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男子郭某向黄某雯承诺,与各自原配离婚后再结婚,但黄某雯离婚后,郭某不仅未离婚,还与其他女性交往密切,并要求黄某雯分担经济压力。黄某雯恨郭某“在情感上欺骗她、在精神上压迫她”,在一次争吵后,用镇静药将郭某迷晕,向郭某体内注射大量胰岛素、白酒,最终郭某因乙醇中毒死亡。
近日(5月2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该案一审判决书。判决书显示,黄某雯称自己患有抑郁症。经鉴定黄某雯患恶劣心境障碍,但在实施杀人行为时,存在辨认能力及控制力,被评定为完全责任能力。
2019年4月9日,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黄某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矛盾:女子离婚后,情人未兑现结婚承诺
据该案判决书,1984年出生的黄某雯与1985年出生的郭某相识于2012年,当时两人彼此均有家庭及子女。此后,由于在同一广场开商铺,两人频繁接触,2014年年底,两人开始同居,发展为情人关系。
同居了一段时间后,郭某对黄某雯承诺,称让她离婚,自己也离婚,然后他们再结婚。2016年,黄某雯与丈夫离婚,但郭某并未兑现结婚承诺,“不仅一直没有离婚,又在外面交了三四个女友”,此后,两人矛盾增多。
此外,黄某雯还称,郭某不肯和她在一起,又不肯和她分手,还让她共同承担他经济上的压力。案发前,黄某雯和郭某一起合伙做生意,共同投资,郭某让黄某雯以做生意为由在外借款,直至案发黄某雯背负十几万元债务未还。
黄某雯称,因发现郭某在同居期间与其他女性交往密切,且债务压力大,她曾提出分手,但郭某未同意,还让黄某雯继续帮他贷款。
黄某雯逐渐产生恨意,并产生抑郁情绪,“恨郭某一直在情感上欺骗她、背叛她,在精神上压迫她”。
黄某雯的多位朋友称,自2017年开始,因和郭某之间的感情及经济问题,黄某雯出现抑郁症状,精神不是很好,曾吃过安眠药及割腕自杀,也多次表现出要自杀的意愿。2018年6月25日,黄某雯经诊断患有中度以上抑郁症,医院给她开药舍曲林和氯硝西泮用于治疗。
作案:三次对死者注射大量胰岛素,又静脉注射白酒
判决书显示,2018年9月13日晚,郭某来到黄某雯的出租屋里,问她帮他贷款的事情下来没有,她说没有。当时,郭某的电话响了没有接,她就追问郭某和另外一个女友的事,郭某回避。两人开始吵架。
当晚趁郭某上厕所之际,黄某雯将自己的镇静药氯硝西泮放入郭某的牛奶中,药物已碾成粉末,约七八片的药量。郭某喝牛奶后在客厅沙发上陷入昏睡,黄某雯则回房间睡觉。
据黄某雯供述,次日早上7点多,她发现郭某仍在昏睡,又想到郭某感情上欺骗她,经常打骂他,心里很不平衡,想把郭某杀了。当时,他们已同居了五年。
黄某雯之前在卫校上过学,懂得些医学知识,知道给人大量注射胰岛素会导致死亡,注射白酒会加速死亡。黄某雯出门买了1支注射胰岛素专用笔、5支胰岛素,在郭某昏睡状态下,给他注射了5支胰岛素。
黄某雯观察了一个小时左右,发现郭某还在打鼾,下楼又买了10支胰岛素,在郭某前臂、大腿及腹部又注射了六七支胰岛素。
此后,她发现郭某依旧在打鼾昏睡,又出门买了5支胰岛素、2支注射器及输液管。回家后,她抽出2支胰岛素,用静脉注射的方式从郭某手背上推入。
黄某雯发现输液管有点漏,出门又买了3个输液管、1个大注射器,另外还买了2瓶白酒。回家后,她用输液器、注射器给郭某手背、手腕上静脉注射白酒,直至注射器推不动了,她才停下。接着,黄某雯发现郭某瞳孔散大,确定其死亡后离家。
根据判决书,黄某雯杀死郭某后,产生自杀念头。离开家后,她给自己注射了3支胰岛素,喝了一瓶白酒后昏迷,经路人报警,抢救脱离危险。
判决:男子因乙醇中毒死亡,女子被判无期徒刑
经司法鉴定,郭某的脑、肺、肾等多处淤血、水肿,存在胰腺自溶等现象。
鉴定表明,郭某颈部、腹部、四肢有多处点状“针孔”样皮肤损伤,分析为注射器针头所致,但由于该损伤未伤及内脏组织器官和大血管,程度轻微,不是致命伤。郭某未因注射过量胰岛素过量死亡,其血中胰岛素水平不高。
最终,检验认定郭某心血中乙醇含量为764.59mg/100ml,系乙醇中毒死亡。
另外,黄某雯被鉴定患有恶劣心境,但她实施杀人行为时,辨认能力及控制力存在,负有完全责任能力。
陕西省咸阳市中院审理认为,黄某雯因感情及经济纠纷,对郭某产生怨恨,采用药物迷晕郭某对其体内注射胰岛素、白酒的方式杀害郭某,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该案因感情纠纷引发,黄某雯在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庭审期间自愿认罪,委托其家属代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4万元,可对其从轻处罚。
2019年4月9日,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某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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