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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北保定安国市幼升小招生入学政策和划片范围发布【7月10日入学报名启动】

【#少儿升学# #2022年河北保定安国市幼升小招生入学政策和划片范围发布【7月10日入学报名启动】#】幼升小不过是未来进入优质中学的跳板,家长、学生的真实目的是紧紧瞄准高考的。因此幼升小既要看小学,更多的是还要看可能进入的初中、高中学校,这样就使得幼升小择校、升学变得更迷乱而复杂了。在这种形势下,家长要及时关注各种升学资讯,今天©无忧考网为各位分享了2022年河北保定安国市幼升小招生入学政策和划片范围,欢迎大家的关注。

各学区、中学、局直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2〕7号)和《保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保教发〔2022〕29号)精神,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完善我市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制度,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经市教体局研究决定,特制定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1.小学招生

1.招生时间:7月10日至20日

2.小学招生实行预报名制度。在招生文件下发后,各小学通过各种途径让家长了解招生政策和要求,进行线上报名登记。在预报名的基础上,学校进行筛选、核查,在满足疫情防控条件情况下,进行线下审验、实地勘察。核查无误再行发放入学通知书,并将结果报市教体局。

3.小学招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六周岁适龄儿童(含残疾儿童、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全员入学,绝不允许把适龄儿童拒之门外。

4.严格控制入学年龄,不能招收低龄儿童,2022年秋季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不能漏掉以前延缓入学的大龄儿童。小学一年级注册学籍时所有适龄儿童必须全员注册,不漏一人,入学率达100%,且做到一人一号。不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其学籍注册完成后,学籍转入特教中心,由特教中心予以管理,教学方式采取属地学校送教上门的形式。

5.严格控制班容量,每班不超过45人,杜绝大班额、超大班额。

6.严格招生范围和入学资格:新生报名时,需交验本人和父母户籍、居住证明、出生证明、接种证等原件证明。

7.育红学区、育新小学、关汉卿小学招收的一年级新生,六年后全部到关汉卿中学就读。

8.城区小学的招生轨制和范围:

育红小学(4个班):安泰河以南,药都南大街以西,安泰大街以东,包括孟庄、东大街(部分)、北大街(部分),仁和家园;外围村:东河、东长仕。

育新小学(8个班):安泰河以北,药市北大街以东,祁州大路以南,北七公村除外,包括东大街(部分)、北大街(部分)、宋庄、南七公、东城国际、东山、水谢华庭。

第二实验小学(8个班):安泰河以北,药华大路以南,药市北大街以西,含碧桂园、西徐、侯村。

向阳小学(4个班):祁州大路以北,金融路以南,药市北大街以东,东至药都制药厂。其中,金融路以南,药兴路以北,药市北大街以东,药都北大街以西范围内学生可选药兴学校。

药兴学校(4个班):药华大路以北,金融路以南,药市北大街以西。其中,金融路以南,药兴路以北,药市北大街以东,药都北大街以西范围内学生可选向阳小学。

观音堂小学(2个班):招收观音堂村、杜庄村学生。

八五小学(6个班):金融路以北,药都北大街以东。

实验小学(6个班):金融路以北、朝阳路以南,药都北大街以西。

朝阳路小学(6个班):朝阳路以北,药都北大街以西。

关汉卿小学(8个班):安泰河以南,药市南大街以东,包括舍二村、刘庄、丽景家园、京阳小区、水榭华庭、仁和家园、仁和锦绣城、盛大花园、世纪凤凰城;外围村:子娄、贾村、宋庄、南七公、南仕庄、北仕庄、西仕庄。

药城小学:全市范围内招收2个班。

宏安小学:全市范围内招收2个班,并负责曲堤村学生的义务教育。

2.初中招生

1.招生时间:7月10日至7月20日

2.初中招生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实行“名单过渡、划片招生”制度,市教体局依据学籍注册信息和各校审核结果作为名单过渡的依据。各学校依据过渡名单,进行线上报名注册,在满足疫情防控条件情况下,进行线下审验、实地勘察。各中学要按各自服务范围进行招生,严格审核入学的相关手续,逐户排查适龄少年(含残疾、流动人口),确保适龄少年全员入学。

3.新生报名时,需交验本人户籍、住址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不符合就读条件的回原范围内初中报名。就读条件参照安教通字〔2016〕(79号)文件执行。

