中心工作,担负着动员民众、组织民众翻身求解放的历史使命,有很强的战斗性。

党报党刊及出版印刷工作。办好党报党刊,使其真正发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动教育群众、指导各项工作的重要作用。解放战争时期,冀中八分区和渤海一分区从地委到县委都非常重视党报、党刊的出版发行。

在冀中八分区,为搞好土改翻身运动,分区抽调大批干部组成翻身工作团,并在建国县景河镇编印了《大翻身》报,指导运动发展。1946年秋,泊头市办过短时期的石印《新泊头报》,路一任总编,编辑为潘芷汀、李涛、贾桂生。《好党员》报是献县县委解放战争时期创办的党内报刊,为加强党的思想教育工作起了很大作用。现肃宁县档案馆就收藏有一张1947年6月11日出版的《好党员》报第4 期。1946年初停刊的《任河小报》是任河县1944年创办的,油印,红字报头4开4 版,开始周刊,后改为日刊,编辑、刻写各一人。为加强党支部建设和教育,建国县宣委会编印了《支部教材》,刊登有《请看看国民党反动派的真实面目》的第27期,现存于肃宁县档案馆。《自卫》报是青沧交县委的机关报,创刊于1946年秋,油印,通常十天半月出一期,由县委宣传部女干事张典等同志负责编辑工作,由胡玉泉负责排版、刻写、印刷。内容主要是刊登县委的决定号召,对敌斗争的胜利消息,村党支部和模范党员的先进事迹。小报印出后,由各区党内交通员取回,然后分送到各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1947年6月青沧战役后终刊。

在渤海一分区,1946年3月,一地委在党政群干部会议上对加强党报通讯工作进行了部署,制定了发展党报通讯组织的计划,决定地委成立分支社,各县成立通讯站和中心通讯小组等党报通讯机构,并派专人负责。要求各级党委要把党报通讯列为工作内容之一,提出了“工作到哪里,通讯报道到哪里”的口号。地委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在地委领导同志中成立了3个中心通讯小组,一方面带头撰写稿件,报道所领导各县群众运动开展情况和经验;一方面督促检查各县通讯工作。会后,各县区普遍加强了党报通讯工作,有力地配合了党的各项工作。

1947年5月5日,一地委创办的《工作快讯》刊物出版,为指导工作、总结交流经验发挥了很大作用。《工作通讯》是一地委编印出版、指导全面工作的党刊。1949年8月,一地委改称沧南地委,《工作通讯》随之易名为《沧南通讯》。《沧南通讯》半月刊,由沧南地委编印出版,至新中国成立,已出版至第88期(沧州市档案馆现存有合订本)。该刊物在党的各项中心工作中,特别是在参军与发展大生产中,起了很大作用。地委通过它贯彻政策,传播经验,加强了对干部的思想领导和工作领导。为进一步办好党刊,1949年10月,沧南地委做出了《关于加强的决定》,要求各级党委要明确党刊的重要性,纠正不重视党刊的错误认识,积极撰稿,并对党刊的内容做了明确规定。为加强对党刊的领导,地委还成立了党刊委员会,由地委书记袁成隆任书记,宣传部长何芳明任副书记,组织部长王瑛等任委员。党刊委员会按时制定编辑方针,严格研究审稿制度,提高了《沧南通讯》的质量,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一地委创办的刊物还有宣传部编印的《生产快讯》,是地委、专署指导生产的刊物,通常3天出一期,对推动当时生产运动的开展作用是很大的(沧州市档案馆现存有1 本合订本)。

