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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强调,要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体现了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为在教育改革中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指明了努力方向。

教育评价改革要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自觉。“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最新要求,是针对我国教育发展基础、所处阶段和使命担当做出的科学判断,是教育发展的时代新主题和新目标。伴随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日益增长、科技创新与产业转型要求教育更好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愈显迫切,我国教育已由普及、规模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立足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高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高质量作为检验标准,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国。这要求教育评价改革在认识上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自觉,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驱动教育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教育评价改革要以增强牵引功能为着力点。发挥教育评价指挥棒作用,核心是着力增强牵引功能。牵引功能从哪里来?由于深化教育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评价牵引要以宽阔视野、未来眼光、系统思路,既推进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又推进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用人单位评价,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释放评价改革价值,破除“五唯”顽瘴痼疾,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创造大空间。牵引的着力点是什么?学校、教师、学生层面评价改革,要着力引导各学段育人方式更加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模式创新朝着优质特色多样方向发展,促进中小学生家庭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各级党委和政府层面教育评价改革,要着力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切实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把科学履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重点评价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等情况。用人单位层面评价改革,要着力推进社会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克服短视行为、功利化倾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用人导向,建立素养为导向、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共同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

教育评价改革要以统筹推进力度为关键衡量。各部门各地区抓好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实落地,总体目标指向于2035年基本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教育评价体系既是高质量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又是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的驱动。教育评价改革能否有力促进教育各领域、各环节、各要素深化改革是衡量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为此,既要紧扣系统性,对照教育评价体系构建的完备性、针对性和衔接性,重分类而不是传统的分层,看不同主体、学段、类型教育的分类推进水平;又要体现中国特色和世界水平,立足国情、基于中国人心理和思维,看我国教育评价制度优势的发挥,看参与教育评价国际合作的深度、中国理念的彰显、中国方案的贡献。

同时,根据综合改革深化要求,看教育评价改革与其它方面改革的统筹程度。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无论是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还是增强教育服务创新发展能力以及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等,都亟待教育评价改革的匹配支撑,打好教育评价改革“龙头之战”。只有系统性完善教育评价标准、创新“五育”并举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推进基于大数据分析的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才能更好服务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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