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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究竟是一桩“圣事”,还是一个契约?

吉登斯作为社会学家,一直主张把婚姻制度当作一种政治制度来观察。他断定,今天的婚姻比经济婚姻、恋爱婚姻远为深刻。虽然经济婚姻、恋爱婚姻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但随着社会制度和社会观念的改变,婚姻的主导倾向越来越向私人领域的民主化转化,越来越会呈现出不同的面貌和形式。

爱情婚姻与物质婚姻

“大情人”这个名声,伴随着卡萨诺瓦的一生。在他的恋爱故事中,女主角各式各样,很难集中在一种偏好趣味上,更别说什么可与之长期相伴所需的相知或尊重。无论他投入的热情有多真诚,都与婚姻毫无关系。在他那个时代的欧洲,尤其是在一向代表那个时代风尚的社会上层阶级中,爱情是充满激情的、区别于日常事务的一种享受或冒险事件,基本不具有19世纪浪漫主义爱情的严肃性。

卡萨诺瓦《我的生平》插图:卡萨诺瓦和凯瑟琳

与所爱的人结婚的朴素愿望其实一直存在,但在当时却曾遭到贵族阶层的质疑。蒙田借研究维吉尔的诗,表示过他对爱情婚姻的蔑视:爱情太嫉妒,竟然还卑鄙地想混入婚姻中,如果娶一个像维纳斯那样的妻子,“对于丈夫来说过于激动了”。在他看来,“在婚姻这种圣神的亲属关系中随意放纵,也算是一种乱伦”。

蒙田的态度是,爱情只能在婚姻外发生。在那时贵族主导的社会观念里,爱恋自己的妻子是一件有失尊严的事,也是对体面妻子的冒犯。持这种婚姻观念者如蒙田,他坚持认为,婚姻的名义就是出于财产和结盟的种种考虑,更主要是为了生儿育女,所以必须有更为牢固的基础,而“这一切都和爱情的俗套完全相反”。

在物质婚姻中的女性是相对被动的一方,有些女才子以她们的方式选择了与物质婚姻对立的阵营,她们有的人在生完孩子后就与丈夫分居,有些干脆拒绝婚姻。《西方婚姻史》发现,正是在这种爱情与婚姻的对立中,首先在女性中萌生了对幸福的爱情婚姻的希望。在18世纪时,教会里有些主教开始支持为爱情结婚的年轻人,甚至有法官愿意帮助年轻人解除没有爱情的婚约,启蒙思想家也来参与论证什么才是得体的婚姻。

《茜茜公主》剧照

在卢梭的论证中,恋爱结婚才是真正“天然的”婚姻,他不是说门当户对不重要,只是说在趣味、脾气、情感和性格方面的般配是更重要的。卢梭在他提供的那个著名的启蒙模型《爱弥儿》中,为了描述他认为得体而不放纵的爱情婚姻,他让爱弥儿既要留心一个性格趣味都能相合的姑娘,又刻意不让他自己去找,而是托人介绍,这个姑娘将在各方面都能符合让爱情产生的条件。

安东尼·吉登斯作为社会学家注意到,虽然这里出现的是同一个词语,但卢梭让爱弥儿寻找的“爱情”与卡萨诺瓦经验的“爱情”是非常不同的。为了把这两种爱情区别开来,他称卡萨诺瓦式的爱情为“激情之爱”,他认为这是一种伴随人类生活的普遍现象,既不新鲜也不独特,只在文艺复兴时期被赋予了人文主义的美意,也被那个大冒险的时代赋予了传奇色彩。而卢梭所允诺的爱情,也是19世纪之后被不断推崇的爱情方式,所谓“浪漫之爱”,则是一种“文化现象”,因为它第一次把爱与自由联系起来,也就与社会理想、生活方式联系起来。

现实的改变总会迟于观念,所以即使到了19世纪,婚姻家庭纽带的主要形式依然以对经济价值的考虑为基础,代表先进思想的资产阶级群体的爱情观念更多还是体现在文学作品中。这种爱情观正是吉登斯所定义的浪漫之爱,在这种观念的传播中,爱情被赋予一种特殊意义,完全不同于卡萨诺瓦说的“我一直认为我正与之恋爱的那个是最好的”。新的爱情观不仅意味着将他/她识别为一个“特殊的人”,而且还生长出了一种自我审视的方式,例如:“我”觉得对方是这样的,对方会这样看待“我”吗?“我们”的爱情是否足够“深厚”?诸如此类的考量都基于希望这个爱情能为长期生活提供轨道,为婚姻生活提供经济之外的可靠基础。

