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及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报名须知及政策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荥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荥阳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及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荥教〔2023〕54号)《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河南省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豫政办〔2012〕6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荥阳市义务教育学校及学前教育阶段报名工作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1.一年级学生:必须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2.七年级学生:必须符合各初中就读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二、公办学校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17日
三、乡镇公办小学、初中招生
各乡镇小学招生,依据“免试、相对就近”的原则,由乡镇中心校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录取。
各乡镇初中招生,乡镇初中招生对象为本乡镇区域内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和本乡镇区域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据“免试、相对就近”的原则,与本乡镇中心校做好对接,确保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顺利入学。
广武镇、王村镇各有两所初中,其招生区域划分如下:广武一中和广武二中以广古路为界,以北区域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入广武一中就读,以南区域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入广武二中就读。王村一中和王村二中以连霍高速为界,以北区域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入王村一中就读,以南区域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入王村二中就读。各乡镇学校按照要求,规范上传信息。
四、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招生
(一)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区域划分
1.荥阳市2023年城区小学划片招生区域示意图
2.荥阳市2023年城区初中划片招生区域示意图
(二)城区报名方式
信息采集已提交的学生家长持相关原件到相应学校现场报名审核。未采集或者特殊情况(传不上、不会传等),学生家长需到相应学校由工作人员指导。
五、就读类型
1.荥阳户籍
(1)属于城区有房产且有房产证的
(2)属于城区有购房合同已入住但无房产证的
(3)属于小产权房、集体房产等自有住房而没有办理房产所有权证的
(4)房产属于祖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
(5)属于拆迁户的
(6)属于环翠峪管委会和上集社区户口的
2.非荥阳户籍(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1)外来务工有房产,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并实际入住的
(2)外来务工有居住证的
3.优先照顾对象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依据学生及家长意愿,优先安排入学。
4.其他部分
(1)属于京城办辖区内各村委农业户口的学生入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的有以下情况:
小学部:三小(曹李村、吉家寨村)、五小(堡王村)、六小(平庄村、狼窝刘村、扁担王、十里铺村)、七小(康寨村)、八小(冯寨村、黑张村)、龙港路小学(石寨村、城区图16-5,17-5中的石寨户口去龙港路小学)
初中部:一中(堡王村)、二中(十里铺、平庄、扁担王、冯寨村、狼窝刘村、石寨村、康寨村)、四中(曹李村、吉家寨村)
(2)特殊区域解决办法
①属于南苑春光小区环翠峪户口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入乔楼中心校所属小学就读,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入乔楼初中就读。
②槐树洼、楚楼水库西侧春秋湖畔小区、五洲城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入乔楼中心校所属小学就读,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入乔楼初中就读、恒大养生谷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入乔楼初中就读。
③飞龙路学校:小学部除接收城区图上显示片区内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外,同时接收西张寨村、理想城及万业国际广场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初中部除接收城区图上显示片区内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外,还接收郑上路以南的其它豫龙镇辖区内及理想城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有住宿需求的可到豫龙初中就读)。
④商隐路小学:除接收城区小学图上显示片区内的小学适龄儿童外,还接收31-1中的桃贾路以东的帝华凯旋、元正康郡、晖达御景苑、赵家庄社区(含王家庄、赵家庄、姚岗、张片庄、宁庄)的小学适龄儿童。
⑤九小招生范围:城区小学图31-3中的荥泽大道以东、绕城高速以西,紧邻中原路南侧已入住的楼盘;槐西、柿园、楚寨、王寨、碾徐、樊寨村、翟寨社区、恒大养生谷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
⑥城区小学图中的16-6片区内,凡是龙泉寨的适龄儿童入乔楼一小就读。
⑦豫龙初中招生范围:除接收城区图上显示片区内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入豫龙初中就读。豫龙初中还接收郑上路以南(除飞龙路学校片区)的其它豫龙镇辖区内有住宿需求并愿意到豫龙初中就读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⑧牡丹路小学招生范围:除接收城区图上显示片区内的小学适龄儿童外,还接收31-2中的桃贾路以东、中原路以北的东润玺城、大溪地15号院、石柱岗、瓦屋孙村的小学适龄儿童。
⑨金寨乡小学适龄儿童在金寨回民小学就读,该校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入城关初中就读;属于金寨乡产业集聚区务工人员子女,新生一年级入金寨回民小学就读,新生七年级入城关初中就读。
⑩环翠峪户口并且在环翠峪幼儿园大班毕业的和上集社区户口的年满6周岁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入荥阳五小就读或按其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小学应届毕业生入荥阳市第四初级中学就读或按其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六、打印、录取通知书
8月19日至8月20日,学生家长通过荥阳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自行打印录取通知书,若有特殊情况到相应学校,由学校核验信息后打印录取通知书。
民办学校招生
1.入学报名:8月12日—8月13日
2.报名条件:其父母(其中一方)具有荥阳户籍或者在本区域内居住、或者在本区域内务工。
3.报名方式:学生报名需按规定时间于8月12日—13日到选择学校按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8月13日18:00。
4.录取办法:8月14日,教育局将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进行审核,并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进行审核,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每个学校根据下发的招生计划(班),每班不超过55人(上限为55人)。各民办学校8月14日下午5:00前,招生录取结束,须将学生相应信息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上交至职教科、教育科。
2023年荥阳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就读条件
类别
所需条件
1.属于城区有房且有房产证的
