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财政局 中共广州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广州市监察局 广州市审计局 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5年6月16日
文档附件:
广州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附件:
相关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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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财政局 中共广州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广州市监察局 广州市审计局 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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