出版印刷发行事业的发展,对推动文化的普及起了很大作用。1946年10月,渤海区新华书店改称为渤海新一店总店,进行编、印、发三位一体的出版发行工作。各县也相继建立了新华书店支店,并配有流动发行员。1947年1月,为进一步开展出版印刷事业,根据上级指示,渤海区利民印刷局改建为新华书店乐陵一分店,下设东光、南皮、吴桥、沧县、靖远、振华、庆云等支店。1946年11月,冀中行署教育厅召开了书店和印刷部门会议,八分区博古书店、九分区解放书店、建国文化供应社及冀中区和其他各分区书店参加了会议。会议建立了冀中区印刷业联合会,统一计划了1947年春高级小学单册课本的印刷和发行工作,分配了政府印刷贷款,交流了业务经验,推动了冀中印刷事业的发展。

文艺工作。冀中八分区献县、交河、建国、河间几个县的文艺工作十分活跃。有的村庄有小学、识字班、歌咏队、剧团等。村边、地头、白天、夜晚都有歌声飞扬。每当欢送新兵入伍、劳军祝捷和盛大节日,人们载歌载舞,高跷、狮子舞、旱船、武术涌上街头,成百上千的群众,引吭高歌,振臂高呼,场面十分感人。这些虽为民间艺术形式,但被赋予了全新的内容和突出了鲜明的主题,表达了人民求翻身、求解放的强烈愿望,是进行革命、自我教育的有利形式。它面向工农兵,取材于真人真事,传统与创新兼收并蓄,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热情讴歌共产党、领袖、人民英雄。冀中八分区的文学艺术大致可分为文学、音乐、美术、戏剧几个方面。

代表八分区的文学,分区有报刊、杂志,各县也办了刊物。这些刊物由各级文艺干部和中小学教师撰稿出版,大部为16开油印本,也出版石印本。在这些文学作品中,有描写妇女婚姻自由、参军拥军、民主选举的,有歌颂英雄模范、新人新事的,也有控诉敌人烧、杀、抢、掠罪行的。其形式有短篇小说、诗歌、报告文学、记事文、散文,还有街头诗,也叫革命歌谣、顺口溜。它内容生动,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

战争年代的音乐多是革命歌曲,当时很受群众欢迎。它既是宣传、鼓动的有力工具,又起到娱乐和教育人民、振奋精神的作用。《团结就是力量》,《黄河大合唱》、《兄妹开荒》、《夫妻识字》等歌曲在人民群众中广为传唱。只要一开大会,嘹亮的歌声充满整个会场,人们为之精神振奋。八分区文艺工作者还采用“旧瓶装新酒”的方法,用旧曲填新词,又快又及时。流行在民间的《茉莉花》、《小放牛》、《探亲家》等土生土长的小调,被填上新内容,起到了宣传教育作用。八分区南部地区利用《探亲家》的曲子填写了《二十四糊涂》,对妇女进行宣传教育。还有新填词的《妇女小调》,唱出了旧社会妇女的痛苦,说出了妇女的心里话,使她们懂得了共产党是大救星,是妇女解放的引路人,激发了她们求解放、争自由的热情。

解放战争时期,八分区的美术大量的表现为农村流行的街头画。各村都有宣传大壁画,还有的壁画配上街头诗,具有浓厚的战斗气氛和革命激情以及乡土气息。

戏剧是中国的古典艺术,是广大农民群众百看不厌的艺术形式。解放战争时期冀中八分区广大文艺工作者和人民群众,大力发展戏剧事业,赋予古典文化以新的内容。有地方戏、话剧、歌剧、歌舞剧、快板剧等。利用短小精悍的旧剧,如《小放牛》、《小上坟》等填上新词演出。河间县南留路村剧团,在土地改革运动中,为配合宣传,连夜编排了名为《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新剧。此剧根据本村真事编成,演出后深得群众赞扬,并受到县级嘉奖。建国县护国寺村剧团以艺术为武器,参加农民翻身运动,为本村及邻村自编自演文艺节目,反映现实,所编《少爷变成三孙子》一剧,在全县巡回演出,并由冀中区印成单行本。该村剧团受到冀中行署教育厅、冀中文协的表彰,被称为冀中执行“穷人乐”方向的模范,并发给奖金5万元,予以鼓励。1946年11月17日至19日,冀中群众剧社在泊头演出了《白毛女》、《老来红捉俘虏》、《军民合作打老蒋》等剧目,广大干部群众争相观看。演出结束后,泊头市召开了文艺座谈会,与会人员有干部、老艺人、学校教师以及群众团体代表。会上讨论了泊头市如何组织业余剧社的问题,并谈了《白毛女》演出观后感。八分区文工队经常到各县巡回演出《送子参军》、《胜利话报》、《兄妹开荒》、《毛二嫂纺棉花》、《血泪仇》等剧目,在群众中起到了很好的教育作用。