4.严格控制班容量,每班不超过50人。杜绝大班额、超大班额。

5.城区初中招生轨制和范围:

关汉卿中学(20个班),城区:家庭住址在祁州大路以南;外围村:西河、流霜。

实验中学教育集团实验中学校区(30个班),城区:药兴大路以北;外围村:门东、齐村、闫村等。

实验中学教育集团小营中学校区:招收原小营中学范围内学生,并招收门东、齐村、闫村、中阳、大文等村的学生食宿就读。

药兴学校(10个班):祁州大路以北,药兴大路以南;外围村:侯村、北七公、中阳、大文、曲堤等。

药城学校:面向全市招收4个班。

3.高中招生

(一)招生计划

安国中学:计划招生1320人(含“1+3”实验班187人、艺体生45人)

祁州中学:计划招生1200人(含艺体生220人)

职教中心:计划招生1500人。

安国第一中学(民办):1850人(含外市350人、艺体生42人)。

(二)招生时间

安国中学:7月8日至10日

祁州中学、职教中心、安国第一中学:7月11日至15日

(三)录取要求

1.普通高中招生要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适度倾斜、促进均衡的原则。今年启用“中考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平台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确保实行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通过平台实施全市中考招生信息发布、计划公示、中考报名、中考志愿填报、录取结果查询等工作。各校要依据学生填报的中考志愿和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各校要采取线上报名的办法,在满足疫情防控条件情况下,进行线下审核。

民办普通高中按照统招计划和自主计划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招生,统招计划依托中考网络平台进行,统招数不得低于总招生计划的50%,自主招生在统招计划完成后方可实施,自主招生学生的分数不得低于普通高中低录取控制线,自主招生在满足我市初中毕业生就学需求的前提下方可在外市县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可以在保定市主城区和白沟新城招收50名公益生。

2.录取批次

提前批次:安国第一中学在保定市主城区和白沟新城招收50名公益生。

第一批次:安国中学首先招生,招满为止;

第二批次:祁州中学、职教中心、安国第一中学同时招生,招满为止。(含艺体生)

第三批次:第一、第二批次统招完成后,安国第一中学自主招生。

3.为保证职教中心生源,市教体局划定普通高中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低于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普通高中不准录取。初中学校要做好毕业生的思想工作,积极完成职教中心的送生指标。

4.普通高中学校要充分考虑课程改革和高考改革对学校教育资源配置的要求,合理确定办学规模,杜绝大班额,班容量严格控制在55人以内,鼓励将班容量减至50人以下。

5.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招生文件精神,未经市教体局批准,公办高中不得跨县域招生,各高中学校不得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录取无河北省中考成绩的学生,不得突破省市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确保我市高中适龄学生入学率达到96%以上。

6.计划招收艺体特长生的普通高中,需提前制定艺体生招生的工作方案,明确招生计划、专业测试办法、录取原则等相关内容报市教体局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中考以后考试成绩公布前组织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结束后及时公布专业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选拔性文化考试,录取的艺体生须为已公布的专业测试合格、文化课成绩不低于该校艺体生低录取控制线且填报志愿的学生。

7.各高中学校应做好在校生巩固工作,年巩固率不低于93%;积极做好高二在校生分流工作,分流学生不计入学校流失,享受职教中心在校生国家相关优惠政策。

4.新生注册

小学、初中新生建档工作,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原则,必须全员注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初中、高中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办理学籍注册。高中新生建档工作,要求8月15日至8月31日完成,注册完成后,各普通高中不能再招生学生入学。初中新生建档工作,要求9月20日至10月20日完成。注册时,校长、学籍主管、年级主任、班主任要各负其责,不漏一人,准确摸清每个学生的基本信息。注册完成后,在学籍网下载打印在册学生名单,发给班主任再次核对是否有遗漏、学生信息是否正确,此项工作在招生平台关闭前4天完成。凡不按市教体局招生计划进行招生的学校,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5.具体要求

1.各学校要有大局意识,站在政治的高度精心做好招生这一民生工程,在招生前,依据市教体局招生方案,制定详实可行的招生方案,报市教体局备案。

2.今年招生工作市教体局将继续实行副局长包片,督学和科室人员包校工作制。市教体局将招生工作与校长的工作实绩挂钩,初中与小学、高中与初中招生继续实行“责任绑定制”,将招生情况和送生任务作为考核校长和评估学校的重要指标。

