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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车“合规”地图:一半省会城市未出网约顺风车细则,有的已过期

6个省会城市出台专门指导意见

随着网约车两个“国家级”重要文件出台,各地陆续推出了本地化的网约车细则。然而,由于各地落实的速度和力度不一,在尚未出台细则的地区,网约车经营还处在规则模糊的地带。

11个省会城市已出台网约顺风车细则。

南都记者注意到,目前在22个省会城市中,长春、沈阳、合肥、济南、长沙、杭州、太原、贵阳、南昌、广州、福州等11地曾发布针对网约顺风车的管理规定。其中,太原、贵阳、杭州、福州等地把小客车合乘的相关规定写入了当地网约车细则的整体规范中,其余6城则出台了专门的指导意见,如《沈阳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管理规定》,详细规定了出行次数、车辆和驾驶员要求等。

其余的11个省会城市,目前尚未出台针对拼车、顺风车的管理规定。

其余省会城市中,一些止步于征求意见稿,一些表示还在制定中。

其中,郑州、武汉、西安、兰州等4地曾发布针对网约顺风车管理规定的征求意见稿,但也止步于意见稿,迟迟未落地实施。。

部分城市虽未出台规章,却曾通过官方发布渠道对网约顺风车间接表态。

在运管部门的互动平台上,成都、石家庄两地都沿用国家层面对网约顺风车的定性,回应网约顺风车合规,属于共享出行;哈尔滨、南京两地则模糊地表示,“关于网约顺风车的当地政策尚在制定中”,并未正面回应是否合规。此外,海口、西宁、昆明三城暂未公开发布关于小客车合乘的相关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城市出台网约顺风车细则设置了有效期,从1到5年不等。《合肥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指导意见》于2017年1月1日开始执行实施,有效期只有一年。目前,该指导意见已过期。

平台审核机制与一些城市细则不一致

与网约车的“牌照制”相比,网约顺风车的门槛更低。

对此,部分城市实行备案制,合乘服务信息平台提前向当地城市出租汽车市场管理部门提交备案材料,如沈阳;有的城市没有备案规定,只要求接入平台车辆数据、配合后期监管等,如长春。而且,对驾驶员和车辆的硬性要求也相对较低,这吸引了不少希望“赚点儿油费”的私家车主。

针对车主担心的顺风车合法性问题,平台大都采取“一致而积极”的回应,即“各地新规已出台规定保障车主权益”,请车主“放心使用”,没有提及各地政策的差异性。

某地一名被扣车罚款的顺风车车主与平台沟通。

比如,滴滴顺风车并未限制顺风车车主的注册地区,车主可以直接在平台上申请注册成为顺风车车主,通过平台审核后即可发布路线。不过,部分城市并未发布实施网约车细则,运营顺风车存在因违规被查处的风险。

2017年10月,黑龙江一名男子通过“滴滴顺风车”发布订单,约到一名拼车乘客。后来,他被当地运管站工作人员拦下,以“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为由,被处以1万元罚款。当地运管部门回应称,当地网约车管理办法并未出台,想从事客运经营的车辆必须等到相关管理办法出台后,取得许可与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南都记者了解到,平台较为标准化的审核机制,与“一城一策”也无法完全匹配。比如在南昌、广州等地的顺风车细则中,要求车辆为驾驶员本人所有,而有的平台规定车辆可以不在本人名下,只要提供车辆相应材料即可。

这种平台要求与地方规章的“双标准”,容易误导车主,从而产生违规问题。2018年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樊芸就指出,个别平台存在“在尚未获得运营许可证的地区违规从事运营”,“向不具备营资质的车辆和司机派单”等问题。

专家:应鼓励网约顺风车,推动绿色交通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顾大松曾撰文表示,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合理分摊成本的拼车,车主获得了降低养车成本的效果,客观上吸纳了“黑车”非法营运的空间,乘客也得到了出行便利与较低的支出。

顾大松告诉南都记者,一些城市未遵守国家要求出台网约小汽车合乘政策,却大量处罚网约顺风车(当然,可能也有非法营运的问题),一方面存在有立规上的不作为之嫌,另一方面难免会误伤真的网约顺风车,也不符合国家鼓励网约顺风车,推动绿色交通发展的精神。

他认为,出台网约小汽车合乘政策一方面可以体现国家鼓励绿色交通,另一方面设立了辨别顺风车与非法营运的清晰标准,也方便执法。

采写:南都记者 毛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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