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暑期社会调查报告总结报告学院:水利工程学院实践主题:《工程伦理学》案例分析班级:水利类0901班姓名:学号:目录一、2007年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8.13"特别重大坍塌事故二、建筑质量事故分析实例案例一案例二某工程基坑事故分析三、心得总结一、2007年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8.13"特别重大坍塌事故2007年8月13日16时45分左右,湖南省凤凰县正在建设的堤溪沱江大桥发生特别重大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4人重伤,1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一)基本情况堤溪沱江大桥工程是湖南省凤凰县至贵州省铜仁大兴机场凤大公路工程建设工程中一个重要的控制性工程。大桥全长328.45m,桥面宽度13m,设3%纵坡,桥型为4孔65m跨径等截面悬链线空腹式无铰拱桥。大桥桥墩高33m,且为连拱石拱桥。2003年6月,湖南省交通厅批准了凤大公路工程工程初步设计,并于同年12月批复了凤大公路工程开工报告。堤溪沱江大桥于2004年3月12日开工,计划工期16个月。事故发生时,大桥腹拱圈、侧墙的砌筑及拱上填料已基本完工,拆架工作接近尾声,计划于2007年8月底完成大桥建设所有工程,9月20日竣工通车,为湘西自治州50周年庆典献礼。
建设单位湘西自治州凤大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凤大公司"),隶属于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为国有独资公司。设计和地质勘察单位华罡设计院,全民所有制,隶属长沙理工大学。该院具有公路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证书》、甲级《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和甲级《工程勘察证书》。施工单位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称"路桥公司")。是国有独资大型企业,下辖28个分(子)公司、参股公司(单位)。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建筑企业资质证书》,2006年7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路桥公司实行三级管理体制,二级机构道路七公司负责堤溪沱江大桥的具体施工任务。监理单位湖南省金衢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是由45位自然人股东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二)事故原因1.事故的直接原因由于大桥主拱圈砌筑材料未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拱桥上部构造施工工序不合理,主拱圈砌筑质量差,降低了拱圈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随着拱上荷载的不断增加,造成1号孔主拱圈靠近0号桥台一侧约3至4m宽范围内,即2号腹拱下的拱脚区段砌体强度达到破坏极限而坍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整个大桥迅速坍塌。
2.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施工单位路桥公司道路七公司凤大公路堤溪沱江大桥工程经理部,擅自变更原主拱圈施工方案,现场管理混乱,违规乱用料石,主拱圈施工不符合规范要求,在主拱圈未达到设计强度的情况下就开始落架施工作业。二是建设单位湘西自治州凤大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凤大公司"),工程管理混乱,对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未认真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与施工单位变更原主拱圈设计施工方案,盲目倒排工期赶进度,越权指挥,甚至要求监理不要上桥检查。三是工程监理单位湖南省金衢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未能制止施工单位擅自变更原主拱圈施工方案,对发现的主拱圈施工质量问题督促整改不力,在主拱圈砌筑完成但强度资料尚未测出的情况下即签字验收合格。四是设计和地质勘察单位华罡设计院,违规将勘察工程分包给个人,地质勘察设计深度不够,现场服务和设计交底不到位。五是湖南省、湘西州交通质量监督部门对大桥工程的质量监管严重失职。六是湘西自治州、凤凰县两级政府及湖南省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立项审批、招投标、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监管不力。州政府要求盲目赶工期,向"州庆"50周年献礼。3.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二、建筑质量事故分析实例案例一:
某工厂新建一生活区,共14幢七层砖混结构住宅(其中10幢为条形建筑,4幢为点式建筑)。在工程建设前,厂方委托一家工程地质勘察单位按要求对建筑地基进行了详细的勘察。工程于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四年相继开工,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六年相继建成完工。一年后在未曾使用之前,相继发现10幢条形建筑中的6幢建筑的部分墙体开裂,裂缝多为斜向裂缝,从一楼到七楼均有出现,且部分有呈外倾之势;3幢点式住宅发生整体倾斜。后来经仔细观察分析,出现问题的9幢建筑均产生严重的地基不均匀沉降,最大沉降差达160mm以上。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对该工程质量事故进行了鉴定,审查了工程的有关勘察、设计、施工资料,对工程地质又进行了详细的补勘。经查明,在该厂修建生活区的地下有一古河道通过,古河道沟谷内沉积了淤泥层,该淤泥层系新近沉积物,土质特别柔软,属于高压缩性、低承载力土层,且厚度较大,在建筑基底附加压力作用下,产生较大的沉降。凡古河道通过的9栋建筑物均产生了严重的地基不均匀沉降,均需要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生活区内其它建筑物(古河道未通过)均未出现类似情况。该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在对工程地质进行详勘时,对所勘察的数据(如淤泥质土的标准贯入度仅为3,而其它地方为7~12)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对地下土层出现了较低承载力的现象未引起重视,轻易的对地基土进行分类判定,将淤泥定为淤泥质粉土,提出其承载力为100kN,Es为4Mpa.设计单位根据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基础为浅基础,宽度为,每延M设计荷载为270kN,其埋深为-1.4m~2m左右。该工程后经地基加固处理后投入正常使用,但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经法院审理判决,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向厂方赔偿经济损失329万元。
案例二
某市一商品房开发商拟建10栋商品房,根据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和设计要求,采用振动沉管灌注桩,桩尖深入沙夹卵石层500以上,按地勘报告桩长应在9~10M以上。该工程振动沉管灌注桩施工完后,由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采用低应变动测方式对该批桩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并出具了相应的检测报告。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主体施工,个别栋号在施工进行到3层左右时,由于当地质量监督人员对检测报告有争议,故经研究决定又从外地请了两家检测机构对部分桩进行了抽检。这两家检测机构由于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测,未及时发现问题。后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对其检测报告进行了审核,在现场对部分桩进行了高、低应变检测,发现该工程振动沉管灌注桩存在非常严重的质量问题,有的桩身未能进入持力层,有的桩身严重缩颈,有的桩甚至是断桩。后经查证该工程地质报告显示,在自然地坪以下4~6m深处,有淤泥层,在此施工振动沉管灌注桩由于工艺方面的问题,容易发生缩颈和断桩。该市检测机构个别检测人员思想素质差,一味地迎合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桩长(施工单位由于单方造价报的低,经常利用多报桩长的方法来弥补造价),将砼测试波速由3600M/秒左右调整到4700~4800M/秒,个别桩身经实测波速推定桩身测试长度为5.8m,而当时测试桩长为9.4m,两者相差达3.6m。这样一来,原本未进入持力层的桩,严重缩颈桩和断桩就成为了与施工单位记录桩长一样的完整桩。该工程后经加固处理达到了要求,但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某工程基坑事故分析摘要:基坑围护施工在上海地区已经开展多年,出于各种各样的因素每年都会发生一些事故,小者产生一些经济损失,大者会产生极恶劣的社会影响甚至人身伤害事故。本工程虽然属于小规模的基坑,但由于开挖深度深、土层地质情况复杂,而施工单位又极不重视报着一种侥幸心理,未进行认真地设计匆忙施工,最终产生事故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一、前言