《茜茜公主》剧照

这种识别和审视方式不仅会塑造新的爱情关系,更重要的是将改变婚姻的质地,因为这种方式总是会把个体从更广阔的社会环境中分离开来,才能视之为一个“特殊的人”,于是也就使婚姻关系具有了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特殊地位。

并非巧合的是,浪漫爱情观念的传播与浪漫爱情小说的风行几乎同时兴起,所以当时就有保守的人认为,爱情是男人专为对付女性捏造出来的诡计,爱情小说的畅销,在某种意义上恰恰是爱情观念在日常现实中被否定的证明。

吉登斯对这个问题考察的结果也支持这种流言:浪漫爱情小说及其观念不同于骑士爱情故事,浪漫故事中的女主角都是能独立思考双方关系并参与创造关系的一方,虽然这在当时确实是反事实思考,但无论如何,这种观念的发展表达了女性权利意识的自觉。尽管如此,吉登斯还是予以了最充分的肯定,因为从19世纪到今天,女性的自觉一直是作为一种社会力量,卷入在整个生活环境的真实改变中。

婚姻是一桩“圣事”,还是一个契约?

不管是哪一种爱情,都还属于一种私人关系,只是当所谓的“浪漫之爱”要进入婚姻这种社会关系后,肯定会让婚姻的质地发生变化。

吉登斯不太讨论爱情作为一种话语的变更,而是更多考察爱情婚姻观必须依赖的社会条件的变化。

至关重要的一点是法国大革命确立的人人平等的观念。大革命之后,法兰西戏剧院的一个大名角塔尔马要结婚了,且不说他是为什么结婚以及和谁结婚,但他要结婚这一桩事件闹得就很大。4世纪以后,基督教在各地实行的条例规定,不允许戏子参与任何圣事——新生儿命名礼、婚礼、临终涂油礼作为基督徒人生中的圣事,戏子都不能参加。

法兰西戏剧院大名角塔尔马在枫丹白露宫为拿破仑演出《凯撒》

当塔尔马去找神父时,神父按照教会的条例,拒绝为他主持婚礼,除非他宣誓放弃演员职业。莫里哀也是因为这个职业,在临终时神父拒绝为他行涂油礼。所以通常情况下,演员如果想结婚,就要先承认放弃自己的职业,过了这一关之后再重操旧业。

《西方婚姻史》说,要是在旧社会也就认了,可大革命之后人人平等了,塔尔马不想发个伪誓做那样的妥协了,他要求能享受宪法赋予每个人的公民权。这让国民议会犯了难,就把此事交给了一个由神职人员组成的委员会讨论,这个委员会也犯了难。

其中的纠结在于:婚姻到底是一桩“圣事”,还是一个契约?宗教改革运动后,因为在天主教教堂不给新教教徒注册和主持婚姻圣事,法国天主教教区积攒了很多“法外”婚姻。路易十六为解决这种婚姻的合法性问题,发过一道赦令,凑合着让法官为新教教徒补做婚礼。那期间有些地区的人们曾看到一个奇怪的景象:很多新教家庭祖孙三代一起去做婚姻登记。这个权宜之策被认为是公证婚姻的基础。

塔尔马事件的结果更深远,它促成了一项法律草案,即把婚姻视为民事契约。1791年法国宪法确认了公证结婚,可依照传统心理,似乎还是需要神父这样一个证婚人或送出神圣祝福的人。婚姻虽然被当作一件自然俗事了,但人们抱怨公证结婚过于无声无息,没有创造出一套仪式,所以大革命也没有完全取消宗教婚姻的仪式。于是,1801年之后宗教婚姻和公证结婚并存下来。

在法国大革命之后,首次在巴黎桑斯公馆办理的公证结婚。

到此,塔尔马的婚姻给法国社会的震荡还不算完结。那位公证结婚的受益者、以为结婚就了了终身大事的新娘子没料到的是,不到10年,她又成了公证离婚的受害者。

既然婚姻是俗世契约,离婚的自由就是题中应有之义,可这项自由还是给那时候的法国新政权带来了一些新的纠结。之所以能把婚姻视为民事契约,它背靠的是民族国家的法理。支持公证结婚又反对离婚自由的议员就提出,不能将一件与民族命运相关的制度完全交付给两个人的意愿,因此要求宪法必须保证公证婚姻的效力,制定能对婚姻有所控制的制度。1816年后果然又开始禁止离婚。

