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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简介

根据《中共阜阳市委办公室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界首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阜政办〔2019〕6号)和《中共界首市委界首市人民政府关于界首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界发〔2019〕3号),现就界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装备器材的列编、更新和补充工作。

(二)负责市容管理和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城市容貌标准;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户外广告公共载体使用权的出让工作;指导城市亮化、美化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

(三)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置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市区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监督工作;参与城市各类建设项目配套环卫设施的设计方案审查和工程验收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推进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征收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市政道路桥梁、市政排水设施、主次干道照明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的设计方案审查和工程验收工作;负责城市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占用、城市道路挖掘和城市排水审批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防汛排涝工作;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费用征收的指导协调工作。

(五)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提升、管理、养护等工作;参与城市各类建设项目配套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审查和绿化工程验收;负责城市绿化管理审批工作;负责落实绿线管制制度和绿色图章制度。

(六)负责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市场监管、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可以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七)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技评价工作;负责跨区城和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阜阳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接待联络工作;负责文电、档案、印信、会务、车辆管理等工作;承担文字综合、保密、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综治;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培养、选拔、考核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郭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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