1948年,八分区“启明剧社”在河间县城成立,配合当时形势和中心工作,利用文艺形式宣传教育群众。1949年,“启明剧社”迁至沧州市,后与其他剧团合并为“沧县专区实验剧团”,下设京剧、评剧、河北梆子三个分团。其中河北梆子分团就是今沧州市河北梆子剧团的前身。除了专业剧团,业余剧团也很活跃。沧州解放后,不少业余剧团先后建立。1947年冬1948年春之际,“沧州市工商业余剧团”成立,演员大都是工商界人员和其他行业人员。该团以演河北梆子为主,上演了《血泪仇》、《活捉刘佩忱》等现代剧目。1948年,“沧州市联友业余剧团”(后改名“红光剧团”)成立,演职员大都来自搬运一、二、三分会和市场商户,联合排演评剧。主要剧目有《刘巧儿》、《一贯害人道》、《中秋之夜》等。同年,沧州市中小学教师自动组织起来,配合宣传当时的中心任务,成立了“教师业余剧团”,1949年改为“五星剧团”。剧团以教师为主,吸收社会有文艺才能的积极分子参加,开始以演活报剧和话剧为主,后来又增排了歌剧,主要剧目有《人民的血》、《逃出阎王殿》、《王秀鸾》、《刘胡兰》、《两相好》和自编剧《活捉王耀武》等。“移风国剧研究社”(沧州市职工业余京剧团前身)成立于1925年,1937年社址迁至市场小戏楼。

抗战期间,中国共产党把地下联络站设在这个小楼上,搞情报,印传单,有力地配合了抗战工作。1947年沧州解放后,剧团紧密配合中心工作,排演了《一贯害人道》、《中秋之夜》、《小二黑结婚》、《卫星上天》等剧目,还经常进行各种慰问演出。另外,沧县京剧团的前身“大众剧社”,1948年以前在山东省德州,归渤海军区第二军分区政治部领导,主要任务是为军队和伤病员演出。1948年大军南下,剧社归属地方,分为“群艺”和“大众”两个剧团。1949年“大众剧团”移交沧州,后与冀中八分区“启明剧社”合并为“沧县专区实验剧团”。

在渤海一分区,文艺事业也得到普遍发展。地委成立了文工队,用文艺形式宣传发动群众,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并于1949年9月参加了渤海区文艺工作者大会。1949年5月1日,靖远县恢复原名为盐山县。同日,盐山县长赵胜武主持,将由高湾村(今属海兴县)何连仲创建的靖远县新华剧团改建为盐山京剧团。以京剧为主,兼河北梆子。演员达40余人,阵容整齐,实力雄厚,所到之处,深受欢迎,成为沧南文艺大军中的一支劲旅。同时还组建了盐山曲艺组,有演员14人,表演形式有山东快板、西河大鼓、说唱、盐山竹板书等,其中以盐山竹板书为最常用。曲艺组演唱的《杨家将》、《包公案》等曲目,都修改加入了为政治服务的内容,群众喜闻乐见;而《不忘阶级苦,牢记血泪仇》、《吃水不忘挖井人》等曲目激起了广大群众积极参军支前的热情,起到了发动群众,鼓舞士气的重大作用。

