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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消费不能止于“低于预算”

近日,2012年中央多数部门决算陆续亮相。中央部门的决算报告长达几十页,在厚厚的一叠纸中,最吸引公众眼球的恐怕当属各部门因公出国、公务车辆、公务接待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在已经公布的数十家中央部门中,多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未达预算数额。业内专家指出,“三公经费”被压缩令人满意,但“三公经费”管理需要有合理细化的标准。

今年是中央各部门自2011年首次向社会公开部门决算以来,第三年推进部门决算公开,也是连续三年晒出部门“三公经费”决算。从目前已经公布的各部门决算来看,绝大部分中央部门的“三公经费”都低于2012年的预算,这似乎是令人满意的结果。不过,也有少数部门超过预算,并且各部门之间“三公经费”数额差异也很大。必须指出,“三公经费”决算在预算之内,并不代表“三公经费”管理的科学合理,除非“三公经费”的预算本身是科学合理的。

如果“三公经费”公开仅仅局限于结果的公示,而不能评估预算,则很难界定“三公经费”的科学合理与否。说到底,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决算公开都还只是手段,不是目标。目标是透明,是政府预算真正“晒”在阳光之下。舆论认为,“三公经费”公开固然迈出了预算公开改革的重要一步,但很多部门只是大而化之,公布几个笼统的数据,无法让公众了解具体某项工作花了多少钱,无法判断这些花销是否合理,就失去了“三公经费”公开的实际意义。而在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的背景下,政府过“紧日子”,要从根本上加快约束政府花钱的制度建设。

根据善治要求,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必须做到:在行使职责过程中要对自己的所有行为都有所交代,要及时向公众解释清楚自己这样做的理由是什么;在完成后如有差错或损失,必须自觉承担相应的责任,做到罚当其责。美国绩效预算的成功实践,可以给我们带来有益的启示。绩效预算,是指政府首先制定各部门有关的事业计划和工程项目,并在进行成本、收益分析与绩效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实施方案所需要的支出费用,然后再来编制预算。绩效预算关注的不是预算的执行过程,而是执行的结果,提高了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成为持续改进和提高政府部门绩效的公共预算新模式。美国推行绩效预算以来,尤其是克林顿政府时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财政由大幅度的赤字变为了盈余,政府效率显著提高。

丹尼斯·缪勒在《公共选择理论》中说:“政府,作为一种实现帕累托最优的资源配置的机构,其存在会减少人数众多时获取个人关于公共物品和外部性的偏好的信息所需的交易成本和谈判成本。”笔者以为,要规范财政支出,不能停留在反对或呼吁的层面,而是要从原因着手,健全财政预算制度,强化财政预算控制,公开财务支出明细,取消预算外职务消费,并对违规者施以必要的制裁。

今年以来,从严肃查处公款大吃大喝、超标准接待等铺张浪费行为,到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再到现在的中央各部门一般性支出统一压减5%,彰显出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坚定决心,释放出建立廉洁政府的积极信号。而旨在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的作风建设,更是为建设为民务实、清正清廉政府提供鉴定支撑和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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