但事情远没有像议员们想的那么简便顺当,围绕婚姻中的宗教、民族性质以及爱情、自由的观念,博学鸿儒们的争论从此未断。

虽然以自由平等为基础的恋爱婚姻观作为现代观念通过文学传播了100多年,婚姻与爱情之间的关系还是一直模糊不清。19世纪时即有小说家把爱情的地位提得至高无上,甚至把爱情定义为“真正的共和主义的品德”,把恋爱结婚当作一种“自由的象征”。中国早期革命者在拿来革命理论的同时,也是把自由恋爱作为一种革命行动来实践的。

法国曾有一本公民教育小册子,呼吁:“是爱情重归本色的时候了,爱情应该是夫妻结合的决定性因素和基本条件。只有爱情能够发现或创造人与人之间的契合。”同时,怀疑的声音也一直未断,在这种怀疑中,爱情不过是一种自愿的同居,或乔治·桑小说里的通奸。

弗洛伊德理论对人的力比多的分析也加深了这种怀疑。在意大利,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墨索里尼逆潮流而行,一度重新让教会掌控婚姻制度,法国也在这时出现了反弹,但这时的社会状况大局已定,取消公证结婚已无可能,至多是可以自由选择公证注册还是宗教婚礼。无论选择哪种婚姻制度的,伦理依据却没再倒退,即对恋爱婚姻的肯定。

经过这漫长的婚姻观念的变化,到20世纪,金钱婚姻虽然远没有消失,但恋爱婚姻似乎也是无需争辩的事情了。真正为爱情婚姻而抗争的故事高潮出现在30年代,主角是人称“现代国王”的英国爱德华八世,他的现代特征不仅因为他是一个社会主义者,是一个工党党员,还因为他坚持为爱情结婚,即使退位。

婚姻家庭:对抗外部压力的同盟

不管你选择什么婚姻体制,不管是公证注册、上帝见证,还是拜天地,都意味着承认婚姻是一种社会关系,不然可以选择不结婚。那么它就不仅会受到观念的指引,更会被生存条件所规划。之所以人类学家倾向于把婚姻制度视为一种社会关系,也是因为它与生存状态总是有一种自然而然的相关。

在不同地区的传统婚姻制度中,人类学家韦斯特马克统计发现:除去经济合作的因素,在男女比例大致相等的时候,通常一夫一妻制就广泛实行。历史上往往在战争之后,男性人数减少时,一夫多妻制就被采用,或在贫富不均社会分化明显的地区,一夫多妻现象就很普遍,而同地区的穷人依然实行一夫一妻。

婚姻的功利充分体现,无非是财产、继承人、政治势力的巩固或保障。即使是以一夫一妻为主要婚姻形式的基督教社会中,强制性也不是一直一样的,《人类婚姻史》显示,即使在欧洲王室中也没有严格实行,6世纪的爱尔兰国王有两后两妃,查理大帝有两后多妃,重婚现象也并非严格被禁止,路德本人甚至批准过重婚。这还只是出于伦理的理由,比如说“重婚总比离婚可取”。更功利的理由也会时而生效,比如,1650年,威斯特伐利亚合约之后,鉴于30年战争造成的人口锐减,在纽伦堡地区一个县政会议上规定,每个男子可娶两个妻子。婚姻的伦理观念与社会功利的考虑,似乎一直在互相诠释着。

爱情婚姻观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变婚姻家庭的这种功利质地还不好说,但吉登斯能够得出的结论是:浪漫爱情是与婚姻家庭制度的变化密切相连的一种现象。

法国大革命后,除了自由平等的观念在宪法上确立,曾经被贵族蔑视为“小市民”的情感趣味,因为资产阶级的成长壮大,在社会中得到了尊重。另一项必要的条件也已经具备,即资本主义生产带动了生活方式的改变。

因为工业革命,大量的劳动力、职员或创业者都离开了原有的土地和家族生活圈子。新型的工作方式和生活环境下,出现了一种家族经济时没有过的时光,“休闲时间”。在大工业工作中,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是截然分割的,工作时间内人们集中在一起,工作之外人群四散,个个形单影只。社交活动在平民社会开始取代家族亲戚、邻里发小儿的交往。