基坑围护施工在上海地区已经开展多年,出于各种各样的因素每年都会发生一些事故,小者产生一些经济损失,大者会产生极恶劣的社会影响甚至人身伤害事故。本工程虽然属于小规模的基坑,但由于开挖深度深、土层地质情况复杂,而施工单位又极不重视报着一种侥幸心理,未进行认真地设计匆忙施工,最终产生事故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二、工程简况
本次基坑围护施工的内容是工厂内一小型的机械设备基础,基坑面积仅6.0×6.0m2,但基坑的开挖深度达到8.4m深,且整个设备基础基坑在厂房内施工。厂房建筑为已建单层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层高为10m,基础为天然地基独立基础。基坑边缘距离最近的两个排架柱边为6.m左右,排架基础为5.2m×5.2m的矩形独立基础,基础埋深为室内地坪以下1.5m,基坑边缘距离厂房排架柱基础边的距离仅3m左右。因此该基坑虽小,但在开挖过程中的位移影响将涉及到整个厂房的使用和安全。
该工程地处上海东北区域黄浦江沿岸,距离江边100M以内。场地土层物理力学性质见下表:
土层物理力学性质表
土层编号
土层名称
层厚(m)
层底深度
(m)
容重r0kN/m3
内聚力C(kPa)
内摩擦角φ
①1
填土
1.0
1.0
18
①2
灰色冲填土
1.6
2.6
16.2
10
10.3
②1
褐黄色粉质粘土
1.2
3.8
19.0
14
26
②2
灰色砂质粉土
8.7
12.5
18.6
33
③
淤泥质粉质粘土
2.0
14.5
17.7
11
17
④
灰色淤泥质粘土
6.5
21
17.4
10
11地质报告中液化判别表明,该场地浅层②2层灰色砂质粉土严重液化,尤其是深度10m处液化指数IL=27.48,静力触探Ps值出现峰值。
由于地质报告是91年进行勘探数据,未做注水实验,根据黄浦江沿岸的工程经验,估计②1层褐黄色粉质粘土和③层淤泥质粉质粘土的水平渗透系数为10-5~10-6之间,而②2层灰色砂质粉土的水平渗透系数可能会达到为10-4数量级。
三、围护方式及事故产生原因
由于本工程基坑面积小,业主未请专业设计单位对基坑的开挖做专项设计,施工单位也未认真地进行施工组织设计。
1.围护形式简介
基坑的开挖深度为8.4m,围护施工的基本形式为钢板桩挡土、压密注浆隔水,支撑采用两道钢围檩+十字型钢支撑。
鉴于在厂房内施工,厂房层高仅为10m,钢板桩的长度和机具设备均受到层高的限制。因此施工中先放坡挖土2.5m后落坑打钢板桩,钢板桩为拉森Ⅳ,长度为9m。插入深度为坑底以下仅3.1m。
隔水压密注浆仅一道,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由于第②2层灰色砂质粉土砂性相当重,渗透系数大,注浆深度达到10m左右时无法控制,因此实际注浆深度仅为坑底以下2.0m。此外由于基坑面积较小,坑底进行了压密注浆满堂加固,但是同样由于土层的原因,加固深度也仅为坑底以下2m。
2.基坑事故情况
围护施工结束后不到一周,施工单位就开始挖土施工。由于基坑面积小,土方少,挖土施工进行得非常迅速。尽管在向下开挖的过程中早已发现从钢板桩的缝隙内不断地有地下水渗出,但施工单位仍然抱着侥幸心理直挖到底;在基坑挖至基本到底后,坑底出现大量管涌、流砂现象,垫层一经铺设即刻被冲掉,根本无法进行垫层和底板施工。更为严重的是基坑边的两根厂房排架柱出现了严重的沉降,两天不到沉降值就达到了5cm,并且有持续增加的趋势。此时设备基础的施工实际已无法施工,而对主体结构厂房基础的影响日趋严重,为避免事故的扩大化,只得立即将整个基坑迅速回填。至此整个基坑的围护结构最终报废。
3.事故原因分析
(1)作为围护结构主体的钢板桩的插入深度仅3m,远小于1:1的开挖深度。由于施工高度的限制,而基坑的开挖深度有8.4m之深,钢板桩的长度不足,悬臂桩的插入深度远远不够。因此利用钢板桩挡土的选择本身就是个失误。本工程围护桩没有进行测斜监测,由于上部两道支撑的作用且由于基坑面积小,支撑的横向刚度作用大,事故后又及时回填,开挖过程中基坑不至于坍塌,但坑边土向内侧位移必定是坑边基础沉降的影响因素之一。
(2)拉森钢板桩围护的止水防线有两道,一道是钢板桩搭接止口,另一道为桩后的压密注浆,土性较差的地区采取两道注浆。在本工程中压密注浆和止水钢板桩的深度均只有10m左右的深度,远远未达到隔断透水层的目的,且压密注浆在砂性很重的②2层灰色砂质粉土层中勉强进行施工,浆液早已四处流窜不知所踪。而钢板桩打设过程中,未实施屏风式施工,止口搭接效果难以保证。如此一来,基坑的隔水效果可想而知,引起坑边厂房排架柱基础严重沉降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基坑涌水。
(3)封底压密注浆如果深度足够、施工质量好是可以起到相当大的作用。但在本工程中封底压密注浆厚度仅2m,不足以抵抗坑底上涌水的压力,造成水压力穿透坑底使垫层和底板施工无法进行。
4.事后处理
基坑回填后,业主请了专业人员进行了咨询,分析了事故原因,协助施工单位重新制定了新的围护施工方案。
在原有钢板桩外围重新施工Φ600@750钻孔灌注桩,桩长为16m。止水采用高压旋喷桩,深度为14m。钢支撑和围檩重新设置两道。施工开挖后效果较好,坑边厂房基坑沉降未再有大的发展。
四、结论
