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哈尔滨体育学院
(二)办学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1号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五)学校代码:10242
二、专业简介
(一)运动训练专业
1.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职业道德,热爱体育事业,熟悉国家体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专项教学、训练、竞赛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较强的专项技能和运动训练指导及竞赛组织能力,具有创新意识和创业素质,能够胜任专项教学、训练和竞赛组织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2.主要课程:思想政治理论相关课程、大学外语、大学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运动选材学、运动训练学、运动竞赛学、运动技能学习与控制、体育史、推拿理论与方法、滑冰、滑雪、体育科学研究方法、专项(田径、体操、游泳、三大球、三小球等)训练理论与实践及相关专业方向必修与选修课程。
3.学制:4年。
4.学位:完成本专业规定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毕业生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5.就业方向:各类体育学校、中小学运动队、体育俱乐部、体育管理部门等。
6.收费标准:8000元/年(执行黑龙江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1.培养目标:培养以引领传统文化、践行民族精神为己任,具备武术专业理论与方法,以及民族民间体育基本技能,具有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从事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教学、训练、健身指导及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2.主要课程:思想政治理论相关课程、大学语文、体育史、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体育社会学、教育学、体育科学研究方法、学校体育学、运动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概论、中国文化概论、中国武术导论、中国武术史、中国传统养生理论、地方拳种精选、易筋经精选、健身气功、专项理论与实践、军事理论与训练及相关专业方向必修与选修课程。
3.学制:4年。
4.学位:完成本专业规定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毕业生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5.就业方向:中等以上学校、业余体校、各级武术运动队、公安、部队、武术研究机构等。
6.收费标准:8000元/年(执行黑龙江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三、招生计划
运动训练专业计划招生370人(冬季项目125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计划招生85人。面向全国招生,不列分省计划。
注:上述招生计划为拟定计划且包含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正式计划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具体分项目计划另行公布。
四、招生项目
(一)运动训练专业
招收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项目: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样滑冰、冰球、冰壶、越野滑雪、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雪上技巧)、单板滑雪(平行大回转、U型场地)、田径、体操、技巧、游泳、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跆拳道、拳击、摔跤(自由式、古典式)。
招收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项目:足球(十一人制)、排球、手球(仅招女子)。
(*注:篮球项目考生使用五人制或三人制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均可报名,按照五人制篮球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参加篮球专项考试。)
(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招收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项目:武术套路、武术散打、中国式摔跤。
五、报名条件
(一)符合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二)具备我校招生计划所列项目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三)2024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冬季项目为2014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夏季项目(含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项目,下同)为201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0日。
(四)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
六、注册报名
(一)注册报名地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二)注册报名时间: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具体时间:
冬季项目:
注册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12:00至12月31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12:00至12月31日12:00。
夏季项目:
注册时间为2024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三)考生在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等级证书授予单位进行信息更正,确保在注册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报名。
(四)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应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拒不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七、考试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文化考试: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和印制试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试卷(含答题卡)接收和组织本省生源的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150分,四科满分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考生于2024年3月23日12:00后登录“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信息于3月30、31日参加文化考试。
时间
上 午
下 午
9:00——10:30
14:00——15:30
3月30日
语 文
数 学
3月31日
政 治
英 语
(二)体育专项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4版)》进行评分。
冬季项目考试时间为2024年1月4日至5月12日。
夏季项目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至5月12日。
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公布为准。考生依据报名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三)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查。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录取规则
(一)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二)在文化成绩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我校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三)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制定分项目招生计划,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体育专项成绩择优录取;体育专项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仍相同时,再按单科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政治)排序择优录取。
(四)我校依据梯次顺序,优先录取一志愿。运动训练专业分项目一志愿招生计划未完成,调整至一志愿国家重点发展项目(冰雪、足球、田径、篮球),若调整后仍未完成,再录取二志愿。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分项目一志愿招生计划未完成,在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项目间进行调整,若调整后仍未完成,再录取二志愿。
运动训练专业田径、足球、篮球、排球项目根据考生实际情况按男女分别进行录取;运动训练专业田径项目按田赛、径赛两类分别进行录取;运动训练专业排球项目按非自由人、自由人两类分别进行录取。
(五)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有关要求,具体参照《哈尔滨体育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
(六)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要求,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认真保留生源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登记表和体检表,入学时与其他学籍档案一起交到我校,入学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招生录取,不向考生收取国家规定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学校招生宣传、考试、录取等工作;从未和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合作开设任何形式的“签约保过班”“预科班”“培训班”“培训基地”等。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严防上当受骗。
(三)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四)本简章由哈尔滨体育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有新的规定,我校将按最新规定进行调整。本办法未涉及到的事项,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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