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问答】
Q:华律师,您好,请问:我们单位实施“下发薪”,每月10日发放上一整月的工资,2024年2月10日正值春节大年初一,我们单位应该如何发放员工2024年1月份的工资?如果我们公司存在经营困难的情况,是不是可以缓发工资?
第一,如果劳动合同约定实施“下发薪”制度,且2024年2月10日正值春节假期,那么单位应该提前到最近工作日2024年2月9日(除夕)或2024年2月8日支付员工工资,具体到2024年春节长假连续休假的情况,单位应该在春节放假之前发放员工1月份工资。
第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经营困难的情形下,经与全体职工或企业工会协商可以缓发工资,但暂缓发工资的日期原则不应超过30天,且需要贵司事先履行缓发工资的民主程序,将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明确告知全体劳动者。
第三,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管理提示】
提示用人单位严格依法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资,如果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排除员工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未足额支付工资为由提出被迫解除,此时,单位不仅要支付补发工资且需要支付被迫解除的经济补偿。当然,如果单位确因经营困难或资金困难,需要缓发工资,可以与职工代表大会或企业工会协商,延迟发放工资,但原则上延迟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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