本次基坑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业主和施工单位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对这种深小基坑纯粹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但事实无情,对于这样的围护结构未出现重大的人身伤害事故已属侥幸。事前未对土层情况做分析,压密注浆止水本身就不适用于砂性土中施工,因此止水帷幕未起作用是基坑管涌、流砂,造成坑边厂房基础沉降的主要原因。该工程虽小,但围护的处理费用达到了理想情况的两倍以上,更为严重的是对已建厂房使用的影响,排架基础对不均匀沉降的影响较为敏感,尤其是厂房内有吊车梁,吊车梁两端的高差将影响到吊车梁的行走,因此事故对厂房结构的影响是相当大的。
事故的教训告诉我们,对于上海地区的深基坑工程无论工程大小都应该从思想上重视起来,专业设计人员应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场地土质情况合理地确定围护体系。施工单位应该认真地进行施工组织设计,遇到情况立即反馈,以便及时调整。三、心得总结工程是人们运用科学技术的手段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及它所取得的成果。它是有特定的目的的,集体性的,较大规模的改变自然状况,改变人类物质生活条件的社会活动。在古代,已经有诸如都江堰、大运河、埃及金字塔之类的巨大工程,但古代的基本生产活动方式是以个体的,小生产的方式为主。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现代社会的物质面貌已由现代工程塑造,另一方面,现代工程也受到现代社会的物质面貌的重要影响。现代社会的工程活动是一种高度综合性的活动,工程活动中不但包含技术活动因素,而且包括经济因素,管理因素,伦理因素等。它们在建设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工程伦理学在工程建设中就有着很大的作用。工程建设是带有特定目的的社会活动,对人类的生产生活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面对当今科技的发展,我们不应将眼光停留在是否搞好了工程,而应关注的是我们是否搞了好的工程。“豆腐渣”工程已经给我们带来了惨痛的教训,由于工程质量不过关,而导致了严重的损失。
搞好工程并不难,但搞好的工程却很难。工程师作为工程蓝本的设计者,首先就要有较高的道德素质,行为素质。而伦理学的建立就恰恰阐明了这些原则。它就像是工程领域的“净化器”,批判腐朽,使工程建设这个环境逐渐“纯净化”,“高质量化”。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指出:“当前要以纠正不正之风为重”,工程伦理学就是针对这项重要任务的一个很好的鞭策。工程伦理学揭示了工程中的研究规律,阐明了整个体系。伟大的物理学家牛顿曾说过:“我之所以比别人看得更远,是因为我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而工程伦理学就好像是工程师面前的巨人,它是前人对工程建设的总结,是几百年乃至几千年来工程建设的结晶。我们知道,几千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已经开始了一些大规模的工程工程,虽然进度缓慢,但其中的有些方法,技术以及设计理念仍为我们所用,所以工程伦理学所揭示的规律指导着人们怎样去发现更多的方法解决建设中的问题。人的一生有1/3的时间是在职业生活中度过的。因此,对于工程师而言,工程设计与建设不仅为他们个人道德品质的形成和完善提供了锻炼的时间,也为其提供了实践的场所。因此,对每一个工程师来说,工程伦理的功效,在于改变或进一步提高他们在学校生活阶段和少年生活阶段业已形成的道德认识,使他们的道德品质逐渐成熟,同时指导他们在岗位上明确职业义务,形成高尚的职业理想,培养良好的职业习惯。
同时对社会而言,使社会拥有一支精良的工程人员队伍,这对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所起的作用是不可小视的。列宁指出:“工人本来也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部灌输进去。”工程伦理学虽然是在人们的活动实践中形成和发展的,但也不是仅仅依靠职业活动过程本身,或依靠人们直接的职业生活经验,它不能简单地因袭,延用旧的内容,在实际活动中,从事工程的人们往往从自身经验出发。因此,如果不对他们进行科学的理论教育,不使他们深刻理解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是难以超出个人狭隘眼界的。所以,从外界灌输工程伦理思想理应成为加强工程师素质的重要手段之一,也只有使工程师的素质提高了,工程建设才能称之为“搞了好的工程”。总之,工程伦理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对工程师的道德,行为,对工程建设是起着引导、规范、开拓等重要作用的,这门学科的研究是有广阔的研究前景及利用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