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十二届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九月十三日
连云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进我市城市管理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和省建设厅对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连云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民生为宗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广泛借鉴其它城市的建设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改进创新,综合应用地理信息、卫星定位、遥感影像、无线通信、视频监控、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共享现有城市管理资源,建立全市统一的数字化信息平台,配套改革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再造城市管理新流程,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09年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2010年上半年全面运行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成立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构建大城管格局;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监督考评体系,再造城市管理流程;推进监管分离,强化监督考核,实现城市管理的范围全包容、空间全覆盖、时间全天候、监控实时化、处置及时化、管理精细化、考核标准化、环境最优化的工作目标,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服务民生。以创建优美、洁净、有序、和谐的城市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社会满意度为衡量标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优质的公共服务。
(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结合市情实际,对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体制、机制、信息系统建设等进行规范设计,科学安排推进时序,分步实施。
(三)统一标准、整合资源。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将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单位)现有的城市管理资源中不涉密、可兼容的部分,无偿与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共享共建;对企业化的城市管理资源,按照互惠互利原则,共享共建。
(四)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各区政府负责其辖区内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其数字化城管职责范围内的专业性城市管理工作。
(五)权责明晰、科学评价。明确界定城市管理工作各类部件、事件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监督考评体系,运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客观、准确、及时评价城市管理效果。
(六)科学实用、勤俭节约。突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科学性、实用性,既要高标准建设,注重创新,讲求实效,又要勤俭节约,降低成本,避免贪大求全、铺张浪费。
四、工作范围
(一)对象范围。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对象范围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CJ/T214—2007)所列出的涉及城市管理的全部七大类部件(包括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其它设施类以及扩展部件类)及六大类事件(包括市容环境类、宣传广告类、施工管理类、突发事件类、街面秩序类以及扩展事件类)。
(二)地域范围。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地域范围为新浦区、海州区、连云区和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市开发区)现有建成区共100平方公里范围,一期工程覆盖建成区65平方公里,二期工程扩展到全部建成区,并预留有关信息化接口,为建成区的扩大、部件和事件的增加做好扩容准备。
(三)责任部门。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责任部门为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以及与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相关的市城管局、发改委、公安局、经贸委、民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建设局、房产局、交通局、水利局、文化局、广电局、卫生局、体育局、环保局、人防办、旅游局、拆管办、连云港日报社、消防支队、连云港工商局、邮政局、气象局、海通集团、连云港供电公司、中国电信连云港分公司、中国移动连云港分公司、中国联通连云港分公司、中石化江苏连云港石油公司等部门。
五、工作内容
(一)体制建设
1.体制模式。采用“两级监督、两级指挥、三级考核、四级联动”模式,构建大城管格局。成立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市、区两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以下简称监指中心,机构规格性质由市编委会研究确定),构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各级平台。市监指中心监督考核区级政府及市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情况,区监指中心监督考核街道办事处(乡镇)及区相关部门(单位)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情况,市相关职能部门监督考核所属部门(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考核社区。市监指中心、区监指中心及市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四级联动。
2.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工作。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各区区长、市相关职能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副局长兼任。
3.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具体承担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安排城市管理任务并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
4.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设立四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作为各级监指中心、市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指挥、协调、监督、考核、处理信息的工作中枢。市监指中心负责在其内部建设市一级平台,集成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主要软、硬件;协助各区建设二级平台(软件、坐席计算机),指导市开发区、市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建设其二级平台及其以下平台。各区根据全市统一的设计标准,组织建设街道办事处(乡镇)和区职能部门(单位)的三级平台、社区四级平台。二级及其以下平台作为市一级平台的终端用户,不再独立建设信息系统。
(二)机制建设
