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法律法规,按照市委的要求,市审计局对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牢牢把握 “争创一流、走在前列”的目标要求,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加大审计力度和深度,为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发挥了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19年,市财政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力抓贯彻、抓执行、抓推进、抓见效,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全市财政总体运行平稳。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结果表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万元(包括返还性收入、转移支付收入、债务转贷收入、调入资金及上年结转收入等)、支出总计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481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4万元,全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万元、累计结余79235万元。截至2019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万元,严格控制在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万元限额之内。发现的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真实完整方面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规范。市财政局编制了市碧水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预算,以上3家企业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控股,应当纳入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预算。
(二)预算分配合理规范方面
预算执行不规范。全年支出进度不均衡。2019年度市本级支出.66万元。其中:上半年支出.09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44.83%;第四季度支出.81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35.06%;12月份支出82291.54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22.83%。
(三)存量资金、资产统筹盘活方面
一是存量资金盘活不到位。部门结转两年以上指标15.40万元未及时收回财政统筹使用。二是应缴未缴财政专户利息17.86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部分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效益发挥不佳。经延伸水肥一体化财政补助项目,市金郝庄镇海鑫休闲渔业生态园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项目收到2017年省财政水利发展补助资金(高效节水灌溉)31.23万元。经现场查看,该项目已将滴灌水管撤除,滴灌节水设施闲置,未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五)财政运行风险方面
一是截至审计日,临清市政府债务项目未编制绩效目标,也未开展绩效评价。二是债务化解方案编制不细化。2018年10月制定的化债方案中化债措施仅根据债务分类制定了分年度还款计划,没有逐笔逐项编制。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市级64个部门(一级预算单位)开展全覆盖数据分析和疑点核查,在此基础上对14个部门单位进行了重点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单位能够认真执行财经制度,积极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方面
1.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不规范。
一是4个单位未将上年结转资金纳入2019年度预算。二是5个单位2018年度决算报表结转结余数与2019年度预算中上年结转数据不一致。三是13个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或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未纳入预算。四是1个单位事业基金未纳入预算安排。
2.1个单位决算草案编制不完整。
3.“三公”经费管理仍不严格。4个单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的问题,共涉及金额1.93万元。
(二)预算执行方面
一是10个预算单位征收非税收入时未执行票款分离规定,涉及金额206.54万元。二是1个单位原始票据入账不规范,存在办公费、培训费等支出未附明细,涉及金额40.15万元。三是1个单位改变资金用途,涉及金额0.07万元。四是3个单位在其他科目列支三公经费、会议费,涉及金额31.15万元。五是培训费支出不规范。1个单位列支培训费时未附培训通知等相关文件,涉及金额1.56万元。
(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是1个单位工会经费账户未实行单独核算,直接在机关账目列支工会福利费0.31万元。二是1所学校违规设置过渡户收取保育费,涉及金额26.73万元。三是1个单位向所属实有资金账户转入资金,涉及金额23.33万元。
(四)预算绩效方面
一是2个预算单位7个预算项目未设定绩效目标。二是2个预算部门6个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不完整、不量化。
(五)政府采购方面
一是政府采购合同未按规定公示。截至2019年底,抽查发现147个单位项目列入采购计划未进行政府采购合同公示,截至审计日,126个项目已完成公示整改。二是106个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示时间距安排政府采购计划时间超过2个月。
(六)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方面
一是部分救助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2017年至2019年,临清市向60名死亡人员发放农村低保金2.86万元,审计期间已追回28人共计1.76万元。向4名死亡人员发放特困补助0.57万元,审计期间已追回1人共计0.1万元。向3名特困人员重复发放农村低保金0.11万元,审计期间已追回2人共计0.06万元。二是养老金发放不规范。2017年至2019年,临清市向3名死亡人员发放企业养老金19.74万元,审计期间已全部追回。向839名死亡人员发放居民养老金52.40万元,审计期间已追回19人共计1.48万元。三是空挂学籍套取财政补助资金。1所学校通过空挂1名不在校学生学籍套取免学费补助资金0.16万元。
(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精神方面
通过大数据分析和疑点核查发现,2名人员存在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三、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9年7月份以来,围绕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的审计监督。共开展14个市直部门、4个镇办、5个学校主要负责同志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工作中,紧盯权力运行的有效性,揭示和反映了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促进了权力规范运行。
(一)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部署及履行职责方面
1.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落实不到位。2个镇办不同程度的存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相关文件、制度缺失的情况。
2.精准扶贫工作管理不规范。一是1个单位扶贫资金支付不及时。二是1个单位对扶贫提素专家资格审核把关不严。三是1个镇办扶贫开发项目存在风险隐患。主要表现在相关程序不合规、扶贫资金管理存在漏洞等问题。
