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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与摊贩之间的矛盾与博弈

冲突与平衡,执法与生存。在我国有个奇葩的部门,叫做城管。几乎从来不受老百姓的欢迎,如今,又出现了一个农管。今天,我就分析一下城管与老百姓旷日已久的矛盾来源。

2016年,网曝了一段宜宾市翠屏区赵场镇,城管暴力执法殴打摊贩的视频。视频中,多名手持木棍的城管人员对摊贩进行踩脸,并用木棍攻击倒地的摊贩,多次脚踩摊贩面部、颈部和腹部,同时威胁围观学生不要拍摄。如此执法做作,与地痞流氓做法何其相似。此事恶劣程度令人发指,引起广大网民和群众对城管暴力执法的愤慨和强力谴责,以及对政府执法公信力的质问与失望,因此事发生在我的家乡,逐提笔写下一点自己的的观点与看法。

冲突与平衡,执法与生存。

城管与流动摊贩的冲突,由来已久。但其本质原因无非就是生存权与城市管理秩序权的博弈。

城管,一座城镇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形象的执法管理者。小摊贩,一个弱势群体经营各行各业小买卖,没有固定的场所,或者未取的正规经营手续的流动职业人员。纵观这两者之间的矛盾,随着社会的进步,城市形象美化的提高而矛盾日益加剧,愈演愈烈。几乎在所有城镇中,每天都在上演城管与摊贩之间的“游击战”,而这样的“猫鼠游戏”天天上演在两者之间。你追我逃,你来我走,你走我来,循环上演。一旦处理不好,引起纠纷,就是矛盾激化的导火线。如此司空见惯的规则,由于政府部门的不重视,最终可能导致更加深重的矛盾化。

城管执法,职责所在,小贩经营,生存所迫,彼此都不容易啊!

首先,在城市文明进步的同时,人人都参与构建和谐社会,创建美好家园的今天,城管作为执法机构。第一,应当以人为本,保障摊贩的基本生存权,明确流动摊贩的合法性地位,并赋予城管综合执法权,以顺应行政权在摊贩生存与城管执法中实现平衡的运行规律。

当前,城管执法仍是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网络,媒体,报纸相继报道很多暴力执法,不文明的行为,城管问题仍然满眼皆是,而且多为负面评论。甚至有网友讽刺当下我国的城管执法者;《给我中国城管三千,我敢收复台湾》,内涵地说明了城管的蛮横与粗暴。可想而知,城管在民众心目中的恶劣形象有多么的严重。

旷日持久的猫鼠游戏,触目惊心的殊死搏斗,城管与流动摊贩之间的斗争与冲突从未停息。暴力执法,暴力抗法而导致的流血事件的时有发生,惨案造成的后果令人唏嘘不已。

06年小贩崔英杰捅杀李志强案,09年夏俊峰捅死城管案,13年湖南临武县城管用秤砣打死瓜农案,掀起舆论对城管执法的粗暴批判,而这些血淋淋的教训没能给执法者们深痛的教训反思,反而层出不穷,变本加利。然而,更多没有经过媒体曝光的事件,多如牛毛,都在不明真相的前提下,被掩盖后不了了知,即使有媒体曝光后,政府一句“零时工”干的,也就推卸了责任。

随便点开一篇关于城管执法的负面报道,声讨,指责,质问,叫骂声一片。甚至有的人大委员建议取缔城管这个部门。舆论对城管执法指责与批判,但还是屡禁不止,冲突依然频繁。备受争议的城管执法,出路到底在何方,两者之间能否有一个和谐的天平?

规范的市场秩序和生活环境,这也是文明素质的升华,站在城管这个角度,行政执法无疑是身为城管的职责所在。但是,有很多因素的产生,导致流动摊贩的出现给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等的管理带来很多问题,城管就对这些摊贩们一律“赶尽杀绝”!很多城市以“无摊城市”为目标和宗旨,禁止摆摊的背后体现了城市管理执法者以城市秩序作为唯一的价值取向。但是,贩夫走卒、引车卖浆,古已有之。依靠国家强制力就能够废除一种流行于社会的习惯性秩序是无法实行根除的。虽然随着近年整治的力度越来越强,城管队伍亦日益壮大,但为什么还是不行呢?

当一样东西顽强的生存,背后势必有一定的合理性,无视规律的生硬执法只能导致矛盾更加突出。在社会结构变动中出现的流动小摊贩有其产生的必然性。

“猫鼠游戏”之中,摊贩们顽强追寻的是在城市中的生存权,城管与流动摊贩之间的冲突本质上便是生存权与城市管理秩序权的博弈。

很多时候,导致这两者之间产生尖锐的矛盾,而直接原因是城管非以人本主义的执法方式!法理还尚不外乎人情,何必逼人上绝路呢?