3.招生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流程要符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细化学生和家长报名、审核入学资格的时间节点及场地安排,大限度的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师生家长人身安全。

4.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各学校全面摸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重点调查并标注外出适龄儿童少年、农村留守儿童、孤儿、重病重残儿童、特困供养儿童、贫困家庭儿童、未登记户口儿童少年等,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更新完善市、乡、村、学校适龄儿童少年4本台账,建立入学情况台账,健全数据比对机制,要将入学台账和适龄儿童台账进行认真比对,确保不漏一人(含残疾儿童、外来流动人口子女),要为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易返贫致贫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建立专门台账,确保建档立卡脱贫家庭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不失学辍学,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家庭义务教育保障工作,建立搬迁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和周边学校学位供给台账,切实满足搬迁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掌控随父母外出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就学情况。要严格落实“七长制”,聚焦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联控联保等机制,切实落实乡镇政府、村委会、学校、家长和社会等各方面控辍保学责任,进一步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和“小升初名单过渡制”。对未按规定时限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做好疑似失学辍学适龄儿童情况排查和劝返复学工作。要为每一名复学学生制定合适的课程内容,采取适当的教育教学方式,帮助其完成基本学业、获得基本能力、得到基本发展。每所小学要负责核实并跟踪六年级毕业生到初中学校报到情况,发现未报到学生,应及时联系家长了解情况,并向片内初中招生学校、市教体局报告,直到所有毕业生到初中学校报到并建立学籍,确保每一名小学毕业生顺利升入初中学段就读。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如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向市教体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5.强化台账管理,各学校继续建立和完善各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在摸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基础上,继续建立健全市、乡、村、校4本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台账和学籍注册系统台账。按照“一生一案”要求,建立健全本辖区外来就读学生、外出就读儿童、送教上门残疾儿童、失踪失联儿童少年、特困供养儿童、困难家庭子女、外来务工子女、未登记户口儿童少年、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独立台账,强化台账动态管理,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做到底数清楚。

6.全面深入实施阳光招生,主动公开招生入学信息。学校要在招生工作开始前,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包括招生入学具体政策、招生划片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材料、报名流程、招生时间节点、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在开学前向社会公布新生名单等信息,主动公开招生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

民办学校不得给教职工下达招生指标,不得通过给中介回扣、许诺升学、优惠学费、照顾分班等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不得入校、入户进行生源摸底和招生宣传等。同时学校要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和收费标准等,在招收其他县市区生源时,应及时向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宣传活动;严禁提前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行为,变相“掐尖”选拔生源;严禁用不正当的手段组织生源;严禁非起始年级招生行为;严禁违规跨片招生;严禁以学习成绩作为入学、分班的依据;严禁以任何名义举办“快慢班”,“实验班”等;严禁超班额;严禁任何形式与招生挂钩的收费行为;严禁为市外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学生成绩、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简化优化招生流程和材料。各校要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优化报名程序和证明材料,鼓励各校探索建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化平台,实现招生入学“一站式”管理与服务。要继续简化证明材料,对要求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进行逐项核查,列出材料清单,提前向社会公布。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住宿生、走读生单独分班,避免混合分班,学校分班工作应在市教体局育监督指导下完成。

7.实行招生监管问责机制和违规招生日报告制度。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招生意见,严格执行划片免试入学政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要落实“公民同招”工作要求,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按市教体局的统一规划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不得进行非起始年级招生行为。各学校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源头管理,在招生、转学时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严格审核入学、转学资格条件,坚决杜绝跨范围招生,切实维护招生计划的权威性和刚性约束,确保不出现大班额现象。

为认真落实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小饭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安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的公告》要求,各学校在招生时,严格审核入学资格,同时让家长签订《拒绝参加违规“小饭桌”书》,确保不出现违规“小饭桌”学生。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提出的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违规的公办学校,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单位年终评估评优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对违规的民办学校,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参与招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列入“黑名单”、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违纪的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对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直至撤职或者解除聘用关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8.严格学籍管理制度。市教体局将充分利用学籍管理系统规范各学校招生,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确保招生计划刚性执行,加大学籍监管力度,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及时完成新生学籍注册。要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注册和转学手续,违反上述规定给予通报处理、追责问责。