与贵族的舞会不同,贵族社交活动是他们生活中躲避不开的责任和必须履行的义务,而平民社交是可自己安排和可选择的。心理学家认为,不可小看平民社交,它对爱情婚姻的影响至关重要,这样的机会有利于“凝结”某种情感。因为新的生产方式改变了城市人口结构,为应对新型的城市人口结构,单元房在各地大量兴建。这为单身的人提供了重要的私人空间,可以约见某人,可以让两人单独相处。这也被作为有利于滋生出更紧密的关系的社会条件之一。

《唐顿庄园》剧照

但是,弗洛姆心理学研究,在分析了社会生产方式对人的性格结构的塑造时,发现了不利于此的条件。庞大的企业机构中,原来在作坊式经济生活中的创造性和独立性已经从个人过渡到机构,资本主义方式强化着这种生产结构,越来越多的人依附在这种结构中。企业越大,生产组织方式越集中;分工越细,人越是这个组织结构中的螺丝钉。所以,个性在这种生产中必定会被抑制甚至被打击。

在现代生产中需求的是大量能够合作的人,在商业中需要的是大量乐于消费的人。这两方面最需要的都是趣味标准化并且容易被预测的人,总之,是善于适应社会这部大机器的人。他们总能够去做被期望做的事,他们没有领导却又被指挥,没有命令却又被指使。人“独立地”把自己当作一种投资来体验生命的活力,而不是生产者。弗洛姆说,结果人的安全感越来越要依赖一个个群体,在群体中却又很难建立人与人的亲密关系,更多情况下的人际关系是投资、交易、合作的关系。余下的是孤独和休闲时间。

《婚礼》,描绘一对新人在教堂举行婚礼的情景(18 世纪意大利画家皮也特洛·隆基绘,约1755 年)

在教皇迟钝地宣布爱情胜利之前20年的1956年,弗洛姆已经说到,情况并非如此。他以《爱的艺术》一书,分析了当代社会结构中,婚姻家庭正在变成一个摆脱不安全感、摆脱孤独感、共同对抗外部压力的同盟,却被误解为爱恋,婚姻中的人正再一次与爱情渐行渐远。

弗洛姆认为,“二战”后的欧洲社会结构产生出的时代精神中,“爱已经是一种相当罕见的现象”,不罕见的则是存在主义理论的流传,精神分析理论的推广。这似乎反映出新时代来临之前的一种焦虑以及对消除焦虑的思想需求。

终于,社会学家忽然注意到,连法国人都犹豫了,不太好意思说爱了,爱情主题也从严肃的文学作品中退场,成了娱乐文化中消费的主题,或商品推广中的作料。只有一些学者还把它当作一个严肃的政治、社会主题。

婚姻于是遇到了新的危机。短短的半个世纪里发生的变化,当年阻碍爱情婚姻的障碍一个个被克服后,“从前所说的需要结婚的理由又一个一个消失”:成家立业曾是成熟男人被社会认可的标志,现在男人立足于社会靠的是职业职务和社会地位;婚生子女曾是享有继承权的重要条件,现在未婚生子同样可以成为继承人;避孕术的广泛使用,对生育的控制直接促进了性解放的范围,性问题完全可以不依赖婚姻解决;同居作为个人自由也不再被视为非法或有违伦常。原来必须在婚姻内部解决的生存问题,如今都有了其他解决途径,留给婚姻家庭的似乎“只剩下一种象征性关系”。

自治能力成为婚姻的根本

现代婚姻在很大程度上卸去了政治、经济、后代等负担,婚姻关系越来越明显地从其他社会关系领域突出出来,家庭随之变成了一个与其他社会环境判然有别的领域。按福柯的说法,婚姻越少,各种生存策略的负担就越自由。它的价值就集中在建立和维护一种强大和稳定的个人关系,包括共享生活、互相帮助以及道德支持。

如果说这种婚姻的起点是因为双方以很文化的方式“凝结”出了某种爱情,那么《伪币制造者》里纪德感兴趣的问题就变成了:爱情是怎样溶解的?即使承认在婚姻中爱情好像有了主导地位,但爱情并不能保证什么,尤其不能保证长久稳定的婚姻。

《农民婚宴》(彼得·布吕盖尔绘,1568 年)

曾经,公共权力一直充当着婚姻的保护者。今天,针对婚姻的公共权力的约束力是历史上最宽敞的,这种宽敞不是来自法律条目,而是现代婚姻内部的约束力变得严格了。他说,越少依赖于经济或社会目的,越会促进夫妻之间发展成一种比以往更紧密的生活方式,这种关系就越有约束力。婚姻问题常常在远远没有触及到公共体制的边界时,内部双方早已调节、斗争、妥协、商讨过,到了需要公共权力来认定时,其实内部的认定已经完成,走个手续而已。