除了专业文艺团体,还有不少业余文艺队活跃在城镇乡村。在一地委城工部就有这么一支业余文艺宣传队。从1946年春节开始,宣传队就配合当时形势,自编自排自演一些小节目,并利用民间扭秧歌、跑旱船等文艺形势,活跃了农村文化生活,深受群众欢迎。1946年6月,津浦支队成立后,支队卫生队的7个小战士又自动承担了文艺宣传的任务。后来,这支业余宣传队活跃在华东各个战场上,用文艺形式和歌声鼓舞着指战员们奋勇杀敌。尽管解放战争中部队几次整编,但宣传队的任务还是继承下来,随着大军南下,一直把北方的落子、秧歌扭到了大上海的马路。

在战争环境中开展起来的冀中八分区和渤海一分区的文艺工作,来自群众、来自生活,形式灵活多样,语言通俗易懂,有较强的战斗力和号召力,真正成为团结教育人民,打击敌人的有力武器。

冀中八分区、渤海一分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解放战争时期,冀中八分区和渤海一分区的教育事业,首先是从恢复和改造开始的。摧毁敌伪奴化教育,实行民族的、民主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政策。审查与改造师资,审查与改编教材。所坚持的教育方针仍为坚定不移的新民主主义的方针。具体来说,就是坚持人民的民族的立场,根据群众需要与自愿,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学以致用,适应和平民主建设的需要。任务是培养大批小学师资及部分中等学校师资,培养领导农业生产的干部、部分工业干部及合作贸易、会计干部、行政干部,并加强在职工干部的教育,提高其政治、文化水平及工作能力。对一切旧教育既不能完全推翻与打倒,也不能一概接受,而在旧的基础上逐步改造;提高小学教师的待遇,增加必要的教学设备。转化学生成分,发动与吸收贫苦儿童入学。在普及小学教育的同时,在广大群众中开展普及文化教育。 1946年3月,冀中八专区根据行署指示,改变县区教育行政机构,各县教育科设科长一人,科员二人,另依行政区划平均每两个区设一教育视导员。区公所教育助理员不另设,由民政助理员改任。教育视导员是在县政府教育科领导下的专业性质的干部,工作任务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视导范围为高、初小学、民校、村教委会工作及农村文艺活动。县区教育行政机构的变化,提高了教育行政效能,加强了文化教育工作。特别是1947年11月,在河间县黑马张庄指导工作的朱德总司令,十分关心解放区的教育工作,百忙中专门抽出时间,调查了解小学教育情况,听取校长、老师的汇报,给教育工作者以极大鼓舞,促进了八分区教育工作的开展。

在职干部教育。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在《关于目前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指出:“加强在职干部教育,健全学习制度,各级机关应视为重要任务之一。”冀中行署也曾发出过各级领导干部必须重视在职学习的指示,冀中八地委、八专署要求各级干部既要重视政治理论的学习,又要重视文化和业务学习,对于不同的学习对象提出不同的学习要求,文化水平低的干部要加强文化学习,新调入的干部要注重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学习。在职干部教育主要采取在职自学、办业余学校、短训班和“以会代训”、保送干部到学校进修等几种形式。在职自学是指按照规定的书目学习,定期考试,专人督促检查。“以会代训”则是把大家组织起来,以开会的形式请领导作报告,而后讨论学习,这种方式时间短、收效快、针对性强,很受欢迎。另外,八分区还有重点的把各级干部保送到干部学校学习深造,以提高文化和业务水平。1945年在河间创办的冀中五一学院,又称冀中建国学院,设政治队、教育队、司法队、会计队、师范队。分区各级干部能够就近入学深造,从中受到教益。

在渤海一分区,1948年5月,根据渤海行署通知,靖远县选派了29名县区教育干部及有培养前途的教师,在县长张华墀和县文教科长的带领下,参加了山东省教育工作会议,9月中旬回县后,分别充实到县、区文教部门,加强了教育战线的领导力量。10月,全县教师会议召开,通过10天学习,提高了广大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推进了教学质量和教育事业的发展。11月,一专署在乐陵县开办了教育训练班,每县选送约30人前往受训,结业后回县,分赴基层办学,加速了一分区教育事业的恢复和发展。