3.最低生活保障金监管缺失。一是通过大数据分析和疑点核查发现,2017年至2019年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名单与房产数据进行比对核实,发现拥有房产享受低保政策人员2名。二是449名低保残疾人应享受未享受补贴政策。其中:审前整改272人,审计期间整改152人,因死亡或其他原因不能享受相关补贴政策的涉及25人。三是16名人员重复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与特困供养金,涉及资金1.66万元,截至审计日已追缴退回0.68万元。四是向2名已死亡人员账号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0.06万元。五是2个镇办违规结存城市低保及电价补贴资金2.42万元。
4.医疗保险政策执行不到位。一是少征收医疗保险费2.07万元。二是12个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低于正常标准。三是医疗保险信息数据录入质量不高,涉及不规范数据33573条。
5.1个单位违规收取预防性体检费58.13万元。截至2020年7月,尚有14.44万元未退回。
6.贯彻执行《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不到位。1个单位对建设单位竣工结算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
7.主动公开不及时。1个单位执法检查情况未按规定及时面向社会公布。
8.3所学校未制定完善教师培训制度或教师培训经费投入未达到标准。
9.执行学生相关费用政策不到位。一是2所学校未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的批准收费文号或注明资金的使用情况等信息。二是2所学校超范围收费29.15万元。三是3所学校应退回未退回费用209.90万元。四是1所学校超标准申请生均经费3.33万元。五是1所学校2016年至2018年少收取学生住宿费共计31.65万元。六是1所学校助学金申报程序不规范。七是2所学校违规减免学生学费15.68万元。
(二)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方面
1.部分目标任务未完成。一是1个单位未完2018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及存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个别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措施不力的问题。二是1个单位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不到位。三是1个单位三定方案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四是1个基层行业协会脱钩不彻底。五是1个单位未按规定推选优秀协会。六是1个单位未向其主管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会计报告。七是1个单位未建立或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八是1个单位未完成2018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任务。九是1个单位推进“十三五”期间人均科普专项经费工作不到位。
2.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一是7个单位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二是3所学校未严格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3.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一是8个单位在购买服务项目时应集中采购而自行采购,涉及金额1903.64万元。二是3个单位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涉及金额593.27万元。三是1个单位采购方式不合规,涉及金额21万元。
4.合同签订不规范。一是2个单位合同签订不规范。二是1个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有关职责。
5.房屋租赁管理不规范。4个单位未按照“六统一”的要求出租房屋。
6.项目管理不到位。6个单位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进展缓慢、未实施或质量问题以及建设项目相关资料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涉及金额391.30万元。
7.资产划转不彻底。机构改革时,2个单位固定资产交接存在缺失的情况。
(三)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方面
1.预决算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在2017年、2018年预算和决算未经本级人大审批且未按照要求公开。
2.预算执行较差。一是4个单位预算执行率低。二是2个单位超预算支出,涉及金额11.25万元。三是1个单位未按规定办理不同预算科目的预算资金调剂使用,涉及金额54.81万元。
3.项目绩效自评率较低。1个单位仅对2018年完成的工程类、农村改厕及清洁取暖等5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对其他项目未进行自评。
4.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不到位。主要表现在:线上监测系统具有安全风险漏洞,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使用效益较低。
5.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5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二是3个单位账面核算不完整。三是2个单位财务记账不规范。四是2个镇办向所属管区以拨作支办公经费共计19.84万元。五是1所学校往来款结余较大,未及时清理结算。
6.债务管理不规范。3所学校集资款逐年增加,未建立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度。
7.原始票据入账不规范。一是9个单位原始凭证入账不规范,具体表现在:使用不合规发票入账、大额发票无明细等方面。二是1个单位未按规定科目列支费用。
8.部分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1个单位3份财政非税收入票据丢失。二是1个单位出库单记录不完整,存在出库人未签字、领取数量漏写等问题。三是1个单位存在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大额提现、现金结算、暂支差旅费等费用的问题。四是1所学校存在教辅资料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五是1所学校未制定学校章程。六是1所学校办理注销学生学籍不及时。
9.违规出借资金。1个镇办在无借款合同的情况下向种植合作社出借资金253.34万元,截至审计日已收回242.91万元,尚有10.43万元未收回。
10.2个单位滞留应归还原渠道资金6.68万元。
11.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2个单位专项资金闲置2年以上,涉及187.02万元。二是4个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三是建设项目资金未发挥应有的效益作用。
12.1个单位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具体表现在:行政处罚标准随意执行、相关程序不严谨以及未按规定收缴滞纳金等问题。
13.1所学校未及时上缴个人所得税4.38万元。
(四)民生保障和改善方面
1个镇办滞留创森土地流转资金108.22万元,坐收坐支巡察、审计专项检查整改资金等80.47万元,所属村庄违规加收水费及治安保险费0.46万元。
(五)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方面
1.1个镇办未按规定履行招投标手续。
2.农村改厕工作推进不实不细。一是未完成实施方案规定的改厕任务数。二是改厕验收工作开展不到位,部分改厕项目建成后闲置未使用或实际效果不理想。三是相关台账登记信息数据不准确,涉及疑点数据共计1.10万条。
3.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2个镇办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没有实行菜单式管理,没有建立管护机制,绿化效果未达到建设预期目标。
(六)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个人遵守有关廉政规定方面
一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9个单位28名人员因经济问题受到处分。二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主要表现在:8个单位差旅费报销不规范,4个单位公务接待费报销不规范,2个单位会议费报销不规范。三是违规扩大开支范围。主要表现在:6个单位超标准报销费用0.70万元,3个单位扩大开支范围11.4万元,3个单位违规发放补助89.93万元。四是3个单位未建立完善内审制度。