1.房产证及有关实际居住的证明材料(水费、电费、燃气费、宽带上网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其中任何一项的正规票据即可)。
2.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需要复印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学生页);若父母双方未在一户,且房产信息为未在户一方姓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者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居民身份证。
2.属于城区有购房合同已入住但无房产证的
1.有房管局签章的购房合同和交款税务发票及有关实际居住的证明材料(水费、电费、燃气费、宽带上网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其中任何一项的正规票据即可)。
2.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需要复印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学生页);若父母双方未在一户,且房产信息为未在户一方姓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者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居民身份证。
3.属于小产权房、集体房产等自有住房而没有办理房产所有权证的
1.长期居住的真实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如宅基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缴款凭据、购房合同等可以明确显示住址、户主等有效信息的凭证),以及有关实际居住的证明材料(水费、电费、燃气费、宽带上网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其中任何一项的正规票据即可)。
2.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需要复印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学生页);若父母双方未在一户,且房产信息为未在户一方姓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者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居民身份证。
4.房产属于祖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
1原则上要求在同一户口本。不在同一户口本上,必须提供有关必备材料形成证据链,足以能够证明其身份关系。提缴材料时需要复印户口本首页、祖辈页、父母页、学生页。
2祖辈身份证及父母身份证。
3房产信息相关的祖辈身份证。
4房产所有权证及有关实际居住的证明材料(水费、电费、燃气费、宽带上网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其中任何一项的正规票据即可)。
5.属于拆迁户的
属于城区住房拆迁的,按拆迁协议地址到划定城区学校就读。若是乡镇拆迁户,仍按照拆迁协议地址到乡镇学校就读;已经安置的,依据安置房地址安排入学。家长需要提供相关材料有:
1.拆迁协议。
2.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需要复印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学生页),若父母双方未在一户,且拆迁协议信息为未在户一方姓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者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居民身份证。
6.非荥阳户籍(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
1.非荥阳户籍有购房并实际入住的按照类别1或者类别2准备相关材料。
2.其它非荥阳户籍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由辖区派出所发放的居住证,依据居住证地址入学。在乡镇务工的,由乡镇学校负责安排入学。
(2)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需要复印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学生页)。
(3)父母居民身份证。
(4)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规范劳动合同文本及三个月以上企业工资发放册或个人经商的营业执照。
7.属于环翠峪管委会和上集社区户口的
1.幼升小适龄儿童属于荥阳市环翠峪管委会和上集社区户口的。
2.小升初适龄儿童属于荥阳市环翠峪管委会和上集社区户口的。
以上两种情况审核时需提交“两证”: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
8.属于优先照顾对象的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依据学生及家长意愿,优先安排入学。审核统计时,需提供:
1.户口簿。
2.现役部队开具的现役证明、军官证,或者提供户口簿及烈士证明、因公牺牲证明、病故证明;属于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父母身份证。
八、严格规范招生秩序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2.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3.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九、有关说明
(一)我市城区学校招生,以家庭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坚持“相对就近,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进行划片入学。学生入学坚持学生随父母生活的原则。严禁不具备入住条件的学生在城区学校就读。否则,一经发现,学生回原籍或实际居住地学校就读,并对私自接收学校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相对就近入学,不同于绝对就近入学,不是最近入学。而是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分布、每所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各个学校分布、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均衡、就近入学原则,确定划片范围只能是确定相对科学的划片规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
(三)新生入学是依据现家庭实际居住地的房产证地址划片入学,城区未建成楼盘和未实际入住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就读。
(四)凡是城区划片招生区域图没有显示的地方,由居住地所在辖区的乡镇学校负责统一划片分配,安排入学就读。
(五)非起始年级学生流动
2023年消除大班额任务艰巨,城区各学校只安排起始年级学生入学,一律不接受转学生。若需要转学,将安排到乡镇学校就读。请家长先与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由转入学校向教育局提出申请,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流动学生转学手续每年只在秋季开学后办理一次,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再办理转学。
提醒注意:各位家长朋友,希望您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诚信要求,提供真实的证件材料,做孩子学习的榜样,积极推进社会的公正、平等、文明与和谐。教育局通过大数据局进行数据核验真实与否,对于提交材料不真实的学生,将安置到原户籍地就读。
十、学前教育招生
1.公办幼儿园招生
(1)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
招生原则:自主招生,就近免试,招满为止。
招生时间:8月15日——8月16日
入园资格:①年满三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②
幼儿具有市区户口③符合各幼儿园招生政策。
招生办法:各幼儿园在园门口张贴招生宣传材料,材料中要明确招生条件、招生方式、招生流程、报名材料等内容。家长持幼儿户口簿、计划免疫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报名材料到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
(2)乡(镇)公办幼儿园招生
各乡(镇)公办幼儿园招生由乡(镇)中心校统一组织。各乡(镇)中心校依据城区幼儿园招生原则、招生时间和招生办法,结合本地实际进行招生。
2.民办幼儿园招生
全市各民办幼儿园招生由各乡(镇)中心校、教育工作组统一组织。各乡(镇)中心校、教育工作组依据城区幼儿园招生原则、招生时间和招生办法,结合本地实际进行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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