而不可否认的是长期以来,城管对流动摊贩的执法手段过于简单,粗暴!经常采取拉走经营工具或没收经营财物的方式进行治理。对于相对人员来讲,这就是粗暴执法。暴力执法的结果自然就是暴力抗法。加之城管执法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多为社会闲杂人员,地方混混参杂其中,也就造成了执法的不文明,不规范,强横,暴力。执法语言和行为随意,忽视执法程序,自然会引起摊贩心理上的抵触,粗俗的语言造成矛盾的升华,随即针锋相对,然后就是拳脚相加,最后流血事情产生了。城管的粗暴执法,民众怨声载道背后,城管被民众称其为政府的打手。

其次,监督机制的不力,政府部门只重视成果,不在意行为手段,用人标准,任由执法者随意为之。在利益面前,人人都是自私的,某些地方的城管执法人员以权谋私,勾结地头蛇私收保护费。尽管,这样的事例并非普遍现象,但也不乏其闻,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严重损毁了民众对其的信任度。有权力的地方必然会有腐败,由于城管执法权本身就缺乏专门系统的法律规定,执法自由裁量行为大量存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情形自然难免。

一、城管与流动摊贩冲突的原因分析。

第一、根本原因是生存权与城市管理秩序权的博弈。

城市中的流动人员,大都是进城务工人员、郊区农民、城市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而国家的社会保障体制尚没有达到为其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的程度,为了谋生,低成本的流动摆摊成为这些群体的首选。他们在繁华的都市内做一点小生意,既满足自己的生存、支撑起整个家庭,也为城市居民提供了很多生活上的便利。同时,在中国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就业难已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流动摆摊一定意义上也拓宽了百姓就业渠道。但是,流动摊贩的增多与城管所追求的秩序、整洁、文明造成了一定的冲突,对城市的交通、卫生、环境等造成负面影响,妨碍了城市公共利益,对其进行管理存在必要性。崔英杰这样的小摊贩是很多农村进城务工者的一个缩影,他们在城市艰难地谋生,从人权和法理的角度看,追求的是一种生存权。然而,另一方面,人们确对于弱者的同情心理,造成了对城管职业的抵触反感。

第二、湖南城管用秤砣打死邓姓瓜农的事件,严重说明了城管这支队伍恶劣形象,更说明了政府缺乏制约的权力。过激的行为,往往都是以悲剧收场,无视法律法规的执法方式必然会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这样的执法行为又怎能够取得百姓的认同呢?城管执法的公信力从而大大降低。

第三、城管的执法权限单一,降低了执法灵活性。城管目前的职权主要集中于行政处罚权。从逻辑考察,行政处罚权是行政执法手段中最后的选择。正规的执法程序应当是在处罚之前,既要有先前的调查取证等检查监督行为,又要考虑先采取除行政处罚之外其他可以达到执法目的的行政管理手段。而城管执法则不分“青红皂白”一律实施处罚,缺乏行政指导这样先行性行为的铺垫,就很容易激化双方之间的对立和冲突。

第四、摊贩不听劝解与告诫,对城管恶语相向,甚至攻击伤害城管人员,这也就产生了执法中的矛盾化。湖北街头城管与摊贩对跪,也说明了执法的不容易。人在本性中,都存在着一种自卫反击能力,一旦受到伤害,就会自我保护和反击回应。城管与摊贩之间在执法过程中,任何一方不文明的行为,不理性的手段,忽视法律法规知识,不受法律法规的约束,必然的原因,就是导致粗暴执法,粗暴抗法的结局。浙江苍南城管暴力执法引起公愤,数千人围殴城管,差点又是造成血流成河的惨剧,我不禁要问,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两者无法协调的矛盾?政府部门若不反思,不重视,势必将来造成恶性循环,导致更多更痛的惨剧。

对于城管与摊贩之间矛盾的原因,尚有许多,就不一一例举。总体来说,城管的工作不容易,摊贩的生存更不容易,而要解决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谐这种关系,除非政府能重视此类事件,继而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同时增加社会福利保障,约束监督行政执法权限,为低收入,失业人员进行培训,然后指定规范经营。

和谐社会,美好家园,在追求生存空间的竞争中,我多想对城管说一句:“纳税人花钱为你们开工资,是为了让执法者保障纳税人的基本权益,而你们却在披着法律的外衣下践踏他人基本的生存权利,任何事物的可贵,都不及生命可贵,万事都应以人为本,才能实现和谐安定的局面!”最后,我祈愿城管与摊贩之间,能找到一种既合理又不伤害彼此利益的公平策略和平衡点,为构建繁荣富强的中国梦,安逸舒适的生活圈交上一份人人满意的答卷,献上一篇以和为贵赞美的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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