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奖分设:
1、物理():该奖项旨在奖励那些对人类物理学领域里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家。
由瑞典皇家科学院颁发奖金,每年的奖项候选人由瑞典皇家自然科学院的瑞典或外国院士、诺贝尔物理和化学委员会的委员、曾被授与诺贝尔物理或化学奖金的科学家、 在乌普萨拉、隆德、奥斯陆、哥本哈根、赫尔辛基大学、卡罗琳医学院和皇家技术学院永久或临时任职的物理和化学教授等科学家推荐。
2、化学():以瑞典著名化学家、硝化甘油炸药发明人阿尔弗雷德·贝恩哈德·诺贝尔(1833-1896)的部分遗产作为基金创立的5项奖金之一。诺贝尔奖包括金质奖章、证书和奖金支票。
3、生理学或医学( or ):目的在于表彰前一年在生理学或医学界做出卓越发现者。
4、文学():各国文学院院士、大学和其他高等学校的文学史和语文教授、历年的诺贝尔奖金获得者和各国作家协会主席才有权推荐候选人,本人申请不予考虑。授奖一般是因为某作家在整个创作方面的成就,有时也因为某一部作品的成就。
5、和平(Peace):根据诺贝尔的遗嘱,和平奖应该奖给“为促进民族团结友好、取消或裁减常备军队以及为和平会议的组织和宣传尽到最大努力或作出最大贡献的人”,但评选委员会逐渐拓宽了和平奖所涵盖的范围。
6、瑞典国家银行纪念诺贝尔经济科学奖 :诺贝尔经济学奖是瑞典国家银行为纪念阿尔弗雷德·诺贝尔而设立的奖项,也称瑞典银行经济学奖。
经济学奖并非根据阿尔弗雷德·诺贝尔的遗嘱所设立的,但在评选步骤、授奖仪式方面与诺贝尔奖相似。1968年起,奖项由瑞典皇家科学院每年颁发一次,颁奖遵循对人类利益做出最大贡献的原则
扩展资料:
评选规则:
1、标准:评选的第一标准是成就的大小。在评选的整个过程中,获奖人不受任何国籍、民族、意识形态和宗教信仰的影响。
2、评定人:物理学奖和化学奖由瑞典皇家科学院评定,生理学或医学奖由瑞典皇家卡罗林医学院(卡罗林斯卡学院)评定,文学奖由瑞典文学院评定,和平奖由挪威议会选出。
经济奖委托瑞典皇家科学院评定。每个授奖单位设有一个由5人组成的诺贝尔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该委员会三年一届。
3、评选时间:每年9月至次年1月31日,接受各项诺贝尔奖推荐的候选人。通常每年推荐的候选人有1000—2000人。
4、具有推荐候选人资格的有:先前的诺贝尔奖获得者、诺贝尔奖评委会委员、特别指定的大学教授、诺贝尔奖评委会特邀教授、作家协会主席(文学奖)、国际性会议和组织(和平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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