婚姻的传统目标已经发生了变化,它与传统婚姻目标的最大区别在于:对方既要被更加地推崇为独立自主的另一个人,同时又必须塑造,进而承认与之形成的统一体。在福柯看来,这是现代婚姻家庭的最大的悖论。

因此这造成了新的焦虑和要求,离婚率提高、不婚人群增加或许与之有关。吉登斯究其原因,起自浪漫爱情观念假设的一种心灵沟通,一种特殊的信念。在坚持这种信念的婚姻中,如果爱情结束了,要么征服世俗陈规利益,拒绝和解,离婚;要么在“合法化的道德犯罪”中延续婚姻。这是1889年时爱情婚姻倡导者的决绝态度。但是,吉登斯说,因为与子女的关联以及共同生活痕迹的纠缠,这种颠覆性态度一直受到抑制,真爱永存白头到老的观念也参与了这种抑制。

由于这种抑制的存在,两个人原有的那种独特感会有趋同的倾向。但这种趋同并不被感受为趋同,恰恰相反,常常被感受为对方不独特了,两人距离越来越远了,爱情婚姻的过程曾被视为两人共同去创造“一部相互叙述的传记”,这时却又变成了对各自生活的孤独应对,合作、港湾、保护子女等策略替代所谓的爱情。晚近的变化是,即使保护子女的负担也变得不那么严重了,社会文化还是提供了大量如何照顾单亲子女的方法。

英国心理学家艾米丽·汉克柯调查过很多婚姻中的女性,她们所处的婚姻类型不同,遇到的困境不同,追求的独立定义不同,自救或自我调整的方式也很不同。她发现,把爱和婚姻联结在一起的永恒化态度当作一种“终极状况”,是一种工具主义的、男性世界的意图。所以每当在遇到问题或变化时,男性偏向于工具化解决,外遇、离婚、逃避、愤怒等等。她描述的一些女性则被她称之为“真正的拓荒者”:她们正在穿越没有航标、没有地图的区域,当她们遇到挑战和变化时,她们能标出自我身份如何转向的标记。

艾米丽·汉克柯还描述了另一些新的变化:对一些更有独立感的女性而言,婚姻问题已不是浪漫爱情的保有问题,当然也不是找一位伴侣的事情,无论她们是否谈论婚姻,她们都是在探索重建“亲密关系”的道路,以此参与着对私人关系纽带的改进。

《唐顿庄园》剧照

吉登斯作为社会学家,一直主张把婚姻制度当作一种政治制度来观察。他断定,今天的婚姻比经济婚姻、恋爱婚姻远为深刻。虽然经济婚姻、恋爱婚姻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但随着社会制度和社会观念的改变,婚姻的主导倾向越来越向私人领域的民主化转化,越来越会呈现出不同的面貌和形式。

这个私人领域的民主化在当代婚姻中已经是一个隐含的性质,虽然不同于公共领域,但其含义可能同样深刻。按英国政治学家戴维·赫尔德的区分:大多数政治民主的方法之间都存有共同因素,这些因素都旨在稳定个人之间的“自由和平等关系”,从而促进自治的能力、尊重的能力、协商的能力的产生。

自治能力成为婚姻的根本,只有非遵从的自治态度才能免受流行时尚、利益交换、公平交易等市场伦理的影响,它意味着自我反思、自我确定的能力,和认知视野的开阔。尤其重要的是在婚姻中已经出现的推心置腹,能够公开各自的关怀,同时适于公开各自的需要,以“反射性的自我规划”,相互发现对方的潜能和个性,并助其实现和开发。其中,信任、责任和诚恳不再是倾吐情感的手段,而都是作为交往的方式。这种所谓纯粹的亲密关系被吉登斯看作当代婚姻区别于传统婚姻的根本。

像在公共领域一样,这种私人关系也很乌托邦。两性之间的心理和依然存在的经济差异还是在起着阻碍作用,但无论如何,改造这种环境的条件正在发生着变化。今天,人们依然选择婚姻建立家庭,除了强大的文化传统为其塑造的严肃感,也是因为婚姻家庭依然是提供个人满足感的领域,向人们提供着情感支持、性满足、生活趣味、记忆的分享,对于无障碍,至少是最少障碍的私人亲密关系,现代的婚姻提供了一个相对的最佳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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