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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是特大城市、特大城市高质量发展必须解决的紧迫问题。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表示,特大城市、特大城市分三类推动这项工作落实。一类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进行拆除和新建,二类是进行定期改造和改善,三类是拆除和改造相结合。
此轮城中村改造与以往“大拆大建”的模式有何不同?我们来看看专家的解读。
与以往的“棚户区改造”不同
本轮城中村改造将分三类实施:
专家认为,拆迁新建模式适合于原有土地用途、建筑形态和质量不符合城市规划建设标准的城中村。只有资金能够平衡、改造意愿强烈、存在较大安全和消防隐患、产权清晰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拆除重建。
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就需要在维护安全底线的同时,定期推进改造完善,或者进行部分拆除,为公共服务让路,弥补不足。这种模式的成本比较低,周期也比较短。
中央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易成东介绍,第三种拆解与整合相结合的方式实际上是前两种模式的结合。保留现有的部分,拆除不合适的部分并建造新的,总成本适中。
从总体上看,城中村改造特大型、特大城市是通过三类方式进行的,这使得这项工作与以往的“棚户区改造”有所不同。就是要解决我国城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让城市公共服务全面覆盖城中村,让村民和年轻新公民充分融入城市,享受平等的公共服务,实现城中村均衡发展。城市化、公共服务、住房和工业。
依法征收、转让净土
充分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住建部近日明确,城中村改造必须在法制轨道上进行,遵循合法征收、土地流转明晰,充分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北京大学物权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表示,推动城中村向特大城市、特大城市转变,首先要做好听取村民意愿、产业搬迁、妥善安置等前期工作。人员、历史文化特色保护,落实征收补偿和安置资金。赢得广大民众的广泛支持,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改革中的冲突和阻力。楼建波介绍,依法征收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城中村现有的合法权益。例如,必须征得村民的意愿,征收补偿费必须在征收前就地支付,安置房建设必须在施工过程中放行。到主力位置。
在楼建波看来,干净土地流转要求的核心是充分保障村民权益。 “净土流转最重要的要求是,国家流转的土地必须是已经被征收补偿的土地。而且该项目进展顺利,按计划进行,这对于与政府签订了移民安置协议的权利人来说是一件好事。这对于确保他们能够及时搬回安置房是一个很大的保证。”
多渠道筹集装修资金
与经济适用房相结合
城中村改造需要大量资金。住房城乡建设部明确表示,城中村改造可由市议会资助或引入社会资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提供政策和商业贷款支持。市议会承担城中村改造的主体责任,统筹安排全市改造资金,但城中村改造用地上除外。的安置房。 。在专家看来,实现大规模统一装修、统一租赁,将为解决流动人口、新公民等住房问题创造条件,有助于进一步解决特大城市、特大城市的“住房困难”问题。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
国务院印发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对城中村改造的政治支持力度,积极创新改造模式,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
专家表示,本轮城中村改造,社会资本将是重要议题,财政资金发挥杠杆作用,参与主体将是城市更新经验丰富、资金相对充裕的重点国有企业和民间资本。 。同时,市场的作用也是不可或缺的。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特别是调动民间资本的积极性,需要有效发挥市场作用。
下一步,为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城中村改造,地方政府应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优惠措施,也可以通过建立资金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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