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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反转,过户后房子被“夺回”,优先购买权是个啥? #...

神奇反转:过户后房子竟被“夺”走?

我是青岛广电的偶哥。我的同事杨洋最近在搞拍卖时,遇到了一个案例。一位段先生买了一套法拍房,已经完成过户手续,眼看就要收房了。然而,原房主的姐姐突然出现,声称自己有优先购买权。令人惊讶的是,法院经过调查后撤销了拍卖,并按照成交价判给了她。监督程序确定了她的优先购买权有效,因此对该房产进行了撤拍处理。杨洋对此感到惊讶。

这过户成功的房子怎么说收回就收回呢?优先购买权又是什么?优先购买权是拍卖中一种特殊的权利,赋予某些特定人士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标的的权利。然而,行使这种权利通常在拍卖前或拍卖过程中进行。像这种已经完成过户手续的情况下,收回房子的情况并不常见。因此,回到这个案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讨论的焦点。

为什么原房主的姐姐在拍卖结束后还能行使优先购买权呢?我仔细调查了一下,发现这个案子还有两个重要的情况。

第一,段先生是在二代时代上的房子,但法院在第二次拍卖前并没有通知他,这损害了他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权利。

第二,被拍卖的房子里住着一位老人,如果这套房子是老人的唯一住所,那么拍卖会使老人无家可归。这就引出了一个新的概念——无益拍卖。根据这个原则,法院通常会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判定这次拍卖为无效拍卖。因此,我认为法院考虑到老人的居住问题,将房子判给了原房主的姐姐。

当然,段先生作为此次事件的无过错方,这样的判决对他不公平。除了退还房款和税费,他还有合理追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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