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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看见虐待孩子的行为该如何干涉?

白天多管闲事了一回。

走到一条街上,看到一个好像是母亲的妇女在街头打一个几岁的小女孩,下狠手打的那种,跑着步给小女孩一脚,手噼啪噼啪扇着小女孩头。小姑娘被打的表情扭曲,泣不成声。

我看不下去了,呵斥住了妇女,妇女骂我关我鸡8事。我说就关我的事儿了,你大庭广众这么打小孩你牛逼是吧?

然后我就和她马路上吵起来了,附近餐馆的都出来看热闹。我说你他妈个泼妇,你再敢打她试试,你怎么打她我就怎么打你。

她估计看我不好惹也不敢说话了,帮小姑娘一边擦眼泪,一边对小姑娘说我是你哪个?你要听我嘞话晓不晓得。

我盯着看了半天,妇女没继续动手我也就走了。

这事儿似乎做的不太妥,但是我也不觉得我做错了。

其实长大后想一想,什么棍棒底下出孝子打是亲骂是爱,都是垃圾古文化下的糟粕。

那些父母们无非是把自己的畸形情绪释放到了孩子身上,而除了自己孩子还敢欺负谁呢?

另外世界第二大强国的法律也是个笑话,居然没有虐待儿童这一条罪敢信?这样打孩子的人在国外早被判刑和剥夺抚养权了,在国内?如果报警压根不指望警察会有作为。理论上来说父母怎么打孩子只要不打到重残那个级别,基本上不会受到任何法律制裁。

唉……睡觉。希望那个小女孩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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