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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三名扰乱公共秩序人员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雄县公安局立足主责主业,严厉打击扰乱公共秩序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和谐稳定,于近日依法查处两起扰乱公共秩序案件,行政拘留三人。

城关派出所查处一起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2年5月,李某为索要工资在雄州路与文昌大街交叉口以拉条幅的方式,制造声势,扰乱公共秩序。事发后李某一直外出躲避,城关派出所多次依法对其传唤,直至7月28日,李某到城关派出所投案自首。经询问,李某对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李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大队查处一起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2年7月,王某、赵某甲、赵某乙等人对亲属死亡案件处理结果不满意,在政府门口以拉条幅等极端方式反映问题,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治安管理大队将王某、赵某甲、赵某乙传唤至办案场所,经询问,三人对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王某、赵某甲、赵某乙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警方提示

任何公民、单位和其他组织都要自觉遵守法律,通过合法渠道,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对采取极端方式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法犯罪的,雄县公安局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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