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图预警~)
勉强回答一下:
在单机游戏领域中,开发商和发行商不同,是很正常的事情,一点都不稀奇。游戏“开发商”和“发行商”的关系就类似于纸媒领域中的“作者”和“出版社”的差异,前者基本只负责游戏本身的开发,后者则是宣传、渠道、推广等内容。根据合作的公司不同,具体合作的方式,各有不同,不能一概而论,甚至部分发行商甚至部分承包游戏量产的过程。
咱们先说现象,再说原因:
这种“发行商”和“开发商”不同,几乎在各个时代都存在,而且一点都不“稀有”,游戏业中非常常见:
《机动战士高达UC》是From 开发的游戏,却是万代南梦宫发行,这很正常(本身就是万代南梦宫旗下的IP)。这种情况并不奇怪。
既然提到了From ,就要提到宫崎英高,宫崎老贼代表之一的《恶魔之魂》也是如此,From 开发,但是是由索尼电脑娱乐在日本发行的,其他海外地区主要是由万代南梦宫发行,这都是游戏界司空见惯的。
《除暴战警》大家都知道是由英国(苏格兰) 开发的游戏,发布在XBOX平台,而发行商是微软游戏工作室。
不说别的,游戏界历史累计销量第二的游戏——系列,主系列开发商是Game Freak,但是主系列游戏发行商则是任天堂:
这其实是游戏界的一种“分工”,开发商专心于游戏制作,发行商掌握宣传、推广和渠道。目前游戏界大大小小工作室如雨后春笋一样产生,但是规模足够大的发行商可能也就20多个。
游戏业最初,大厂商自产自销,不少厂商积累了大量制造、运输、分发、宣传以及推广的渠道,所以部分游戏选择将游戏制作完成之后的其他部分交给这些发行商(一般都是大厂)。而合作方式,就各种各样了,取决于开放商和发行商之间的利益关系。
最常见的合作方式就是分成,具体分成多少取决于双方的实力和需求。发行商具体做的事情也并不相同,部分单机游戏说明书、包装甚至光碟都是发行商负责生产、设计、制作的。早期的任天堂担任发行商的时候,几乎包办软件开发之外的一切事务,从生产到宣传一条龙垄断。
也有部分发行商(出于为自家硬件平台造势等需求)甚至会直接帮助开放商,具体形式包括承诺平台独占可以让渡部分分成收益、参与项目开发或者给予技术援助(比较常见),甚至直接投资开放商的工作室。
应该承认,游戏界发行商和开放商一致的情况在大型知名IP中确实是主流,案例更多一些。大家耳熟能详的大型IP,例如《极品飞车》(开放商被EA收购)、《最终幻想》、《FIFA》、《马里奥》等等都是大型厂商自产自销的产物。绝大多数大厂的值钱IP,都是自己家发行,既不用分成,而且自己最上心。
比较常见的大厂IP,基本本土都是自己发行,海外则找资源比较好的代理商或者发行商:
史克威尔艾尼克斯(SE),可以算是日本游戏界巨头之一,《八方旅人》在本土就是自己当发行商,而在北美发行商则是任天堂。
具体到《空之轨迹 》这个事情上面,发行商选择角川并无太多奇特之处,属于游戏界正常商业操作:
尽管,我经常说只是三线小厂,但是是有能力自己开发,自己发行的。(绝大多数游戏厂商都有这个能力)《空之轨迹》最初上市的时候,就是自己发行的。
不过,这个所谓的“进化版”()说得不好听一点,就是“售卖情怀”的圈钱产物。除了新CG以及全剧情语音之外,几乎没有什么所谓的“革新”,画面和战斗系统仅作微调,然后卖一个3A游戏的价格(300+人民币),托给角川游戏并没什么问题,很正常。只是问题感觉角川游戏对这作发行态度并不太友好(可能毕竟不是亲儿子?),连个厚一点的说明书都没有,让不少玩家感到失望。
如有不妥之处,求轻喷,欢迎爱好者们一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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