四、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2020年2月至4月,对临清市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共审计财政资金1786.21万元、捐赠资金513.59万元。延伸审计了2家红十字会、慈善组织,24家医疗卫生机构,财政局、疾控中心、卫生健康局等11个政府单位以及3家企业和金融机构。从审计情况看,有关部门能够认真落实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及时成立了应对疫情处置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出台了配套政策和制度办法。审计发现存在募集资金179.75万元未及时汇缴的问题,此问题在审计期间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推动“一次办好”改革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2020年1月至4月,对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和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调查。重点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7个单位落实“一次办好”、残保金减免情况、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等情况以及对2019年第四季度减税降费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审计,督促减免疫情期间房租34万元。
一是在推进“一次办好”改革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是:3个单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未按要求与相关系统平台实现互联互通,部分单位未制定项目生成管理办法的问题。二是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个协会存在超标准收取会费、未设专账管理和收取会费时未使用山东省社会团体会费收费票据的问题。
五、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市委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开展了4个镇办主要负责同志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发挥了应有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土地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一是3个镇办部分约束性指标未完成。二是4个镇办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个别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较低。四是2个镇办未编制土地利用规划。
(二)水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一是4个镇办河长制落实不到位。二是3个镇办镇级河道管理不到位。三是3个镇办污水运营设施闲置。四是2个镇办纳污坑塘综合整治不到位。
(三)森林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4个镇办未完成森林资源约束性指标。
(四)大气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2个镇办26家企业未办理完成环评手续。
(五)环保项目运营方面。1个镇办垃圾转运站未运转。3个镇办部分村庄垃圾转运不及时,村边存在大量垃圾。
六、优化营商环境审计情况
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审计持续跟踪清理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情况。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19年底前完成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大型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的清欠工作。临清市拖欠账款合计7886.94万元,截至2019年底,已全部偿还完毕,偿还比例100%。
七、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情况
紧紧围绕市政府工作重点,本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确保质量的总体原则,对经一路、顺河街、永济路等20余个项目进行跟踪审计。2019年度完成银河路、跃进桥、纬十一路综合管廊等6个项目的结算审计工作,施工单位共计报送预算6882.41万元,审定造价5990.84万元,审减造价891.57万元。
八、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一是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建立重大政策和支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制度,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约束,改进绩效评价方法,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二是建立预算安排与存量资金盘活统筹衔接机制,对部门单位长期沉淀闲置、按原用途难以使用的资金,及时收回财政统筹用于重点支出。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建立完善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监管制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进一步压减不必要的行政开支。
(二)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相关政策落实,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二是着力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加强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监管,确保资金和项目落地,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要素保障,强化科技创新支撑,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新动能加快发展壮大。
(三)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完善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机制,推进政府债务绩效管理,细化完善债务化解方案。
(四)强化财政资金分配管理和绩效评价。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规定,按照上级规定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财政资金分配相互衔接的机制,加强对预算项目的绩效指导,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质量和效果。
(五)压实责任促进政策落实落地。市级各部门要围绕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建立完善政策落实长效机制,加强定期调度督导,强化协调配合,统筹解决体制障碍、制度缺失等问题。同时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要大力纠正“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刻紧盯权力运行的有效性,揭示和反映个别领导干部消极松懈、不想作为,怕担风险、不敢作为,墨守成规、不会作为等问题,严肃查处阻碍制度执行、损害制度权威、破坏制度环境等行为,坚决揭露失职渎职、决策失误、损失浪费和管理漏洞等问题,促进权力规范运行,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的浓厚氛围。
(六)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督促整改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逐一抓实整改;同时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针对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措施,防止屡审屡犯。要强化审计成果运用,督促各级各部门把推动整改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加强源头治理,切实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健全完善审计整改约谈、问责等工作机制,对落实整改不力、推诿扯皮、屡审屡犯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