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北京朝阳医院眼科主任陶勇主任在被患者砍伤后,重返工作岗位。但就在4月,疫情还尚未结束,湖北孝感市中心医院的口腔科就又发生了患者“带刀医闹”事件,再度引发社会对医护人员安全的担忧。
暴力伤医事件频发,背后的深层症结是什么,如何破解,成为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话题。
现状:暴力伤医事件近十年呈上升趋势
在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蔡卫平的观察中,近年来杀医、伤医案屡见不鲜。10年来,暴力伤医事件总体呈上升趋势。
他援引一组数据: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7月至2018年7月的17年间,导致医务人员死亡的伤医案件一共有47件。广东、江苏、四川、浙江和北京是发生最多的省市。发生在三级医院的暴力伤医事件最常见,占67.6%;二级医院发生69例,占23.8%;一级医院发生12例,占4.1%。
“医院等级越高,规模越大,其报道的暴力伤医事件越多。”蔡卫平介绍,暴力伤医事件发生率从高到低的科室分别为急诊科、门诊大厅、内科、ICU。门急诊则一直是普遍高发的科室,而急诊科的暴力伤医事件发生率有显著增长。
探因:医疗资源分布不均 医患沟通不足
蔡卫平认为,一个显而易见的原因是我国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匀,患者无论大病小病都倾向于去大医院诊疗,而我国医疗资源总量匮乏,大医院人满为患,一名医生每天要面对数以百计的患者,体力和精力的严重透支导致医患沟通减少,容易造成医患矛盾。
而与此同时,医保支付水平较低,但患者期望值较高。蔡卫平指出,医保支付系统低水平广覆盖,很多患者“因病致贫”或者“因病返贫”,且因医保限额导致部分慢性病患者难以入院治疗,加重经济负担,患者情绪在日积月累下容易暴发,把不满发泄到医务人员身上。
蔡卫平还指出,青年医生多在临床一线工作,其直接面对大量患者。现在的病历要求他们签署多种知情同意书、案牍工作非常繁重,与患者沟通时间减少,导致了医患信任关系建立的困难。另外,医生承担很多与医疗无关的工作,如找床位、催缴费、医保控费等工作,导致矛盾双方利益冲突,矛盾不可调和。这些都为暴力伤医事件的发生埋下隐患。
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立医院内分泌科主任侯建明认为,近年来,医患纠纷频频发生,恶性暴力伤医、杀医事件更愈演愈烈。而部分医疗机构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赔钱道歉,更是纵容了伤医行为,使一部分患者及其家属把“医闹”当作解决医患纠纷、发泄对医院不满的捷径。
从法律层面看,侯建明说,尽管我国《国家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指出“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人员执业环境。”但对于医闹群体入罪时机和打击措施未做具体阐述。
建议1:减少医生非医疗工作任务
蔡卫平建议,增加医务人员与患者交流的时间,把时间还给病人,强化人文关怀,最大限度减少医疗文书书写,推行表格病例,提高电子病历效率。
同时,减少医务人员跟医疗工作无关的工作,减少医患矛盾的诱发因素,如催缴费、病床使用率、周转率,医保控费等工作。
“如果病人本来就对疗效不满意,医生又来催缴费,或者病人还没治好,因为病床周转率指标,医院不得不赶病人出院,这都是很重要的根源。”蔡卫平坦言,如今压在医生身上的非医疗事务太多,医生并没有太多时间真正去给病人看病或讨论病人治疗方案。
建议2:提高暴力伤医违法成本
在侯建明看来,目前只有当医务人员遭遇到“多次扰乱社会秩序、导致医疗工作无法继续、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等情节严重的“医闹”行为,执法部门才依据《刑法》中相关规定对医闹涉事人员做出相应处理。但此时对于施暴者的追究刑罚,已经无法弥补医务人员受到的严重伤害和损失,甚至发生死、伤等难以挽回的惨痛结局。
他认为,应将扰乱社会秩序、违法犯罪的医闹行为遏制在萌芽阶段,才能更好地保障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因此,建议对于扰乱医疗工作秩序,有暴力、过激倾向的医闹行为,一旦发生,即从重入刑。
侯建明提醒,现有法律法规对非暴力行为或施暴未遂情况未作出明确规定。例如,拒不完全统计,除暴力伤害行为之外,还有约60%的医务人员遭受过语言暴力,7.9%的施暴者采用拉横幅、摆花圈、逼迫医生下跪等方式进行伤害和侮辱,2-3.8%表现为跟踪、尾随和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侯建明认为,针对上述行为可能因为法律践行困难和条款漏洞,而令施暴者免于定罪或降级处理,让伤医者更加有恃无恐,造成对医务人员的二次滋扰和伤害,甚至让言语暴力进阶为肢体暴力行为。
为此,他建议,应当在涉及医务人员权益的相关法律和刑法中明确医闹性质和行为,在定罪量刑时不能只考虑是否造成伤害结果。对于存在暴力倾向但未造成伤害结果的,情节严重者按既遂处理。
蔡卫平也表达了同样观点。他建议,通过完善现有法律,为暴力伤医定性与从严定罚。
建议3:引导以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侯建明认为,现阶段多数患者及家属不了解有关医疗纠纷的司法程序,误认为其中涉及部门多、审理过程复杂、经济能力难以支撑,导致维权困难转而通过暴力伤医行为泄愤。因此,有关法律条文和司法流程的普及十分重要。
他建议,简化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将医疗事故责任鉴定过程标准化、透明化,为患方提供法律援助,都有助于鼓励其在对医疗行为存在异议时,通过合法途径申请医疗事故责任鉴定,采取正当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减少暴力泄愤事件。
蔡卫平同样认为,应通过公平司法与积极普法,促进医疗纠纷解决途径的多样化与可及性,引导公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遇事找法,不可采取过激手段,让暴力伤医零容忍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他还建议,可以建立第三方评价系统,降低患者及其家属对医疗机构的不信任度。如医保局或保险公司评价医疗方案与医疗效果,避免患者对整体医疗系统的不信任。
新京报记者 许雯
编辑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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