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短短三个小时内,两名狂徒在5公里的乡村土路上,自西向东接连抢劫了14名路人。公安随即介入调查,审讯民警诱供、冤狱者实地模仿抢劫杀人动作,致6人无辜被错抓。人证物证俱在,冤案成铁案。清白人被打入死牢,受害者家属欲哭无泪,就在这时真凶却突然现形……
1996年春节将临,祥和喜气笼罩在中原大地,劳累了一年的农民们乐呵呵地忙着置办年货,准备过年。然而,一场巨大的灾难却降临在平顶山市叶县仙台镇刘庄村周围的农家。
1996年2月3日晚7时至10时,在短短3个小时内,两名狂徒在叶县仙台镇至阎店村5公里的乡村土路上,自西向东,接连抢劫了14名路人,其中杀死2人,刺伤9人,抢劫现金1800元、自行车3辆。突发惨案,吓坏了当地农民。人们失去了节日将临的欢乐,一个个提心吊胆,再不敢外出走动,天不黑便紧闭门户。
惨案突发也震怒了公安干警。接到报案后,叶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刑侦大队数名刑侦警察赶赴案发现场,走访调查,撒网捕凶。线索源源不断地汇聚到专案组:两名凶手一高一低、一胖一瘦,其中瘦小的凶手头上缠有白布条。
经分析,参战干警认为:头上缠有白布条的凶手,要么新近丧亲,戴着孝;要么头上有伤疤,怕受害人认出。
排查方圆数十里死了人的家庭,没有符合凶手特征的男青年。
1996年2月6日,正当干警们为案情侦而未破焦虑之时,一个村办诊所的医生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与仙台相邻的漯河市舞阳县孟寨乡小王庄村的周晓东,前不久在邻村看电影时额头被人打破,曾在他那里包扎。
线索极有价值。干警不敢怠慢,驱车赶到舞阳县孟寨乡派出所。孟寨乡派出所证实了村医生提供的线索,并介绍了周晓东的有关情况。
周晓东,又名周东晓,男,19岁,1977年8月11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程度。自1995年开始,曾多次外出到广州打工,前不久孟寨乡发生一起抢劫案,派出所曾怀疑是周晓东所为,并传唤过他,后因无作案时间而排除。1996年1月中旬,周晓东从广州回家不久的一天晚上,在邻村看电影时与人打架,额头被刀砍伤。
寻访受害人,证实凶手的特征与周晓东相似。
1996年2月8日夜,叶县数名干警在舞阳县公安局配合下,将周晓东抓获,第二天早上押回叶县公安局。押回叶县的当晚,公安局组织干警突审周晓东。周晓东拒不招供,并详细陈述了自己2月3日那天的活动情况。
突审干警并没有急着按周晓东的供述去调查,破案心切的干警们认为,周不老实,是因为审讯力度不够。随后的提审中,各干警拳打脚踢,三角带、木棍、皮带、电警棍并用,加大了审讯力度,逼周招供。2月10日,周晓东终于承认系列抢劫杀人案是自己所为。当日,公安局对周进行了刑事拘留。
受害人提供了两名凶手,那么周晓东和谁一起作的案呢?
叶县公安局决定继续提审周晓东。深知审讯厉害的周晓东有审必供,叶县公安局按照周的供述,先后又将周晓东同村的案犯嫌疑人周军生、李军涛、郭随红、唐文浩抓捕“归案”。
两个月后,因找不到周军生、郭随红、唐文浩作案证据,3人又死不承认,叶县公安局将其放出。5月初,同样的原因,叶县公安局又将已关押了3个多月的李军涛放出。
案件暂时搁浅,急煞了叶县公安局。1996年严打开始后,叶县公安局当即将“2·3”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定为1996年第一大案,并及时调整了原专案组的警力,成立了由副局长张某某主管,由刑侦大队副队长胡某某、机动中队队长蔡某、四中队队长兰某某、一中队队长高某某组成的特别专案组。
新一轮的审讯开始了。周晓东得知自己供认的4名同案犯已被一一放回,早吓得魂不附体。
未等干警们动用刑具,他便痛哭流涕地供出了同案的“真凶”。
1996年5月6日深夜,周晓东的同案“真凶”周广军,被叶县警方从家中热被窝里抓获。7日清晨,公安干警开始突审周广军。周广军,又名周广旦,男,19岁,1977年6月30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程度,舞阳县孟寨乡小王庄村农民。
“突审开始了。”
事后记者采访时,周广军坐在家里缓缓地,一字一句地叙说,“问过我的姓名后,警察突然问我抢劫杀人了没,我说没。他们就用拳击我的头,用脚踢我的腿。我还说没,他们就用皮带抽我。我仍说没,他们又换成三角带抽我。我大哭,他们不让,用一个竹杆敲我的腿。到了晌午(即中午),我仍说没有杀人抢东西。他们生气地走了,给我端来一碗面条。喝过面条后,又给我戴上背铐和脚镣。”
“后半日(即下午),他们又审了,边打边问我杀了人没,我说没。黑了(即夜晚),他们接着打,并拿出一个黑摇把电话,一人用电线绑在我的两个小拇指上,一人摇。我浑身麻疼,后来昏了过去。他们用凉水把我泼醒,再摇电话,边摇边问我杀人抢劫没。我说我杀人啦,抢劫啦!他们都笑了,又问我和谁干的?我说不知道。他们又要摇电话,我吓哭了……”
经过多次提审后,在审讯人员的提醒下,5月12日,周广军终于彻底交代了“作案过程”。
案情就这样获得了“突破性进展”,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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