9.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依据适龄儿童台账预测招生情况,招生期间,市教体局要对可能新增大班额的学校进行预警提示,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各中小学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小学、初中不得新增55人以上的大班额,对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拨付公用经费。

10.严格执行《安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教通字〔2016〕79号)文件要求。城区学生报名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民房产证件(房产证、住建部门核发的购房合同、房管部门提供的房屋登记证明,同时期的大额银行交易单据并附买卖合同和社区证明)、户口本、一年的物业水电暖缴费单据等证明、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范围内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城区居民子女入学其法定监护人必须有自己名下的房产,与他人共有的房产以及租赁的房屋、未交付使用的楼盘小区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依据,在非法定监护人房产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不享受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政策。

11.进一步做好非安国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义务教育工作,对外来随迁子女就学继续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入学政策,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不得要求随迁子女家长提供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学校要实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加强对随迁子女的教育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平等入学权利。

外来务工人员和经商人员子女,在入学报名时需提供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监护人的务工合同或用工单位开具的用工证明、经营许可证、学生的户籍证明、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到住地范围内的公办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12.适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小学6年之内,初中3年之内)应保持户籍、住址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转学,学校接收转学学生要和本校划片招生入学条件保持一致,学校在招生时,必须把适龄儿童少年能否和法定监护人吃住在一起,能否接送孩子上下学,监护人在招生片内有无固定房产作为必要条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吃、住、行安全。

13.城区各学校在招生前,要积极主动和公安、住建、物业、乡镇、社区等部门联系,获取招生范围内各小区业主名单及二手房交易名单。招生时对照名单逐一核查居民住址,未交付使用的楼盘小区、二手房交易不满一年的房产(双方私自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居住的他人房屋、租赁的房屋等不作为入学凭证。

14.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关爱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子女、易返贫致贫家庭子女、特困供养儿童、适龄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大限度的想法解决特殊群体上学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优先安排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由市教体局统筹安排到特教中心就读,特教中心要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提高招生能力。凡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或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的,均采取普特结合的办法,以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教育,送教上门工作由辖区学校负责,且做到“一人一案”,一周一次,其学籍纳入特教中心管理。

对农村留守儿童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鼓励适龄儿童随父母在工作地就近入学,外出务工父母要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督促外出务工家长履行监护责任的作用,提高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监控好流入外地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坚持做好与流入地政府部门、教育部门的沟通工作,确保流动儿童少年不失学、不辍学。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依据燕赵英才服务卡(A卡和B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要求,服务于安国药都建设的随迁子女、高层次的人才子女,在入园、入学、转学时享受招生片内学生同等待遇,由市教体局统一安排在就近的公办园或普惠性幼儿园、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在入园、入学、转学时简化相关手续,依据家长要求第一时间安排入班学习,并且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待遇。

15.各校要在招生结束后及时向市教体局报招生结果,同时在学校醒目地方张贴新生名单等信息,让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社会举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要对其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实际情况进行查证,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校入学资格;对出具虚假材料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市教体局将提交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16.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学生家长切身利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对公平公正的招生机制愿望迫切。各校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招生入学政策,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积聚工作正能量。负责招生和宣传的人员,务必熟知政策规定,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点、难点问题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和学生成长观念,积极响应“双减”政策,扭转家长唯分数、唯升学和盲目跟风择校的错误认识和做法,认识到违规“小饭桌”的危害,各校要做好正面舆论引导,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17.招生期间,市教体局成立招生工作督察小组,对招生情况实行全程跟踪,同时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为,。各学校也要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信访接待室。

18.为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市教体局设立三个办公室。

(1)招生办公室

具体负责:招生方案、规划的制定;招生信息的发布、反馈、处理;招生工作的联络、协调;招生工作的进度汇总和总结。

(2)招生督导办公室

具体负责:招生规划、方案的实施落实;招生人数、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的监督执行;招生信息的汇总上报;招生工作的奖惩落实。包片领导和包片组长在招生期间,全程跟踪、指导、监管、督查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刚性执行招生方案。

(3)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

具体负责:招生信访的接待;招生工作违纪事件的处理;招生工作奖惩落实的监督。招生工作开始后,纪检监察人员经常深入学校进行明察暗访,走访教师、学生、家长了解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纪事件,并及时给予处理。

未尽事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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