1.再造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工作流程。主要包括信息收集、平台受理、任务派遣、处理反馈、核查结案、综合评价等六个环节。信息收集环节在原有服务热线、领导交办等渠道基础上,增加监督信息员现场巡查及平台管理员视频监控两种主动发现渠道;平台管理员对接收的信息进行甄别、立案,并做好咨询、服务工作;任务派遣员确定具体问题的责任主体并派遣任务;各责任主体按照明确的标准和时限处置具体问题,并向市监指中心反馈处理结果;监督信息员根据市监指中心的指令进行现场核查,并将结果发送到计算机考核评价子系统,系统自动计分评价。
2.建立健全数字化城市管理长效监督考评体系。主要包括权责明晰的两级监督、规范高效的管理标准、分工明确的责任主体、严格精细的考核计分办法、成熟稳定的计算机考评软件、高位严厉的奖惩措施等内容。主要实行日考网上公布、月考媒介公布、季考会议点评、年考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及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考评范围,以及实行目标考核保证金、责任追究等措施,强化监督考核。
(三)资源整合
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城管局、市信息产业局具体负责,整合全市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单位)已建成的信息系统资源,对接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共享共建。
1.12319服务热线号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升级为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各级平台服务热线号码。市建设局原12319服务热线平台作为市数字化城管二级平台,也可另外增加其它服务热线号码。
2.市政府电子政务网络,提供支撑平台和网络通道,以实现数字化城管各级平台之间的互通互连、数据交换。
3.市公安局、环保局、安监局、水利局等部门的视频监控系统,无偿对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并加大投入力度,增加视频监控点,实现城区主要道路、重要节点监控可视化。
4.市国土资源局地理信息系统、市规划局地理信息系统、市交通局车辆GPS定位系统,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无偿使用上述系统,有偿使用补充数据,以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问题的区域定位、责任定位、手机及时上报和视频实时传送。
5.市建设局、民政局、广电局、海通集团、连云港供电公司、中国电信连云港分公司、中国移动连云港分公司、中国联通连云港分公司等部门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网点图,无偿编入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
6.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无偿接入市应急指挥中心,及时提供有关的应急事件信息。
(四)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采用市、区两级集中式一体化系统架构,主要包括数据建设、运行环境建设、应用子系统建设、场地建设四个部分。
1.数据建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技术规范,采用“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城市部件和事件管理法”等方法,对建成区划分单元网格,普查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确定责任主体,获取基础地形数据、单元网格数据、部件数据、地理编码数据等,并绘制多层数据复合的数字化城管电子地形图。
2.运行环境建设。在市一级平台建设网络与通讯系统、工作站、服务器、存储与备份系统、操作及安全系统、呼叫中心、视频监控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等。
3.应用子系统建设。建设无线数据采集、基础数据资源管理、地理编码、呼叫受理、监督指挥、移动督查、协同工作、综合评价、应用维护等9个基本应用子系统,并增加移动指挥、现场执法、网上办案、行政许可、日常办公等5个拓展应用子系统。
4.场地建设。主要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的坐席区域、大屏幕区域、机房及相关办公场所等。市一级平台建在市城管局;二级及其以下平台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建设规模。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经测算,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需投资约1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建设市一级平台软、硬件设施和协助区建设二级平台的软件、坐席计算机共需投资1430万元,建设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区二级平台的其它建设资金及其下级平台的建设资金,由区级财政承担;市开发区、市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自筹资金,建设其二级平台及其下级平台。
七、建设及运行模式
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采用“BT加外包”的建设及运行模式,即整体打包招标投资单位和监理单位,投资单位出资集成,分项招标软硬件,监理单位全程监理,市监指中心全程跟踪指导;市财政局组织资金审计;市发改委组织申报验收;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建成验收合格后,市监指中心租用五年,市财政逐年支付租金,投资单位负责系统无偿维护、升级;租期届满后,系统交由市监指中心无偿使用,另行签订维护升级协议。要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广泛吸引网络运营商、服务商参与竞标,最大限度降低建设成本。
八、建设周期及实施步骤
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周期预计为1年。2009年3月至2009年8月,主要完成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设置市监指中心、编制项目建议书、研究项目可行性、论证项目建设技术方案、建立长效管理监督考评体系等前期工作,2009年9月至2009年12月,主要完成招投标、资源整合、数据普查、硬件采购、软件开发、场地改造、人员招聘及培训、指挥手册编制等平台建设工作;2010年1月至2010年5月,主要完成系统集成调试、竣工验收等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对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城市公共服务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组建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共同推进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各项保障。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保障,涉及各区及众多的专业部门,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作。各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下,对照各自职责,主动参与,主动服务,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保质保量完成职责范围内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和运行任务。
(三)科学规划建设,强化监督考核。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是数字连云港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高位规划设计,做好方案论证,安排合理时序,分步推进实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监察部门要对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考核,坚决杜绝敷衍塞责现象,坚决禁止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作科学、健康、快速、有序推进,如期建成并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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