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属于违法行为,会受到重罚,但还是有人为了逃避电子监控抓拍而这么干。
近日,长汀县公安局策武派出所民警在出警返回时发现,派出所门口一辆办事群众所驾驶的摩托车利用纸皮遮挡车牌。民警找到车主李某了解情况,车主解释说怕下雨天车牌弄脏才拿纸皮遮车牌的,然而李某此番说法明显不合常理,大晴天路面干燥又何来的怕弄脏车牌一说,民警进一步询问车主自觉牵强,最后坦白是为了逃避电子警察的抓拍,才故意用纸皮遮挡车牌的。
民警依法对李某故意遮挡车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警方提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一次记 12分。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存在侥幸心理,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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