中、小学教育。进入解放战争时期,冀中八分区的中等教育事业已有发展。这些学校既要适应目前需要,又要为长远的发展而逐步走向正规化。1945年下半年八分区在河间建立联立中学,即今泊头市一中前身,先在行别营村,后在献县张庄,再去的泊头。当时还有八专联师,先在河间九吉村,后移至泊镇,即今泊头师范。从1945年开始,各县建师范短训班,一般几个月毕业,吸收乡村旧知识分子和有点文化的年轻人。1948年冬,冀中八分区和渤海一分区各县普遍建立初级师范(相当初中),学制三年,为正规班。当时的沧县师范如今已发展成为沧州师范专科学校。沧南地区还曾建立曹堂师范,建国后撤销,一部分并入泊头师范。此外,各县师范还设有短训班、速成班,以文化低的在职教师和乡间知识分子为生源,分三个月、半年、一年等几种学制。此举各县相同,是为发展教育需要办起来的,既培养了新师资,又训练了现职教师。

在小学教育方面,冀中八分区经过土地改革,广大贫苦农民分得了土地,儿童都有了上学念书的机会,校外一大批儿童被家长送到学校。多数村庄已建立小学,未建小学的村,也可到附近村庄就读。学校实行“民办公助”,开始老师教学为义务制,后发薪粮。随着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环境好转,小学教育开始注重提高教育质量,加强文化写作等基础知识和技能的教育与训练。引导学生参加政治运动,提高他们的阶级觉悟,增强认识事物的能力。在加强文化基础学习的同时,合理安排政治学习的内容比例。在学制方面,小学教育定为四二制,即初小四年,高小二年,初级小学单独设置,高级小学以与初小合设为原则,称为完小。每村设初小,中心村设高小,并建立健全了学生升级、升学和节假日制度。在课程设置方面,有国语、算术、自然、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等。

进入解放战争后,渤海一地委、专署及所属各县委、县政府把恢复和发展教育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加强了领导,制定了措施,使中、小学教育有了很大进展。1945年9月,渤海第一中学在乐陵县建立。1946年11月,迁往靖远县城东关外。负责培训全渤海区的中心校长,对恢复和发展教育起到了推动作用。1947年春,一中又迁回乐陵。

沧州城是沧州地区学府集中地,河北省立二中、省立师范学校、商业职业学校、农业职工学校等当时在河北省均有相当影响。青沧战役后,针对上述各校以及沧城内其他中、小学停课的现状,沧州市政府于1947年6月21召开了教育座谈会,副市长王连芳和省教育处长到会与师生代表谈心并发表讲话,号召广大师生返校复课,为解放区文化教育事业做出贡献。会上,还当场调拨8000斤粮食专门救助全市师生。在市领导的关怀下,原有学校不久就相继复课,并新建了西完小、南完小、北完小等小学,在校教师总计达800余人,使大多数青少年进了学校。在靖远县,由于县委、县政府重视,小学教育得到很大发展。1947年,因青年教师大部分参军支前,全县大部分小学停办。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部分村庄由农会聘请了具有一定文化知识的年长者担任教师,办起了独具特色的“庄户学校”。到1949年,靖远县全县有初级小学186所,学生8590人;有完小8所,高小11个班,学生420人。

各级各类学校,在各项中心工作中,为配合宣传,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社会教育。在抓好中小学教育的同时,冀中八分区和渤海一分区还注重抓了社会教育,采用农闲时办冬学、民校,女青年成立午学识字班,男青年成立夜校等多种形式,发动组织群众参加文化学习和接受政治时事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觉悟,配合完成党的各项中心工作。在冬学、民校、午、夜校中,除教师授课,学生也当起了“小先生”。仅渤海一分区东光一个县统计,全县就有午夜校80余处,参加学习的约2300余人。各县通过对农民开展社会教育,首先是使农民学到了文化;其次是经过对广大农民的宣传教育,提高了人民的觉悟,使他们踊跃参军、参战、拥军、支前,搞好土地改革;三是文化教育与生产劳动紧密结合。在冬学民校中,不仅学习文化,而且还根据生产情况,自编内容丰富、有农谚也有生产经验的教材,学习农业生产技术知识,并结合生产,灵活机动地安排教学时间和教学方法,深受广大群众欢迎。

冀中八分区、渤海一分区卫生事业的发展冀中区、渤海区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医疗卫生事业,把搞好卫生事业,提高广大群众对卫生工作的认识,保证人民身体健康,作为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在冀中解放初期,冀中区卫生机构与献县张庄天主教堂合办了普济医院,为治疗当地群众疾病,开展卫生防疫,提高人民身体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当时具有很大影响。1956年,因献县闹水灾,普济医院移至石家庄,后改为河北石家庄结核医院。现在的献县医院即为原普济医院旧址。为开展妇婴卫生运动,培养健康的后一代,1946年4月,冀中区成立了冀中保育院,极大地促进了各分区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八分区举办了妇幼卫生训练队,抽调各县青年妇女干部,学习产科、妇科、婴幼儿卫生及疾病预防等课程,学习新法接生技术,通过临床经验学习之后,回到原单位再培训新的人员。解放战争初期,八分区的医疗卫生机构,大多是传统的中医中药,个人行医,自设药铺,到1948年,始用西医西药治病疗伤,开始进入中西医结合的时代。

在渤海区,各专署大都设置了卫生行政机构。1946年10月,渤海区召开全区卫生会议,渤海区行署代主任李人凤签发第一号卫生训令,责令各专署、县、市政府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机构和医疗机构。此后各县政府建立了卫生科,或在民政科内设了专职卫生员,医政组织逐步建立和完善。1948年为了禁止、废除以前的旧法接生,保障妇女和婴儿的生命安全,靖远县委、县政府责成医院推行新法接生。医院先派人带领各区抽调的1 名女青年到南皮县学习新法接生技术,回县后又分批培训接生员,很快建立起了一支新法接生队伍,降低了农村产妇、新生婴儿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妇幼事业的发展,保证了母子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冀中八分区和渤海一分区不但分区设有医院,还要求各县也要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建立起人民自己的医院。1946年,渤海一分区靖远县大众医院成立,有院长1 人,职工5人。内设卫生股,负责全县卫生行政管理事务。1947年,医院分设中、西两科,有病床5张,职工增至7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各县医院相继建立,公立医院的建立,使各县的医疗卫生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提高了人民的健康水平。1948年冬季干旱,冬春之交雨水较少,气候失调,再加上遭受自然灾害,冀中八分区有些地方发生了疫情,群众生活遇到困难。八分区各级党委、政府立即采取措施,根据专署要求在全区施种了牛痘,预防了天花病流行,保护了儿童的生命。1949年初,渤海一分区的靖远、南皮等县发生了猩红热、麻疹等传染病,传染极快,而且死亡率很高,一专署立即组织医务人员进行抢救治疗和预防,很快控制了病情发展。分析流行原因,主要是群众缺乏护理常识及预防办法,为此,一专署于3月3日发出了《关于预防猩红热、麻疹流行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要在群众中广泛宣传护理常识及护理办法,发现疫病流行立即组织医务人员进行抢救治疗,并报告专署。通知还对其他有关方面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在专署及各县政府重视下,经过医务人员的努力工作,以及群众防护常识的提高,疫病很快得到了控制,稳定了广大群众的情绪。

卫生事业的发展,促进了地方医疗技术水平和医务人员素质的提高,为夺取解放战争的胜利创造了条件。

在伟大的中国人民解放战争中,沧州革命根据地的党政军民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克服困难,艰苦奋斗,彻底粉碎了国民党反动派的内战阴谋,取得了土地改革运动的胜利,促进了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建设和发展,以极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援了解放战争,为夺取解放战争胜利、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做出了巨大牺牲和无私奉献,其革命功绩和历史贡献将永远记载在中国共产党沧州历史上。

1949年10月1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的开国大典上,毛泽东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这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已经取得伟大胜利,中国历史从此进入一个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新时代,中华民族的发展从此开启了新的历史纪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的喜讯传到沧州广大城乡,沧州军民无不欢欣鼓舞,中共沧南地委、专署、军分区机关和驻地群众举行了盛大庆祝活动。沧州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从此跨入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新的历史时期。

注释

①1946年5月,根据中共中央晋察冀局决定,冀中八、九地委合并为冀中八地委,冀中七地委改为冀中九地委,肃宁县委仍归九地委管辖。

②古代制度,以五家为邻。

③1944年1月,冀鲁边区与清河区合并为渤海区,由于精兵简政,组织缩编,渤海区一地委的各群团组织的全部人员调离,直至1945年8月一地委再无群团组织。所辖各县群团组织仍保留。

后 记

《中国共产党沧州历史》第一卷(1919—1949),是在中共河北省委党史研究室的组织指导下,在中共沧州市委的领导下,经过中共沧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历任领导和具体编纂人员的辛勤工作,共同努力,在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史大事记、组织史资料、一系列专题资料整编任务以及出版多册党史资料书籍的基础上编著成书的。该书时间上限从1919年五四运动开始,至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止,记述了沧州党组织领导沧州人民前赴后继,英勇斗争,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光辉历程,是沧州党史工作者集体劳动和智慧的结晶。

本书编纂工作于1997年启动后,得到了沧州市委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分管党史工作的市委副书记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参加的中共沧州历史编纂领导小组。我室制定了编纂大纲和编纂纲目,并组织人员进行编写,至2000年底完成初稿。为了实现高质量、出精品的目标,我室成立了编审委员会,由市委书记张庆华同志担任主任,市委副书记安云昉、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郑广富同志担任副主任,聘请退休的各位原党史研究室领导任成员,按历史时期分工负责审阅,并且重新修订了编纂纲目,对史本进行了大幅度修改。经过反复修改,认真订正,五易其稿,于2003年12月完成了呈市委、省委党史研究室的送审稿。

本书由王国新任主编。导言和第一章至第七章,由刘德峰编写;第八章至第十五章冀鲁边区、渤海区部分,由冉旭编写;第八章至第十五章冀中区部分、第十六章,由郭爱伶编写;第十七章至第十九章,由郭爱伶、冉旭编写。阎尚杰、牛合查、王荣芬、张聪杰等同志参加了部分内容的编写工作。

在本书编纂过程中,我们得到了沧州市委的大力支持和省委党史研究室的指导和帮助,沧州市委书记张庆华、市委副书记安云昉、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郑广富对本书进行了审定;省委党史研究室助理巡视员李继准、一处处长宋学民,对全书进行了审定并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在沧州战斗、工作过的老领导、老干部提出了宝贵意见;原沧州地(市)委党史研究室主领导翟玉琢、白焕宗、王永乐、张灿霞、杨庆润、闫恒兴、刘继堂,现任沧州党史研究室主任王国新、副主任曲正杰,对书稿进行了认真审阅,严格把关;还得到了中央档案馆、中央军委档案馆、北京市档案馆、北京市图书馆、河北省档案馆、山东省档案馆、中共保定市委党史研究室、中共廊坊市委党史研究室、中共石家庄市委党史研究室、中共衡水市委党史研究室、中共山东省滨州市委党史研究室、中共山东省德州市委党史研究室、沧州各市、县党史研究室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中共党史出版社黄艳、李禄明同志为本书的最后审校和出版做了很多工作,在此一并表示衷心感谢。

由于我们水平有限,加之年代久远,书中难免出现疏漏和错误,恳请专家学者、在沧州工作过的老同志及广大读者给予批评指正。

中共沧州市委党史研究室

200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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